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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108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四、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相關計畫近年預、決算數有相當差距,預算編列及執行控管有待強化,又業務推展情形未盡理想,允宜檢討 日期:110年3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離島建設基金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108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鄭寧

花東基金108年度「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相關計畫」決算數21億6,038萬6千元,較預算數增加6億5,468萬6千元,增幅43.48%(詳表1)。經查:

表1 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相關計畫近年預算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比較增減

金額

比率

105

2,021,580

626,271

-1,395,309

69.02

106

1,549,422

866,078

-683,344

44.10

107

1,006,700

1,584,514

577,814

57.40

108

1,505,700

2,160,386

654,686

43.48

資料來源:花東基金提供。

(一)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相關計畫105及106年度執行率偏低,然107及108年決算又較預算超逾4成

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相關計畫為花東基金近年主要業務計畫,係依「花東地區發展條例」補助政府機關辦理綜合發展實施方案及永續發展相關計畫、辦理花東地區產業及地方創生規劃等相關事宜,及協助行政院花東地區發展推動小組及相關業務推動等。檢視該計畫近年預算執行情形,105及106年度預算執行率分別為30.98%及55.90%,執行情形欠佳,依說明係因計畫申請及執行未如預期,然107及108年度決算又分別較預算超出57.40%及43.48%,據稱係執行以前年度補助計畫所致。該計畫近4年決算數變動頗大,且與預算數均有相當差距,顯示該基金預算之編列有欠妥適,並宜強化預算執行之控管。

(二)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相關計畫業務推展情形未盡理想

另依審計部108年度審核報告指出:花東永續發展相關計畫補助辦理花蓮縣及臺東縣第一期及第二期綜合發展實施方案各項行動計畫,經抽查發現花蓮縣及臺東縣政府計畫訂定未臻嚴謹,各主管部會及花東地區發展推動小組亦未及時查覺督促修改;部分主管部會未依限提出績效報告,管理機關國家發展委員會亦未主動瞭解執行情形,致進度嚴重落後計畫未及時妥處;花蓮縣及臺東縣政府未妥為估算資金需求,及部分計畫事前整備、工程規劃設計欠周,或漏未提報全期工作計畫書,或計畫成果未如預期,且部分主管部會未依規定認列支出等,致花東永續發展相關計畫支應第1期及第2期綜合發展實施方案之執行率僅各為7成餘及4成餘等,業務推展情形未盡理想。

綜上,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相關計畫為花東基金近年主要業務計畫,惟花東地區永續發展相關計畫105及106年度執行率偏低,然107及108年決算又較預算超逾4成,近4年決算數變動頗大,且與預算數有相當差距,預算之編列與執行之控管實有待強化;又花東永續發展相關計畫補助辦理花蓮縣及臺東縣第一期及第二期綜合發展實施方案各項行動計畫存有訂定計畫未臻嚴謹、執行進度落後卻未及時妥處等多項缺失,致業務推展未盡理想,允宜確實檢討改進,俾利落實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增進居民福祉。

(分機:8663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