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發展基金108年度獎勵新擴建醫療機構貸款利息補貼計畫預算編列200萬元,決算數148萬7千元,執行率74.35%。經查:
(一)獎勵新擴建醫療機構貸款利息補貼計畫近4年度(104至107年度)執行率皆未達6成,主要係受補助醫療機構已償還或清償部分貸款所致
該計畫係藉由補助偏遠地區新(擴)建醫療機構與購置儀器設備之貸款利息,以鼓勵民間於該地區設立醫療機構或設置醫療設施(腫瘤治療設施),以提升當地醫療水準。104至107年度計畫預算執行率分別為32.13%、33.11%、52.68%及59.3%(詳表1),執行率皆未達6成,主要係受補助醫療機構已償還或清償部分貸款所致,截至108年12月底,受補貼醫療機構僅剩3家。
表1 獎勵新擴建醫療機構貸款利息補貼計畫執行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4年度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預算數
12,000
8,000
4,000
3,000
決算數
3,855
2,649
2,107
1,779
執行率
32.13
33.11
52.68
59.30
資料來源:104年度至107年度衛生福利部醫療發展基金附屬單位決算分決算書。
(二)部分接受補助機構經該部查核有違反相關規定情事,允宜賡續積極加強監督作業,以避免違失之發生
衛福部針對接受該基金補助之38家醫療機構進行清查,其中有21家疑似違反規定,包括出售土地建物、負責人非原申請人、建物持有資格不符、土地持有資格不符、獎勵坪數不符及獎勵床數不符等,針對上開疑似違規情事,經醫療機構提出書面資料說明及實地訪查後,有5家確實違反規定,辦理結果如下:對其中3家醫院提出訴訟,並已定讞,分別為關西培靈醫院(510萬9,526元,已全數繳回),新永和醫院附設護理之家(836萬3,064元,已全數繳回)及喜樂醫院(745萬6,312元,已追回461萬5,039元);另屏安醫院及台安診所等2家已分別追回108萬1千元及996元。
綜上,獎勵新擴建醫療機構貸款利息補貼計畫為補助偏遠地區設立醫療機構或設置醫療設施貸款利息,惟經衛福部訪查後發現部分機構有違反補助規定之情事,允應加強監督作業,以避免違規情事之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