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短絀決算數7億4,698萬1千元,除較預算預計短絀數增加短絀1億4,755萬8千元,亦高於107年度短絀決算數6億5,290萬8千元,主要係因108年度收入增加數尚不敷成本與費用成長數,且新增辦理「商家小型店家促進消費計畫」所致。經查:
(一)108年度決算短絀金額高於107年度,短絀決算數亦超過預算數,累計短絀持續攀升
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含地產基金)104年度決算短絀金額為8億6,931萬9千元,105至107年度短絀金額雖略降,惟108年度決算短絀復增至7億4,698萬1千元,不僅高於預算短絀5億9,942萬3千元,且連續5年短絀,截至108年底累積短絀更攀升至45億7,352萬6千元,財務壓力沉重(詳表1)。
該基金於99年度曾折減基金20億7,173萬1千元以填補累積短絀,108年度雖獲得公庫撥補增撥基金2億1,565萬元,截至108年底基金餘額尚有77億4,230萬4千元,惟108年底累積短絀已高達45億7,352萬6千元,倘財務狀況未獲改善,未來恐尚須以折減基金或續由公務預算填補。
表1 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含地產基金)104年度至108年度短絀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業務收入及業務外收入
業務成本與費用及業務外費用
本期短絀
累積短絀
104
100,473
969,792
-869,319
-2,265,005
105
352,635
994,231
-641,596
-2,764,515
106
294,633
829,186
-534,553
-3,173,637
107
35,423
688,331
-652,908
-3,826,545
108
56,205
803,186
-746,981
-4,573,526
說 明:地方產業發展基金於107年1月1日併入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爰103年度至107年度數據需配合調整,以致部分數據與決算書不同。
資料來源: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提供及中小企業發展基金108年度決算書。
(二)108年度短絀決算數高於預算數,係新增辦理商家小型店家促進消費計畫等所致,惟該計畫執行率僅2成,容待檢討改善
針對中小企業發展基金108年度實際短絀數高於預算數乙節,審計部於抽查經濟部108年度決算審核通知事項曾敘明,經濟作業基金實際短絀數較預計數增加,原因之一係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新增辦理「商圈小型店家促進消費計畫」所致。
查「商圈小型店家促進消費計畫」係行政院於108年9月19日核定,總經費5億1,880萬元(含商圈補助6千萬元、行動支付回饋金4.4億元與行政作業費1,880萬元),辦理方式包括「補助商圈組織辦理商圈行銷活動」及「與行動支付業者合作提供點數或現金回饋」。至於實際執行結果,實支數1億439萬3千元(商圈補助5,060萬元、行動支付回饋金3,286萬元,餘為行政經費),預算執行率僅20.12%,主要係因行動支付回饋金實支數3,286萬元遠低於預估(4.4億元)所致。
詢據中小企業處說明,該處自108年10月7日至12月底止與5家行動支付業者合作,共邀集299處商圈等2.8萬家店家參與、透過消費回饋創造5.1億元以上消費金額,惟推動之初,全國商圈內使用行動支付店家僅1萬家中小企業或小規模營利事業,且行動支付業者亦加碼回饋,以致政府支付回饋金低於預期。
依預算法第4條第1項第2款第4目:「凡經付出仍可收回,而非用於營業者,為作業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屬作業基金,具有付出仍可收回之特性。惟該基金108年度新增辦理「商圈小型店家促進消費計畫」屬補助性質,未對該基金產生對應收入以支應支出,不具投入產出關係,與作業基金定義不符。考量中小企業發展基金108年度決算短絀達7億餘元,而上開計畫預算執行率僅2成,與預期效益有間,亦加重基金財務負擔,爰宜檢討相關計畫之妥適性,以維基金財務穩健。
綜上,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已連續多年短絀,108年度決算短絀金額較107年度增加,累積短絀高達45億餘元,已損及財務健全發展,且部分新增計畫不具投入產出關係,不符作業基金精神,預算執行率偏低,允宜積極檢討改善,期有效降低短絀。
(分機:1925 賴欣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