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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主管109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二、公共電視內容產製與應用計畫之預算執行率未及3成,鉅額預算保留轉入後續年度辦理,允宜注意控管時程並加強辦理 日期:110年9月 報告名稱:文化部主管109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文化部及所屬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凃玉枝 蔡檳全 黃彥斌

文化部109年度於「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公共電視發展與內容產製應用」科目編列辦理公共電視內容產製與應用計畫經費5億2,114萬元,執行結果,審定支付實現數1億3,894萬元,應付保留數3億8,198萬9千元。經查:

(一)計畫概述及預算編列與執行情形

本計畫經行政院105年8月9日院臺科字第1050029425號函核定總經費22億元,執行期間為106至109年,嗣於107年9月27日經院臺文字第1070031091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修正為16億5,495萬元,辦理期程不變。本計畫係為協助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以下簡稱公共電視)產製臺灣文化節目內容、設立台語頻道,辦理相關頻道建置及製播節目;補助中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視)製播台語節目等。

本計畫109年度續編第4年經費5億2,114萬元,執行結果,109年度審定支付實現數1億3,894萬元(占預算數比率26.66%),應付保留數3億8,198萬9千元(占預算數比率73.30%)須轉入後續年度繼續執行。

(二)本計畫採跨年期執行,允宜注意控管時程並加強辦理

據文化部補充說明略以:「因本計畫係補助公視及華視辦理節目內容產製,所須辦理期程較長,文化部與公視及華視所簽署之契約執行期程皆屬跨年度;又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致使部分節目製作期程有所推延…目前各項預算執行進度皆符合契約期程,文化部將持續督促公視及華視於履約期限內完成計畫內各工作項目。」是以,本案補助計畫係採跨年度執行方式辦理,允宜注意控管,俾如期達計畫目標。

(三)允宜儘速完成公視台語台營運相關規章訂定作業,俾利台語頻道營運

另設立台語頻道業務係本項補助計畫之主要工作項目之一,經查,公視台語台已於108年7月6日正式開播,據表示有關公視台語台相關規章訂定作業辦理情形如下:

1.108年8月15日董事會議決議修正《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組織規程》,並修正組織架構圖,將台語台制度化。

2.109年11月19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台語頻道組織規章。

3.109年12月1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台語頻道台長遴選辦法。

以上顯示截至109年底止公共電視董事會雖已通過台語台組織規章及遴選辦法,惟尚未見陳送主管機關核備程序,亦未見有關人事管理、內部控制與稽核管理等規章研訂進度,文化部允宜督促公共電視儘速完成相關規章訂定作業,俾健全台語台營運機制。

綜上,文化部補助公視及華視辦理公共電視內容產製與應用計畫,係採跨年期辦理,惟該計畫實現數占預算數比率偏低,且台語台營運相關規章訂定作業尚未完備,文化部允宜注意控管計畫執行進度並督促加強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