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整體評估報告

六、造艦、接艦、訓練、艦造管理等各項作業,允宜適當周延規劃預算資源與人力配置,以確保造艦計畫如期如質如預算完成 日期:110年9月 報告名稱: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整體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公務預算部分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近年來配合國艦國造政策方向,包含海巡艦艇、巡防艦、兩棲船塢登陸艦、潛艦等造艦計畫,由國防部海軍司令部(下稱海軍)及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下稱海巡署)編列預算逐年推動,各項造艦計畫之執行允宜導入專案管理機制,適當周延規劃預算資源與人力配置,期能在預劃時程及核定預算下,有效管控專案執行效益與品質,以確保造艦計畫如期如質如預算完成,109年度海軍及海巡署造艦預算數合計201億2,428萬4千元,決算數合計198億8,262萬3千元,執行率98.80%。經查:

表1 109年度海巡及海軍造艦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機關別

海巡署

海軍

合計

預算數

4,730,792

15,393,492

20,124,284

決算數

4,588,691

15,293,932

19,882,623

執行率

97.00%

99.35%

98.80%

說 明:1.海巡署造艦預算係「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及「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艦艇新建及延壽計畫」等2項之合計。

2.海軍造艦預算係「新式港勤拖船購置計畫」、「高效能艦艇後續量產案(第一批)」、「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特種作戰突擊艇暨硬殼充氣艇籌建案」、「籌獲新型兩棲船塢運輸艦第二階段」、「快速布雷艇」、「潛艦國造-第二階段原型艦籌建」、「新一代飛彈巡防艦-第二階段原型艦籌建」、「新型救難艇」及「微型飛彈突擊艇」等10項之合計。

資料來源:海巡署及海軍提供;本報告整理。

(一)依艦艇汰除期程及實需,允宜妥適配置資源並請增(招募)及運用現有人力

海巡署推動「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規劃自107 年至116 年之10 年間,新建4000 噸以下艦(船)艇合計141 艘,其中建造35噸級巡防艇以上計91 艘,另加上「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尚有15 艘100 噸級巡防艇未交船,至116 年巡防艦總數量將增加至30艘,且船隊之總噸位數量亦將大幅增加。又海軍於104 年至109 年間分別啟動「高效能艦艇後續量產」等8項造艦計畫,新建艦(船)艇合計44 艘,其中包含多艘逾千噸級之大型軍用艦艇,顯見我國未來海勤人力需求將增加。

參據海巡署及海軍提供之所需海勤人力109至116年度逐年請增(招募)員額預判資料得知(詳表2),海巡署109至116年度新造艦艇所需人力合計2,317人,扣除汰除艦艇可運用人力1,606人,尚需請增員額711 人。另海軍109至116年度新造艦艇所需人力合計1,126人,扣除汰除艦艇可運用人力1,465人,員額轉換需求數339 人。是以,各造艦機關為免發生「有船無人」之問題,依艦艇汰除期程及實需,允宜妥適配置資源並請增(招募)及運用現有人力。

表2各造艦機關所需海勤人力109至116年度逐年請增(招募)員額預判表 單位:人

年度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總數

海巡署

新造艦艇所需人力(A)

184

334

324

388

322

323

233

209

2,317

汰除艦艇可運用人力(B)

130

210

242

266

188

251

188

131

1,606

請增員額數(A-B)

54

124

82

122

134

72

45

78

711

海軍

新造艦艇所需人力(C)

34

277

106

224

0

272

213

0

1,126

汰除艦艇可運用人力(D)

0

307

108

528

0

178

344

0

1,465

員額轉換後需求數(C-D)

34

-30

-2

-304

0

94

-131

0

-339

資料來源:海巡署及海軍提供;本報告整理。

(二)因應未來幾年造艦計畫高峰期,允宜妥善規劃人力培訓相關配套措施,以維持所屬艦艇人員適任性

我國海軍艦艇訓練制度係參考美國海軍艦艇訓練精神與施行作法採自評、自訓方式進行艦隊整合性訓練。有關船員資格、訓練模式排除《船員法》適用,證照制度仿照美國海軍採取人員合格簽證(Personnel Qualification System,簡稱 PQS)制度,可針對各類型船艇結構與設備差異性,依艦型與特性進行各項專業性項目簽證,所屬人員訓練經專業測驗合格後由訓練機關核予結訓證明書,便可獨立執行各項航行操控及安全值更任務,用以維持艦艇人員適任性。經海軍統計106年至 109年12月底止之海勤訓練成效(詳表3),自辦訓練合計182班次及3,410人次,委外訓練合計21班次及282人次。

另海巡署為維持所屬艦艇人員適任性,依「航海人員訓練發證及當值標準國際公約(STCW國際公約)」、「海岸巡防機關艦船艇人員訓練測驗及發證要點」及「海岸巡防機關艦船艇人員最低安全配置基準」等規定,辦理海巡艦船艇人員資格、訓練、測驗及發證等事項。經統計該署106年至 109年12月底止之海勤訓練及發證成效(詳表3及表4),自辦訓練合計42班次及798人次,委外訓練合計74班次及1,482人次;換發證書148張,核發證書933張,合計1,081張,占總海勤人數(1,934人)之比率為55.89%,該署現有海勤人力適任證書持照率未達6成,恐影響海勤任務之執行。

因人力培訓非一蹴可及,為應政府未來幾年造艦計畫高峰期,造艦機關允宜妥善規劃相關配套措施並維持所屬艦艇人員適任性,以利海上勤務之遂行。

表3 海軍及海巡署106年至 109年12月底止辦理海上勤務自辦訓練及委外訓練成效統計表 單位:班次;人次

機關

海軍說明1

海巡署

區分

自辦訓練

委外訓練

自辦訓練

委外訓練

年度

班次

人次

班次

人次

班次

人次

班次

人次

106

45

794

6

84

11

210

21

383

107

49

868

6

83

10

253

21

449

108

46

926

6

74

13

210

14

252

109

42

822

3

41

8

125

18

398

合計

182

3,410

21

282

42

798

74

1,482

說 明:1.海軍士官兵現行艦艇海上勤務訓練,由海軍技術學校針對海上勤務及海事專業科目實施教育班隊授課(自辦訓練),完訓後核予結訓證明書;另針對艦長人員培訓,部分課程委由基隆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或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辦理(委外訓練),完訓人員核發結訓證明。

2.資料統計至109年12月底止。

資料來源:海軍及海巡署提供;本報告整理。

表4 海巡署106年至 109年12月底止海勤人員訓練及發證成效表單位:張

發證項目

張數

佔現有總海勤人數(1,934人)百分比

換發證書

148

7.65%

核發證書

933

48.24%

合計

1,081

55.89%

說 明:1.總海勤人數:係指實際配置且服勤於該艘艦船艇之工作人員(含軍、警、文職、關務人員及約僱人員)。

2.換發證書:持交通部適任證書參加實作評核後換發海巡機關適任證書者。

3.核發證書:包含下列兩項種類證書統計資料(1)之前未申請過人員首次申請核發證書。(2)海巡機關適任證書效期為5年,逾期後須持體檢表、5年內至少一年之海勤資歷換發新證書。

資料來源:海巡署提供。

(三)各項造艦計畫允宜導入專案管理,適當周延規劃預算資源與人力配置,以確保計畫如期如質如預算完成

造艦計畫執行包含建造專案監督管理、艦艇細部設計、建造施工藍圖、生產建造技術以及整體後勤管理規劃及教育訓練等階段,故從最初階段至建造完成需耗費冗長時間。而在有限之資源下,為造艦計畫依專案管理程序、步驟在各階段執行節點如期、如質、如預算達成目標,事前之規劃與考量及專案執行之時程、人員、預算管理,為影響專案成功與否之關鍵因素。

鑑此,為有效管控造艦專案執行效益與品質,海軍及海巡各項造艦計畫執行允宜導入專案管理,透過計畫(P)→執行(D)→查核(C)→處置(A)等4項程序循環進行,持續檢討改進。另在造艦、接艦、訓練等各階段中適當周延規劃預算資源與人力配置,以確保計畫均能達成「如質、如期、如預算」之目標。

綜上,因應未來幾年造艦計畫高峰期,海軍及海巡署各項造艦計畫執行允宜導入專案管理,在造艦、接艦、訓練等各階段中適當周延規劃預算資源與人力配置,以確保計畫如期如質如預算完成;另允宜妥善規劃培訓人力,維持所屬艦艇人員適任性配套措施,以利海上勤務之遂行。

(分機:8664 高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