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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整體評估報告

二四、菸品健康福利捐為醫療健保相關支出重要財源,惟近3年徵收金額皆未達300億元,允宜賡續追蹤其變動趨勢,妥為研謀因應 日期:110年9月 報告名稱: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整體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特種基金及財團法人部分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依菸害防制法第4條規定,菸品健康福利捐運用於菸農與相關產業勞工之輔導及照顧、全民健康保險準備、中央與地方之菸害防制、衛生保健、社會福利、私劣菸品查緝及防制菸品稅捐逃漏等所需經費,其分配金額與運作係依據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辦理。謹將近年來菸品健康福利捐之運用與徵收情形分析如次:

(一)菸品健康福利捐9成以上挹注醫療保健相關支出,近4年來每年度挹注經費介於254億餘元至312億餘元之間

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數自105年度343.68億元,逐年減少至108年度277.63億元,迄109年度略增為294.63億元,其中逾9成(詳表1)分配於醫療保健相關用途,尤以全民健康保險之安全準備為大宗,各年度獲配數皆逾100億元;另每年分配於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之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金額則介於65.7億元至80.74億元之間,占該基金來源9成以上;是以,菸品健康福利捐已成為全民健康保險基金及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相關分基金不可或缺之財源,近4年來每年度挹注經費介於254億餘元至312億餘元之間。

表1 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統計表 單位:新台幣億元

基金別

105年度實際分配數

106年度實際分配數

107年度實際分配數

108年度實際分配數

109年度實際分配數

總計

343.68

323.33

281.28

277.63

294.63

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

17.18

16.17

13.96

3.66

2.95

全民健康保險基金

174.27

164.1

141.53

140.94

146.75

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基金

80.74

75.82

65.7

71.2

77.76

醫療發展基金

30.94

9.25

10.87

18.22

22.35

疫苗基金

9.63

27.8

20.39

22.31

24.45

生產事故救濟基金

0

1.1

1.69

2.25

2.40

醫療保健相關支出小計

312.7

294.23

254.14

258.57

276.66

占比

94%

91%

90%

93%

94%

社會福利基金

17.18

16.16

13.2

13.88

14.73

長照服務發展基金(詳說明)

10.31

9.7

9.14

2.4

0.29

公務預算

中央與地方私劣菸品查緝

3.09

2.91

2.65

2.63

2.8

防制菸品稅捐逃漏

0.34

0.32

0.14

0.14

0.15

農業發展基金

(詳說明)

2

(詳說明)

說 明:長照基金設立前之菸捐收入,先暫存於國健署菸捐保管戶,自106年6月正式撥付予長照基金13.7億元;另自99年起至102年止,依據「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配撥予農委會辦理菸農轉作輔導與照顧,每年提撥1%,已撥8億元,因年度尚有剩餘款故未再分配。

資料來源:國健署提供。

(二)受成人吸菸率下降及菸品稅額調增影響,近3年度菸品健康福利捐徵收金額皆未達300億元,未及99至106年度徵收水準

菸品健康福利捐自91年開徵以來,歷經2次(95年2月及98年6月)調整,從91年每千支250元(每包5元),提高至95年每千支500元(每包10元),迄98年再提高至每千支1,000元(每包20元),菸捐徵收金額由91年79.09億元,逐年概增至102年355.93億元,103至105年則介於327.48億元至343.68億元間,至106年下降為323.33億元,迄108年續減至277.63億元(詳表2),109年雖增加為294.62億元,惟近3年皆未達300億元,未及99至106年徵收水準。依據國健署分析,我國整體吸菸率由2008 年21.9%下降至2018 年13%,因吸菸率下降,導致菸捐收入降低。

鑒於菸酒對身體健康危害甚鉅,政府自91年起課徵菸酒稅,其中菸品稅額復自106年6月起調增,每包由11.8元,增加至31.8元,107年菸稅徵收額成長至448.89億元(約8成來自國產菸類),較106年247.16億元增加逾8成,迄109年成長至468.71億元(詳表2),且菸品稅額調增對於香菸消費市場具有藉由價格政策抑制菸品消費之效果。

表2 菸稅與菸品健康福利捐歷年收入表 單位:新台幣億元

菸稅實徵淨額

菸品健康福利捐

菸稅實徵淨額

菸品健康福利捐

91年

195.84

79.09

101年

202.56

342.89

92年

240.54

104.23

102年

206.84

355.93

93年

228.00

96.55

103年

194.05

327.48

94年

245.18

105.48

104年

195.27

331.23

95年

243.73

172.10

105年

202.74

343.68

96年

234.52

201.12

106年

247.16

323.33

97年

237.32

201.09

107年

448.89

281.28

98年

213.73

245.66

108年

441.56

277.63

99年

205.06

344.38

109年

468.71

294.62

100年

203.98

347.41

合計

4,855.68

4,775.18

資料來源:菸品健康福利捐資料整理自各年菸害防制年報、菸稅全國實徵淨額依110年8月6日財政部網站資料統計(全國實徵淨額-按稅目別分)。

(三)允宜賡續追蹤菸捐徵收金額變動趨勢,俾妥為研謀因應

菸品健康福利捐之徵收係以防制菸害與維護國民健康為目的,徵收金額龐大,且隨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於104及105年修訂,將菸捐用途擴及長期照顧資源發展及生產事故救濟相關經費,使菸捐之分配與運用更為外界所關注。108年為使菸品健康福利捐之分配使用更符實需,修正調整分配比率等。復依菸害防制法第4條規定,健康福利捐徵收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及財政部應每2年邀集財政、經濟、公共衛生及相關領域學者專家,依相關因素評估1次。

近年來推動百分之百無菸場所已為世界衛生組織及世界各國共同趨勢,為呼應 WHO 設定2025 年比2020 年減少30%吸菸率目標,衛福部預定2025 年國人吸菸率降至12.7%以下,以符合「菸害防制法」制定之「防制菸害,維護國民健康」意旨。惟歷年來菸品健康福利捐9成以上挹注醫療保健相關支出,未來吸菸人口遞減對菸捐徵收金額造成之影響,允宜賡續追蹤其變動趨勢,俾及早妥為研謀因應。

綜上,菸品健康福利捐為醫療保健相關支出重要財源,惟基於保障國人健康,政府未來宜賡續提供多元戒菸及宣導服務,而菸害防制宣導與菸稅調漲等,皆有抑制菸品消費量之效果,以近3年度其徵收金額皆未達300億元觀之,未及99至106年度徵收水準,允宜賡續追蹤菸捐徵收金額變動趨勢,審慎評估對財源籌措之影響,俾及早妥為研謀因應。

(分機:1930芮家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