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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主管109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二、國產署及所屬109年度歲出保留逾1,700萬餘元,係2項歷史建物修復及再利用工程延宕所致,允宜督導地方政府加速辦理,以提升預算執行效益 日期:110年9月 報告名稱:財政部主管109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二、國產署及所屬109年度歲出保留逾1,700萬餘元,係2項歷史建物修復及再利用工程延宕所致,允宜督導地方政府加速辦理,以提升預算執行效益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游亦安 鄧凱文

國產署及所屬109年度單位決算歲出保留數1,791萬5千元,主要為辦理「淡水木下靜涯舊居」及「臺南三山國王廟」等2項歷史建物修復及再利用工程保留數。謹說明如下:

(一)「淡水木下靜涯舊居」歷史建物修復及再利用工程

1.該案係委託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代辦修復工程(108及109年度預算數與實支數及保留數詳表1),歷經3次流標於108年12月30日始決標,108年度除支應工程管理費1萬4,050元外,其餘經費1,098萬餘元未支應,爰保留至109年度繼續執行。

2. 本案於109年2月12日開工,期間配合工程所需變更總經費。109年度陸續依工程進度合計支付571萬4,274元,其餘經費777萬1千餘元保留至110年度繼續執行,並將視工程進度辦理付款。

表1 淡水木下靜涯舊居歷史建物修復及再利用工程經費支用情形概況表 單位:新台幣元

項目\年度

108

109

當年度預算數

11,000,000

2,500,000

當年度可支用數A

11,000,000

13,485,950

實支數B

14,050

5,714,274

保留數A-B

10,985,950

7,771,676

資料來源:國產署。

(二)「臺南三山國王廟」歷史建物修復及再利用工程

1.該案係委託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代辦修復工程(108及109年度預算數與實支數及保留數詳表2),於108年11月12日工程決標,因須完成開工公告程序及配合寺廟節慶活動,未及申報開工並支應相關經費,爰900萬元全額保留至109年度繼續執行。

2. 本案於109年8月17日開工,期間配合工程所需,進行總經費及工期之變更;109年度依工程進度支應135萬6,200元,其餘經費1,014萬3千餘元保留至110年度繼續執行,並視工程進度辦理付款。

表2 臺南三山國王廟歷史建物修復及再利用工程經費支用情形概況表 單位:新台幣元

項目\年度

108

109

當年度預算數

9,000,000

2,500,000

當年度可支用數A

9,000,000

11,500,000

實支數B

0

1,356,200

保留數A-B

9,000,000

10,143,800

資料來源:國產署。

綜上,歷史建物修復及再利用可增進不動產結構安全,並有利於文化資產之保存及推廣,上揭2案雖均委託地方政府代辦修復工程,該署仍需密切與地方政府保持聯繫及關注執行情形,以掌握歷史建物修復進度及撥款期程。基此,允宜密切關注該案進度及督導加速辦理,俾提升預算執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