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下稱客發中心)辦理客家文物之典藏、保存及維護工作,109年度「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預算編列3億8,753萬3千元,執行結果決算數3億8,638萬2千元。經查:
(一)允宜依典藏作業相關規範,辦理各項入藏物件之評鑑及審議工作
依據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組織法第2條規定,該中心掌理客家文物之典藏、保存及維護等事項;又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處務規程第6條規定,該中心文資典藏組掌理各園區典藏品之調查、徵集、鑑價、保存、管理、維護及加值運用等事項。另依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典藏品徵集作業要點第2點規定,典藏品徵集來源,包括田野採集、購買、捐贈、移撥、交換、複製等;第4點第2項規定:「本中心擬入藏之物件,須經典藏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且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典藏審議委員會設置要點第2點規定:「該委員會應定期就下列事項進行審議,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審議之:(一)本中心典藏原則及相關作業要點;(二)典藏品徵集評鑑事項(含購買、田野採集、捐贈、轉移、交換、複製等);(三)典藏品之註銷與處置方式;(四)典藏品借出及寄存品寄存之重大事項;(五)其他本中心典藏相關重要事項。」準此,客發中心須依上揭作業規範辦理各項入藏物件之評鑑及審議工作,並妥善保管運用珍貴客家文物典藏品。
(二)截至109年底典藏品數量未達千件,允宜儘速完成待典藏品審議
依該中心典藏審議委員會設置作業要點規範,有關典藏重要事項,應提報典藏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典藏品入藏屬典藏重要事項,故藏品是否可入典藏皆需經當次典藏審議會議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據客發中心說明,自101年度陸續徵集,至109年底累計件數入藏1萬5,475件,除審議通過典藏品869件,尚有館藏品1萬4,606件未完成審議(詳表1)。該中心蒐藏策略係以優先豐富入藏數量為主,再由入藏之館藏品中篩選具重要價值者,提送審議(通過)後列為典藏品,截至109年底典藏品數量未達千件,為確保具珍貴客家歷史文物得以妥善保存維護及管理,客發中心允宜確實依規定辦理並儘速完成待典藏品審議程序。
表1 截至109年底客發中心辦理典藏品入藏審議作業成效統計表
單位:件
年度
已徵集物件
已入藏物件
典藏品
館藏品
小計
105年以前
-
0
245
245
106年
-
301
3,413
3,714
107年
-
14
10,578
10,592
108年
-
329
155
484
109年
-
225
215
440
累計
-
869
14,606
15,475
說 明:1.「已徵集物件」係指尚在進行基本價值評估中,尚未入藏之物件。
2.「已入藏物件」包含館藏品及典藏品,館藏品係指完成基本價值評估報告並簽辦首長同意後入藏之館藏品;典藏品係指館藏品再提經典藏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之典藏品。
3.資料迄至109年度12月止。
資料來源:客委會客發中心提供,本報告整理。
綜上,客委會客發中心掌理客家文物之典藏、保存及維護工作,截至109年底典藏品數量未達千件,允宜儘速完成待典藏品審議,以確保具珍貴客家歷史文物得以妥善保存維護及管理。
(分機:8664 高振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