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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交易委員會含反托拉斯基金109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三、強化反托拉斯計畫執行率僅七成,其中檢舉違法聯合行為獎金400萬元均未執行,除凸顯預算編列似欠核實外,允宜積極加強檢舉獎勵機制之落實執行 日期:110年9月 報告名稱:公平交易委員會含反托拉斯基金109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反托拉斯基金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林靜玟

反托拉斯基金109年度「強化反托拉斯執法計畫」預算數3,731萬9千元,經執行決算數2,619萬7千元,執行率僅70.20%。經查:

(一)按108年12月16日修正之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4點第1項及第3項分別規定:「各基金應依分期實施計畫及收支估計表切實執行。」、「政事基金應在法律或政府指定之財源範圍內,妥善規劃整體財務資源,加強財務控管,並設法提升資源之使用效率,以達成基金之設置目的及年度施政目標。」故反托拉斯基金應確實規劃後始編列109年度基金用途相關計畫經費,並依預算編列項目及計畫內容落實執行,以提升資源之使用效率,並達成基金設置目的與年度施政目標。

(二)反托拉斯基金109年度「強化反托拉斯執法計畫」預算數3,731萬9千元,決算數2,619萬7千元,執行率僅70.20%主要原因如下:

1.109年度受新冠肺炎疫情衝擊,該基金原預計國際研討會及國際研討會及交流活動等大多無法執行,109年度「強化反托拉斯執法計畫」中「旅運費」科目預算數166萬6千元,決算數29萬6千元(執行率17.77%)、「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科目預算數875萬元,決算數9萬3千元(執行率僅1.06%)。另「強化反托拉斯執法計畫」之「補貼、獎勵、慰問、照護與救濟」預算數416萬元,決算數7萬6千元,執行率僅1.83%,係因檢舉聯合行為獎金400萬元完全未執行所致。

2.反托拉斯基金設置之主要目的包括強化聯合行為查處,善用檢舉獎金機制以發現更多不法聯合行為並強化執法成效;惟該基金於105年成立後,迄至109年底止民眾檢舉涉及不法聯合行為案件,經查處結果其中多數為停止審議或不處分,實際處分案件並不多(詳表1);而109年度「強化反托拉斯執法計畫」中檢舉違法聯合行為之獎金支出預算數400萬元,則完全未執行,除當年度相關預算編列尚欠核實外,亦顯示實有研酌提高民眾檢舉違法聯合行為意願之必要。

綜上,109年度「強化反托拉斯計畫」執行率僅70.20%,其中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部分國外旅費、競賽及交流活動費無法執行,然亦因109年度檢舉違法聯合行為獎金400萬元完全未執行所致,允宜積極加強檢舉獎勵機制之落實執行,以利發現、查緝遏止更多不法聯合行為,期能發揮反托拉斯基金設置目的,並提升聯合行為之查處執法成效。

表1 反托拉斯基金105至109年度檢舉違法聯合行為案件查處情形及檢舉獎金預、決算概況表 單位:件;新臺幣元

年度

實際檢舉案件數

實際查處情形

檢舉獎金預算數

檢舉獎金決算數

105

67

4件處分;8件不處分;55件停止審議

2,000,000

591,250

106

62

0件處分;16件不處分; 46件停止審議

8,000,000

0

107

104

1件處分;17件不處分;86件停止審議

6,700,000

60,000

108

44

2件處分;10件不處分;32件停止審議

4,000,000

40,000

109

74

15件不處分;59件停止審議

4,000,000

0

資料來源:公平會提供。

(分機:1926 林靜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