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所屬「執行案件處理」科目編列預算數13億2,316萬5千元,加計動支第一預備金583萬6千元,合計可用預算數13億2,900萬1千元,決算數計13億2,883萬3千元,執行率99.99%,係各分署依法辦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等業務。然109年度行政執行案件徵起金額較往年降低,且終結案件中屬全部發憑證之比率超逾6成,執行成效未盡理想。說明如下:
(一)109年度行政執行案件因疫情影響,導致徵起金額略有減少,另財稅案件徵起金額已連續5年下滑,成效亟待提升
109年度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案件徵起金額為249億5,772萬元(詳表1),較108年度減少7億9,056萬3千元(減幅3.01%),洽據行政執行署表示,主要係受疫情影響所致。如以案件類別分析,109年度罰鍰案件及費用案件之徵起金額變化甚小,尚較108年度有微幅增加,另財稅案件及健保案件之徵起金額則均較108年度減少。
另觀察近年度徵起金額變化趨勢,健保案件與費用案件略有起伏,主要係受台北市政府及高雄市政府償還所積欠之勞、健保費補助款案件之影響,而罰鍰案件則無明顯增減;另財稅案件徵起金額近年概呈減少之勢,105年度及106年度徵起金額尚達百億元以上,至109年度徵起金額則已降至87億9,070萬2千元,占總徵起金額之35.22%,與105年度之107億58萬9千元及占比44.11%相較,金額減少19億988萬7千元(降幅17.84%),占比亦降低8.89個百分點。行政執行署為增加繳款便利性,自109年9月中旬起,針對稅捐稽徵機關移送執行之稅款案件,提高四大便利超商代收稅款金額上限,自未滿2萬元提高至3萬元,該項措施對於提升財稅案件徵起金額之助益尚待後續觀察。
表1 105年度至109年度行政執行署各分署行政執行案件徵起金額
單位:新臺幣千元
類型
年度
財稅案件
健保案件
罰鍰案件
費用案件
合計
105
10,700,589
6,431,515
1,992,704
5,133,061
24,257,869
106
10,318,171
8,725,996
2,373,056
6,174,028
27,591,251
107
9,540,316
10,054,305
2,539,085
7,865,194
29,998,900
108
9,232,579
7,390,862
2,641,583
6,483,259
25,748,283
109
8,790,702
6,833,694
2,684,837
6,648,487
24,957,720
資料來源:法務統計年報。
(二)109年度終結件數雖為近年新高,惟全部發憑證比率亦顯著增加,恐不利執行成效之提升
109年度行政執行終結案件共1,449萬8,080件(詳表2),較108年度增加334萬3,976件(增幅29.98%),達近年新高,惟迄109年底行政執行未結案件為736萬4,728件,數量仍鉅,亦待持續辦理。而109年度行政執行終結案件中,完全繳清案件為444萬55件,自105年度概呈穩定增加趨勢;另全部發憑證案件達956萬1,108件,占終結案件之6成以上,且較108年度增加263萬5,971件,增幅高達38.06%。據行政執行署表示,全部發憑證案件以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罰鍰案件為大宗,通常具有金額不高之特性,因部分移送機關未依規定清查義務人確有新增財產可供執行,逕以執行憑證再行移送,經行政執行機關清查義務人仍無財產可供執行,故發給憑證後結案。行政執行機關每年新收件數大幅成長,自107年度起已超逾1,000萬件,109年度更高達1,431萬餘件,因人力有限,行政執行署已陸續推動執行命令電子公文化、批次金融餘額查詢處理等因應作為,惟此類無財產可供執行卻反覆移送之案件數量龐大,恐持續加重執行人員辦案負荷,或對於其他較具執行效益案件造成排擠,容待檢討。
表2 105年度至109年度行政執行署各分署行政執行案件終結情形
單位:件;%
項目
年度
全部發憑證
完全繳清
部分繳清
其他
合計
105
件數
3,799,189
2,141,562
134,127
249,237
6,324,115
占比
60.07
33.86
2.12
3.94
-106
件數
4,369,710
2,691,745
128,107
303,783
7,493,345
占比
58.31
35.92
1.71
4.05
-
107
件數
6,382,403
3,197,784
171,910
278,696
10,030,793
占比
63.63
31.88
1.71
2.78
-
108
件數
6,925,137
3,752,364
184,730
291,873
11,154,104
占比
62.09
33.64
1.66
2.62
-
109
件數
9,561,108
4,440,055
204,612
292,305
14,498,080
占比
65.95
30.63
1.41
2.02
-
說 明:完全繳清包含分期繳清;其他包含部分繳清、移送機關撤回、資料不全退案、移轉管轄、終止執行等。
資料來源:法務統計年報。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各分署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逾期不履行者,依法辦理強制執行,採取傳繳、扣押、查封、拍賣、限制出境、拘提、管收等執行手段,惟109年度疫情導致總徵起金額略有下降,行政執行機關允宜持續推動多元繳款措施,擴增案件類別及提高繳款金額上限,便利民眾繳納案款,進而確保國家債權,實現社會公平正義;此外,部分以債權憑證再移送之案件數量龐鉅,且徵起金額有限,允宜與移送機關共同研議改善作為,俾提升執行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