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法務部矯正機關作業基金(以下簡稱矯正基金)「業務收入」科目預算數9億9,937萬7千元,決算數11億4,216萬8千元(達成率114.29%),包含勞務收入6億841萬5千元、銷貨收入5億2,378萬元及其他業務收入997萬3千元等。109年度因承攬政府振興三倍券分裝作業及自主監外作業人數增加,紙品科及外役科之勞務收入明顯提升,惟部分勞務加工作業科別近年(107年度至109年度,以下同)收入卻呈現衰退,容待檢討。說明如下:
(一)矯正基金之營運計畫包含勞務加工與自營銷貨兩部分
監獄行刑法第34條規定:「監獄作業方式,以自營、委託加工、承攬、指定監外作業或其他作業為之。前項作業之開辦計畫及相關契約,應報經監督機關核准。」矯正基金之營運計畫主要分為勞務加工作業與自營銷貨作業兩類,其中勞務加工作業主要係承攬公、私立機關(構)、團體或個人之勞務或成品產製,及自主監外作業,分設電器、木工等16科作業;而自營銷貨作業係由各矯正機關自購機具設備與原料,從事生產、製造及行銷,由各矯正機關發展具有特色之自營作業產品,設有印刷、食品等12科作業。
(二)因承攬政府振興三倍券分裝作業及自主監外作業人數增加,109年度紙品科加工收入及外役科勞務收入雖有明顯成長,惟部分科別加工收入漸減,亟待檢討
109年度矯正基金關於勞務加工之16個作業科別中,鐵工科、機工科、紙品科、洗滌科、外役科及什工科等6個科別,勞務收入決算數較預算數增加,主要原因為加工量較預估增加所致,其中紙品科係承攬政府振興三倍券分裝作業,故收入隨之增加,109年度紙品科加工收入決算數2億2,483萬8千元,達成率為117.55%;另自主監外作業人數109年底原訂目標為800人,經矯正署檢討後,109年9月底修正目標為900人、同年12月底目標再調高為1,200人,而109年度實際出工人數已達預期目標,故109年度外役科勞務收入決算數1億6,702萬9千元,達成率高達181.81%,對於提升矯正基金勞務收入頗具助益。
另有10個作業科別之勞務收入未達預期,包含電器科、電子科、木工科、藤(竹)工科、鞋工科、藝品科、縫紉科、塑膠科、雕刻科及其他科等,且除藝品科外,其餘科別均已連續2年呈現衰退(詳表1),主要原因為委託加工廠商因景氣低迷訂單減少,影響委託加工,且部分矯正機關受限於地理位置偏遠,鄰近地區之加工廠商難尋,惟避免嗣後勞務收入持續下滑,有待矯正機關切實檢討原因並適時調整作業項目。
表1 矯正基金107年度至109年度勞務收入持續衰退之作業科別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科別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金額
金額
與107年度比較之降幅
金額
與108年度比較之降幅
電器科
7,053
5,345
24.22
5,297
0.90
電子科
15,706
14,446
8.02
13,442
6.95
木工科
2,250
1,343
40.31
1,229
8.49
鐵工科
13,603
11,982
11.92
11,739
2.03
藤(竹)工科
363
326
10.19
270
17.18
鞋工科
2,916
2,343
19.65
2,138
8.75
縫紉科
15,472
15,162
2.00
13,968
7.87
雕刻科
126
96
23.81
86
10.42
其他科
84,848
65,548
22.75
51,827
20.93
資料來源:法務部矯正署。
綜上,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第3條規定:「監督機關及監獄對作業項目之選定,宜考量經濟發展及市場供需狀況,徵詢勞動、產業或相關之公私立機關(構)、團體之意見後為之,並尋求其協助或合作。」近年因部分產業受市場景氣低迷影響,廠商委託加工之意願降低,導致部分作業科別之加工收入漸減,矯正基金允宜檢討肇因並適度調整因應,注意各矯正機關之資源與人力之有效運用,俾提升基金運作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