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銓敘部109年度決算書所揭「未來或有給付責任」,為未來30年(110年至139年)需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之舊制(即84年7月1日實施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新制前)公務人員退休金計7,849億6,700萬元。經查:
(一)舊制年資(屬84年7月1日實施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新制前之年資)之退撫給與,依法應由各級政府編列預算支給
依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自107年7月1日起施行,以下簡稱退撫法)第6條規定,公務人員在退休新制實施前之任職年資應領退休金,由各級政府編列預算支給;另退休公務人員之每月退休所得(含每月支領之月退休金、月補償金及優惠存款利息)自107年7月1日起,應依退撫法規定,重行計算並逐年調降。
按銓敘部委託辦理「公務人員退撫舊制年資應計退撫經費精算及挹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經費」評估報告(以109年12月31日為基準日)指出:「具有退撫舊制年資且領取定期給付之公務人員及遺族計18萬7,903人,年度平均總所得為30萬 4,964元;現職人員中具有退撫舊制年資之公務人員計6萬 7,039人,平均退撫舊制年資為4.6年,平均俸額為4萬3,450 元;折現率採用20年期以上政府公債平均殖利率1.22%等為基礎,並依前開規定(107年6月30日以前依退休法規定辦理;107 年7月1日以後依退撫法規定辦理),估算未來30年(110年至 139年)中央政府應負擔之支出為4,095億3,400萬元(地方政府為3,754億3,300萬元,合計7,849億6,700萬元)。」
(二)以109年底為基準日精算未來30年需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之舊制公務人員退休金,較108年底減少7.85%
前揭以109年底為基準日精算未來30年需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之舊制公務人員退休金,較108年底精算之未來或有給付責任(同估算未來30年)計減少668億6,100萬元,減幅7.85%。據銓敘部說明,主要係因所得替代率依法調降1.5%,且均俸之計算亦由最後在職5年增為6年,其次是現職具舊制年資之公務人員亦較前1年度減少;另退撫法第40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02條訂有107年7月1日以後各級政府每年所節省之退撫經費,應全數挹注退撫基金之規定。爰未來30年各級政府所減少應負擔之支出中,屬於是項依法調降退休所得所節省之部分,將一併挹注退撫基金。
綜上,以109年底為基準日精算未來30年需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之舊制公務人員退休金達7,849.67億元。是項未來或有給付責任因107年7月1日新退撫法實施後,金額已略有減少,軍公教退休金制度之改革業有初步成果。未來允應按退撫法規定逐年將應負擔退撫經費(含新舊制)所節省之部分挹注至退撫基金,並強化相關退撫機制管理成效,俾減輕政府之退撫負擔。
表1 政府未來或有給付責任-屬舊制公務人員退休金未來30年應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金額之108及109年度增減情形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各級政府未來30年應負擔金額估算
109底為基準日
(110-139年)
108底為基準日
(109-138年)
增減金額
中央政府
409,534,000
450,237,000
-40,703,000
地方政府
375,433,000
401,591,000
-26,158,000
合計
784,967,000
851,828,000
-66,861,000
資料來源:銓敘部109年度決算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