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109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一、109年度賡續推動個別性獎金績效化檢討作業,並修正相關規定,為持續落實績效待遇之精神,允宜定期辦理檢討或評估檢視 日期:110年9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所屬109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109年度賡續推動個別性獎金績效化檢討作業,並修正相關規定,為持續落實績效待遇之精神,允宜定期辦理檢討或評估檢視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吳昀雲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09年度於「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業務計畫編列預算1億9,099萬8千元,執行結果,決算數1億5,279萬4千元,執行率80.0%,工作要項之一為辦理增修訂人事法規、法制及員工給與福利等各項工作。經查:

(一)人事總處109年度持續推動個別性獎金績效化檢討作業,並修正相關規定

為推動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及精進公務人事法制制度,近年來人事總處陸續研修公務人員相關法規,並檢視各獎金給與項目之合理性及研擬相關法規賦予其法源依據。據該總處說明,鑑於目前各機關發放個別性獎金項目頗多,且目的及性質殊異,為檢討該等獎金之必要性、合理性並建立以績效為導向之獎金薪酬制度,該總處將「個別性獎金績效化增加數」列為106年度至109年度中程施政計畫之關鍵績效指標,分年就尚未績效化或績效化程度有檢討必要之獎金項目,先由主管機關逐一檢視後再由人事總處邀集相關機關成立審查小組辦理複審。部分獎金規定並經該總處複審評估後報請行政院核定修正、整併或廢止。

人事總處分別於107年度及108年度請各主管機關就其主辦獎金支給合理性等與績效化提升面向逐一檢視。復就主辦機關自評獎金支給係依績效連成或實際賞獻分配者,由該總處擬具檢視建議於108年10月9日函請相關主管機關檢討查復。109年度持續推動個別性獎金績效化檢討作業,3月間彙整相關機關查復結果,除連江縣政府所屬事業機構年度績效獎金等4項獎金賡續辦理檢討作業外,其餘獎金編列及發給程序尚符合績效獎金之意旨,期間完成相關法規修正包括:

1.修正「財政部核發關務獎勵金支給表」,將該獎金發給規定改採績效評佑並以團體獎勵金為主要方式核發,經行政院109年3月4日核定。

2.修正「連江縣政府所屬事業機構年度績效獎金核發要點」第5點至第7點規定,提升績效獎金提撥與事業機構營運成效之合理連結,經行政院109年5月13日核定。

(二)為持續落實績效待遇之精神,允宜定期辦理檢討或評估檢視

又考量各機關之個別性獎金支給意旨各異,按人事總處說明,倘該獎金項目經主管機關自評為慰勉工作性質危險辛勞、慰勉工作環境特殊惡劣、延攬留任特殊專業人員、具期限性及支給對象均適用勞動基準法等支給性質,則暫不列入提升績效化對象,由該總處依各主管機關填復之經費編列及獎金發給方式逐項檢視後,撰寫賡續推動績效化獎金項目檢視建議,函送相關主辦機關再予評估提升績效化之可行性,以持續推動提升獎金績效化事宜。截至109年底止有臺灣鐵路管理局之從業人員營運、績效獎金、動力車乘務員駕駛安全等3項獎金仍由其主管機關交通部辦理檢討作業中,其餘獎金之編列方式及發給程序目前評估尚符績效獎金意旨,惟為落實績效待遇之精神,該總處未來允宜定期辦理檢討或評估檢視。

綜上,人事總處為推動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並導入績效待遇精神,106年度至109年度將「個別性獎金績效化增加數」列為年度施政計畫之關鍵績效指標,並完成相關評估檢討作業。惟為能持續落實績效待遇之精神,該總處未來允宜就個別性獎金績效化機制,定期辦理檢討作業或評估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