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機關委託健保署代辦醫療相關事務,截至109年底止,對健保基金累計欠費為96.68億餘元。經查:
(一)109年底健保署代辦醫療事務之積欠醫療款項雖低於107及108年底,惟欠費金額仍龐鉅
參據近3年中央機關委託健保署代辦業務之欠費資料,截至109年底止,各欠費機關委辦事項及金額,主要包含衛福部之兒童牙齒塗氟等8.05億元、疾病管制署之愛滋病醫療費用等66.62億元、國民健康署之預防保健費用等21.21億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之榮民及榮眷自行負擔費用0.8億元等(詳表1),107年底至109年底之欠費總金額分別為130.66億元、115.36億元及96.68億餘元,呈逐年減少趨勢,惟其中國民健康署之預防保健費用仍由107年底之19億元增加至109年底之21.21億元,且欠費金額仍龐鉅。
表1 近3年中央機關委託健保署代辦業務之欠費金額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機關名稱
委辦項目
107年底
108年底
109年底
衛福部
兒童牙齒塗氟等
15.06
10.78
8.05
疾病管制署
愛滋病醫療費用等
92.57
84.84
66.62
國民健康署
預防保健費用等
19.00
17.37
21.21
社會及家庭署
3歲以下兒童自行負擔費用
1.00
0
0
勞工保險局
職災醫療費用
2.13
0
0.8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榮民及榮眷自行負擔費用
0.90
2.37
0
海巡署
海巡人員自行負擔費用
0
0
0.0002
合 計
130.66
115.36
96.6802
說 明:表內數據為決算審定數。
資料來源:健保署。
(二)為維健保財務健全及利於資金調度,允宜儘速研謀償還
按上述中央機關公務預算積欠健保基金每年各項代辦之醫療費用金額龐鉅,不利於健保基金財務健全及資金調度,行政院允宜正視及督導儘速償還。
綜上,截至109年底止,中央機關委託健保署代辦醫療事務之積欠醫療款項高達96.68億餘元,雖低於107及108年底之130.66億元、115.36億元,惟仍屬龐鉅,且109年底國民健康署之預防保健費用尚較107及108年底增加,行政院允宜正視及督導研謀儘速償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