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基金(下稱社福基金)109年度「老人福利機構多機能綜合服務計畫」可用預算數1,159萬3千元,決算數874萬9千元。謹就執行狀況說明如下:
(一)計畫概要及經費執行情形
1.目的:配合96年修正之老人福利法及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辦理所屬老人福利機構院舍新(整)建及設施設備改善,預期提供安養、養護、長期照護及失智照顧等多層級服務。
2.期程:99年1月至108年12月。
3.內容:院舍新(整)建及設施設備改善(詳表1)、將中低收入老人納為收容對象、配置合理專業人力、辦理護理品質指標監測、失智症者早期介入服務、臨終關懷服務及停(歇)業機構老人緊急短期安置。
表1 老人福利機構多機能綜合服務計畫院舍新(整)建及設施設備改善規劃情形
社福機構名稱
新(整)建明細
北區老人之家
整(新)建養護院舍80床、整建安養院舍190床
中區老人之家
整建遊民收容所院舍50床
南區老人之家
新建失智照顧院舍36床、整建安養70床、養護107床、長期照護24床
東區老人之家
改建多層級連續照顧服務綜合大樓1棟300床
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整建失智照顧60床
資料來源:社福基金108年度預算。
4.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行政院核定總經費8億1,442萬5千元,社福基金於「老人福利機構多機能綜合服務計畫」、「福利服務計畫」及「公彩回饋推展社福計畫」等項下共編列預算數8億1,187萬4千元;據該基金提供資料,截至109年底「老人福利機構多機能綜合服務計畫」經費累計執行數為6億9,276萬1千元,賸餘數為1,741萬9千元,保留數為239萬2千元。
(二)計畫延宕,歷經3次修正,且迄109年底尚未完成
該計畫原預計102年12月完成,總經費9億718萬9千元,經100年7月6日、103年8月21日及106年2月22日3次修正,展延至108年底完成,總經費修正為8億1,442萬5千元(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詳前),展延時間長達6年,且迄109年底已逾期限仍尚未完成,計畫規劃及執行效率有待精進。按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第4條規定,各機關應事前參酌資源能力,進行整體資源盤點,瞭解環境變遷趨勢及市場供需情形,設定目標並評估財源,以訂定計畫。爰此,該基金嗣後應確實依前揭規定審慎編擬計畫,以避免影響執行成效。
綜上,按計畫如能嚴謹審視需求及市況,據以完善規劃,當可儉省作業時間,加速建設。社福基金「老人福利機構多機能綜合服務計畫」經3次修正,歷時逾10年,迄109年底止已逾期限仍未能完成,該部嗣後規劃相關中長程個案計畫,宜依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規定審慎辦理,俾利計畫如期如質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