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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營業決算評估報告

三、110年度採購電動機車計畫全數改為購置燃油機車,又導入電動機車占比僅約4成,允宜持續審慎規劃辦理,俾如期汰換完竣 日期:112年4月 報告名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營業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三、110年度採購電動機車計畫全數改為購置燃油機車,又導入電動機車占比僅約4成,允宜持續審慎規劃辦理,俾如期汰換完竣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陳如慧

中華郵政公司110年度預算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編列汰購電動機車1,000輛計1億2,000萬元,係為響應政府節能減碳政策,擬將燃油機車汰換為電動機車;惟實際執行結果,全數改為購置燃油機車1,000輛計7,998萬9千元。經查:

(一)因應溫室氣體管制,中華郵政公司106年度起導入電動機車

中華郵政公司電動機車導入計畫,係因應溫室氣體管制,爰自106年度起導入電動機車,逐步減少碳排放,以達低噪音及零排放之綠能物流,預計分年汰換期程表詳表1。

表1 106至112年度中華郵政公司電動機車導入計畫預計分年汰換期程表

單位:輛;新臺幣億元

年度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合計

數量

627

600

1,200

1,500

2,000

2,200

819

8,946

預算

0.5

0.48

0.97

1.2

1.58

1.76

0.74

7.23

說  明:本表資料係引用「中華郵政公司電動機車導入計畫」,與實際預算編列數存有差異。

資料來源:中華郵政公司。

(二)為利偏遠地區投遞,110年度採購電動機車計畫全數改為購置燃油機車

1.該計畫總經費7億2,300萬元,計畫期間自106年度起至112年度止,原預計8,946輛全數以購置方式辦理,該公司說明考量電動機車產業技術未臻成熟,為確保採用車輛性能耐久可用,以租賃方式辦理可減少車輛不堪使用之風險,且享有廠商負有免費維修保養、提供備車及道路救援等權利,爰部分車輛採用租賃方式辦理。實際執行結果,自106年度至110年度累計採購2,241輛,採購金額2億8,239萬9千元;另以租賃方式辦理者,106年度租賃10輛,107年度開始長期租賃1,000輛(租期5年),自106年度至110年度累計租賃費用為1億822萬元(詳表2)。

2.檢視中華郵政公司110年度實際租賃電動機車1,000輛,同預算數,惟110年度預計採購租賃電動機車1,000輛計1億2,000萬元,卻未執行而全數改為購置燃油機車;詢據該公司說明,106年度至109年度租購電動機車均用於投遞里程數較低之都會區平地區段,又該期間未購置燃油機車,為滿足里程數較高或地形陡坡等區段之投遞需求,爰將110年度原購置1,000輛電動機車計畫改為購置燃油機車1,000輛,以利偏遠或山區投遞順遂。

(三)迄110年底導入電動機車占比僅約4成,恐將未能如期於112年底前汰換完竣

復查中華郵政公司電動機車導入計畫原規劃於112年底前將燃油機車全數汰換完竣,惟截至110年底電動機車數量為3,241輛(含採購及租賃),總郵用機車數量為8,246輛,電動機車占比僅39.3%。洽據該公司說明,原預期電動機車產業將持續發展進步,爰106年度起開始導入電動機車,初期依車輛性能運用於投遞里程數較低之都會區平地區段,後期受續航里程限制,電動機車無法滿足投遞里程數較高或地形陡坡等區段之需求,致採用電動機車總數量未能持續增加,將無法於導入計畫期限前汰換完竣;未來將持續關注電動機車產業發展,俟廠商推出更高續航力產品,再依實際郵遞業務需求,增購性能更佳之電動機車,以擴大運用規模。

表2 106至110年度中華郵政公司電動機車預計及實際導入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輛

做法

總目標

數量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迄110年底累計執行數

預算數

實際數

預算數

實際數

預算數

實際數

預算數

實際數

預算數

實際數

輛數:

採購

8,946

0

635

100

6

800

401

1,200

1,199

1,000

0

2,241

租賃

0

0

10

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金額:

採購

723,000

0

65,879

9,800

921

80,000

54,135

120,000

161,464

120,000

0

282,399

租賃

0

0

100

0

21,827

29,600

29,590

29,600

27,121

29,600

29,582

108,220

說  明:1.自106年度起導入電動車計畫且實際購置635輛,惟未及編列預算;106年度租賃電動車期間為3個月。

2.相較於106年度採購案,108及109年度採購案車輛性能規格明顯提升,包括馬達最大輸出功率及電池組能量大幅提升、前後輪胎胎寬增加、增設前後鏡頭行車紀錄器,故採購單價增加。

資料來源:中華郵政公司。

綜上,因應節能減碳政策,中華郵政公司自106年度起辦理電動機車導入計畫,囿於電動機車尚有侷限,為利偏遠或山區投遞順遂,110年度採購電動機車1,000輛全數改為購置燃油機車,又迄110年底導入電動機車占比僅約4成,恐將未能如期於112年底前汰換完竣;允宜考量實際情況、使用需求、維修及充電便利性等因素,調整採購(租用)車種,審慎規劃辦理,俾兼顧節能減碳及郵遞作業需求。

(分機:1932 陳如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