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公司110年度賡續辦理林口電廠等8項火力電廠更新、改建、擴充計畫,110年度可用預算數合計516億843萬6千元、決算數462億5,044萬5千元(執行率89.62%)(詳表1),惟其中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機組發電、協和電廠更新改建及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等3項計畫因施工人力不足、天候不佳及配合環評作業時程等因素影響,執行進度未如預期,亟待研謀改善對策,以利後續執行。謹臚陳如下:
表1 台電公司110年度辦理火力發電廠更新改建擴充計畫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辦理期程
110年度
可用預算數
110年度
決算數
林口電廠更新擴建計畫
95-111年
2,618,532
1,567,094
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
97-109年
110,750
108,702
通霄電廠更新擴建計畫
100-111年
646,729
645,332
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機組發電計畫
106-115年
21,808,161
21,482,265
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
107-121年
491,396
479,665
興達電廠燃氣機組更新改建計畫
107-117年
11,694,235
11,626,217
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
107-116年
14,031,166
10,134,591
通霄電廠第二期更新改建計畫
108-119年
207,467
206,579
合 計
51,608,436
46,250,445
說 明:大林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原核定計畫辦理期程自97至109年,截至109年度預算編列完竣,惟因截至109年底尚未執行完竣,相關預算1億1,075萬元轉入110年度繼續執行。
資料來源:摘錄自台電公司110年度預、決算書,本中心整理製表。
(一)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機組發電計畫因施工人力不足及天候因素影響,致執行進度未如預期
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機組發電計畫係配合政府擴大使用天然氣發電政策,提升大潭電廠營運績效及競爭力等,規劃增建4部燃氣複循環機組,總裝置容量3,168千瓩,預定辦理期程自106至115年12月完工,計畫總經費1,104億6,014萬7千元。
本計畫截至110年度辦理情形:累計編列預算507億7,221萬7千元,累計支付實現數503億4,922萬4千元,預算執行率雖達99.17%,惟實際工程進度63.72%較預定進度65.79%落後2.07個百分點。
據台電公司說明略以,因國內營造業缺工,土木工程施工人力不足,及海象天候不佳影響,致設備到場及檢查時程延遲,已請廠商提送細部施工排程並增加人力及延長工時。
(二)「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及「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因環評審查時程未如預期影響計畫進度
1.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為因應長期負載成長需求及北部區域電力供需平衡,規劃於協和發電廠既有廠址內設置高效率複循環機組,總裝置容量2,600千瓩(單一機組1,300千瓩,共兩部);另於協和電廠外海填海造地興建液化天然氣(LNG)接收站(外界簡稱為四接),規劃港灣設施以提供LNG船舶操航卸收,由台電公司自購天然氣供發電所需。
本計畫辦理期程自107至121年,核定投資總額1,218億55萬5千元,截至110年度辦理情形:累計編列預算11億4,341萬8千元,累計支付實現數11億2,666萬3千元,累計預算執行率雖達98.53%,惟計畫實際辦理進度6.89%較預定進度7.11%落後0.22個百分點。據該公司說明,主要係因環境影響評估審查進度不如預期,影響電廠拆廠及海事工程等工作無法如期執行所致。該公司將配合環評時程進行海事工程招標作業,並持續辦理建廠前置作業。
2.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為因應國內長期電力負載成長需求及配合政府能源政策,規劃於台中發電廠新建兩部2配1之天然氣複循環機組,總裝置容量約200~260萬瓩,並興建供應燃料之LNG接收站(外界簡稱為五接),辦理期程自107至116年,核定投資總額1,180億6,169萬1千元。
本計畫截至110年度辦理情形:累計編列預算209億4,990萬1千元,累計支付實現數170億5,332萬6千元,累計預算執行率81.40%,實際工程進度10.83%較預定進度13%落後2.17個百分點。據台電公司說明略以,目前因海域環評尚未通過,影響LNG卸收碼頭計畫執行。該公司將先行辦理施工之前置作業,如地質鑽探、測量及細部設計等工作,以降低時程之衝擊。
以上顯示「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及「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皆因規劃興建LNG接收站(四接、五接)之相關環評審查作業時程未如預期,致影響計畫執行進度,允宜加強環境影響相關說明,並積極溝通協調加速審議作業時程,以利後續推動。
綜上,台電公司辦理「大潭電廠增建複循環燃氣機組發電計畫」、「協和電廠更新改建計畫」及「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等3項火力電廠更新、改建及擴充計畫,分別因施工人力不足、天候因素及環評審查作業時程未如預期等,致影響後續執行,允宜研謀改善對策並加強溝通協調,以利後續計畫之推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