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再生基金(以下簡稱農再基金)110年度「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決算數105億6,246萬4千元,較預算數增加9億3,556萬4千元,約9.72%(詳表1)。經查:
表1 農再基金近年「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執行情形明細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比較增減
金額
比率
108
7,593,938
8,789,722
1,195,784
15.75
109
9,411,824
12,780,592
3,368,768
35.79
110
9,626,900
10,562,464
935,564
9.72
資料來源:農委會提供資料及歷年決算書。
(一)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108至110年均超支併決算且數額龐鉅
農業特別收入基金為政事型基金,且農再基金之基金來源主要來自公庫撥款收入,惟108至110年度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因預算編列不敷支應而連年辦理超支併決算,超支總金額分別為11億9,578萬4千元、33億6,876萬8千元及9億3,556萬4千元,超支比率高達15.75%、35.79%及9.72%,允宜依照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規定:政事型基金應加強財務控管,基金財源以國庫撥款為主,基金用途應以不超過預算為原則;詳實檢討各項推動計畫之優先順序,核實編列預算,並審慎控管經費。
(二)審計部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部分地方創生計畫提案尚未推展執行,且補助農村社區企業購置機械設備有閒置或低度利用情事
審計部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非營業部分指出:農委會為促進農村永續發展及農村再生活化,辦理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惟108至110年度由水保局輔導之地方創生計畫提案共計51案,截至110年底近5成(25案)地方創生事業提案尚未推展執行;另水保局106至110年度補助123家農村社區企業購置農產業機械設備1億760萬餘元,該局於110年度對營運績效不彰或補助大額設備之6家企業訪視後發現:部分受補助農村社區企業購置之機械設備因農產品銷售量未拓展或經營主體變革處於未營業狀態,致有閒置或低度利用情事,且經比對全國營業(稅籍)登記資料發現,受補助之123家農村社區企業,其中3家已註記為停業或非營業,所補助購置之農產業機械設備恐有移轉、閒置而未能發揮補助資源效能情形,允宜檢討妥處。
綜上,為促進農村永續發展及農村再生活化,農委會於農再基金編列預算辦理農村再生建設與發展計畫,惟該計畫108至110年已連續3年超支併決算,超支金額及比率均高,且經審計部指出截至110年底近5成地方創生事業提案尚未推展執行,及補助農村社區企業購置機械設備存有閒置或低度利用情形,允宜檢討改善。
(分機:8663鄭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