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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非營業特種基金110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一、106至110年度部分環境保護基金分基金有收入來源不敷支出情形,允宜研議改善,俾符基金自給自足原則,並避免增加政府財政負擔 日期:112年4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非營業特種基金110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106至110年度部分環境保護基金分基金有收入來源不敷支出情形,允宜研議改善,俾符基金自給自足原則,並避免增加政府財政負擔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沈寧衛

為防制空氣污染、推動垃圾減量、資源回收、整治土壤與地下水污染、防治水污染、推動環境教育工作及降低與管理溫室氣體排放等,環保署建立污染者付費制度,設置環境保護基金,並下設6個分基金,以推動各項環境污染防制及整治業務,避免環境污染物質破壞環境生態及影響民眾健康。環境保護基金110年度基金來源決算數93億923萬2千元,基金用途決算數128億5,655萬9千元,基金來源與用途相抵後,本期短絀35億4,732萬7千元。

經查近5年(106至110年度)部分環境保護基金分基金有收入來源不足支應業務所需之情形,以致各該分基金短絀情形如下:

(一)空氣污染防制基金:近5年有連續4年(107至110年度)短絀介於12.12億元及35.14億元之間,概呈增加趨勢,110年度短絀35.14億元,較109年度短絀增幅12.2%,該基金餘額首度於110年底出現負值2.05億元(詳表1),故公務預算於111及112年度撥補基金各為25.35億元及25.34億元,增加政府財政負擔。

(二)資源回收管理基金:近5年僅109年度賸餘,其餘年度短絀介於1.41億元至3.19億元之間(詳表2),110年度短絀2.08億元,為該期間短絀次多者,較109年度為轉盈為絀。

(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近5年僅107年度賸餘,其餘年度短絀介於1.24億元及3.14億元之間,110年度短絀1.24億元,較109年度短絀減幅60.5%。(詳表3)

表1 106至110年度「空氣污染防制基金」餘絀及餘額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基金來源

基金用途

本期賸餘(短絀)

基金餘額

106

5,176,671

4,873,142

303,529

9,771,233

107

6,009,863

7,222,263

-1,212,400

8,558,833

108

4,904,789

7,023,463

-2,118,674

6,440,159

109

4,693,067

7,824,344

-3,131,277

3,308,882

110

4,832,623

8,346,233

-3,513,611

-204,729

資料來源:環境保護基金各年度決算書。

表2 106至110年度「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餘絀及餘額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基金來源

基金用途

本期賸餘(短絀)

基金餘額

106

1,554,475

1,695,505

-141,030

2,975,468

107

1,783,816

1,962,931

-179,115

2,796,353

108

1,742,872

2,062,355

-319,483

2,476,870

109

2,096,716

2,064,134

32,583

2,509,453

110

2,145,851

2,353,456

-207,605

2,301,847

資料來源:環境保護基金各年度決算書。

表3 106至110年度「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餘絀及餘額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基金來源

基金用途

本期賸餘(短絀)

基金餘額

106

1,178,607

1,339,362

-160,755

2,238,512

107

1,357,158

1,257,369

99,789

2,338,300

108

1,177,764

1,308,384

-130,620

2,207,680

109

999,039

1,312,636

-313,597

1,894,083

110

1,086,706

1,210,526

-123,820

1,770,263

資料來源:環境保護基金各年度決算書。

綜上,為防止環境污染物質破壞生態及影響人體健康,環保署建立污染者付費制度,成立環境保護基金,以辦理環境污染防制及整治業務。惟近5年該基金下設「空氣污染防制基金」、「資源回收管理基金」及「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等分基金之收入來源容有不足支應業務所需之情形,且多呈增加趨勢,允宜研議改善,俾符基金自給自足原則,並避免增加政府財政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