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發展基金110年度預算編列「中小型店家數位轉型補助方案」1億8,744萬元,因計畫停辦,全數預算未執行。謹說明如下:
(一)計畫內容概述
本計畫係為鼓勵中小型零售與餐飲業者導入數位服務,增進店務營運管理效能、拓展行銷通路,進而促進產業升級轉型,爰以中小型零售與餐飲業為補助對象,原定計畫期程自108年11月起至111年11月止,計畫總經費9.9億元,計畫目標為每年補助1萬家中小型零售及餐飲店家。規劃具體作法包括:
1.補助店家以租用模式使用數位服務系統:透過補助數位服務系統租金之措施,建立中小型店家數位服務系統使用習慣,降低一次性硬體採購與建置成本。
2.因應產業需求設計可補助科技方案:評估中小型零售與餐飲店家資訊化程度及轉型需求,針對行銷及結帳作業挑選可租用之數位服務系統供店家選用,就租用費提供1年期補助,補助上限為3萬元,且實施期間僅得申請一次。
3.整合國內資訊服務業者共同推動:徵選優質資訊服務業者,協助洽談符合補助條件之店家,並提供數位服務系統之選用諮詢、教育訓練、維護等,建立店家使用習慣,並提供優惠續租方案,持續服務系統之租用意願。
(二)以階段性目標已達成及有其他相關計畫進行輔導為由,中途停辦計畫,110年度全數預算未執行
本計畫於108年度開始推動,截至109年底累計支付數2億8,079萬6千元,累計補助店家8,698家,至110年度因計畫停辦,原列預算1億8,079萬6千元全數未執行。
據該基金說明略以:鑑於本計畫階段性目標已達成,且小型店家數位轉型亦有其他計畫進行輔導,經行政院於109年12月7日核定,108年度計畫屆滿後,不再續行辦理。故原定109年11至12月受理申請件數,因計畫停辦未予辦理,110年度預算均未執行。
惟另據該基金提供資料,本計畫108及109年度補助店家數分別為671家及8,027家(綠底標示),皆未達各該年度預定目標,且108至109年累計補助店家數8,698家,占原規劃補助店家總目標30,000家之比率僅28.99%(詳表1),110年度即以「達成階段性目標及亦有其他計畫進行輔導」為由停辦,該基金對於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編列之前置規劃作業容有精進改善空間。
綜上,中小企業發展基金110年度預算「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編列辦理中小型店家數位轉型補助方案經費,因計畫停辦致全數預算未執行,年度業務計畫之擬議及預算編列之前置規劃作業允宜更審慎周延。
表1 中小型店家數位轉型補助方案執行情形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家
年度
原計畫規劃
執行結果
差 異
經 費
預定補助店家數
決算數
補助店家實績
金 額
數 量
108
46,000
1,200
23,025
671
-22,975
-529
109
449,000
13,800
257,771
8,027
-191,229
-5,773
110
330,000
10,000
0
0
-330,000
-10,000
合計
825,000
25,000
280,796
8,698
-544,204
-16,302
說 明:1.表列補助店家數係補助導入數位服務系統之店家數。
2.原計畫規劃「經費」欄資料係原計畫規劃各年經費分配數,非指預算數。
資料來源: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提供,本中心整理製表。
(分機:8656 凃玉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