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廣貿易基金110年度預算賡續編列「捐助金融機構辦理海外公共工程貸款利息補助計畫」(下稱海外工程貸款利息補助計畫)5億元,供辦理新南向「公共工程」潛力領域工作計畫海外公共工程貸款利息補助。該基金自107年度起辦理上揭海外工程貸款利息補助計畫,除於107年度編列經費10億元外,108至110年度預算均編列5億元,惟各年度預算均未執行(詳表1)。
表1 107至110年度捐助金融機構辦理海外公共工程貸款利息補助計畫預算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107
108
109
110
預算數
1,000,000
500,000
500,000
500,000
決算數
0
0
0
0
資料來源:國貿局提供。
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推展貿易基金辦理海外工程貸款利息補助計畫,係以政府開發協助(ODA)模式,與新南向國家政府合作推動公共工程及基礎建設案,協助我國工程業者爭取海外公共工程商機,並藉此提升雙邊溝通管道與實質關係;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盤點我國具輸出潛力類別及新南向國家需求,以電廠、石化、智慧型交通運輸ETC、都會捷運、環保、水資源工程及環保共六大工程團隊為輸出主力(第3期工程產業全球化推動方案新增潛力輸出團隊-工業區開發),爭取新南向市場基礎建設商機。
行政院106年核定「以ODA模式推動海外公共工程執行計畫」,依案源取得、案源評估、簽訂貸款合約、簽訂工程合約及補貼利息差額等執行面向,訂定相關執行策略,以推動我國參與海外公共工程。該基金辦理海外工程貸款利息補助計畫,另協調有承作經驗之國(公)營行庫提供貸款服務,以優惠利率提供工程貸款,並指定我國業者承包工程執行;上述承作行庫貸款優惠利率及市場利率之差額,由推廣貿易基金補助。詢據國貿局提供資料,截至110年底雖已進行數次考察、協商及專業諮詢,尚仍與對方國保持溝通並持續就個案合作方式持續協商,惟迄無融資案撥款成案。
綜上,推廣貿易基金自107年起辦理海外工程貸款利息補助計畫,惟截至110年底尚無補助案件,允宜積極檢討相關執行策略,落實新南向政策效益。
(分機:1914 黃俊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