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作業基金-鐵道發展基金分預算(以下簡稱鐵道基金)110年度租金及權利金收入決算數24億9,140萬元,包括:土地租金收入6億2,643萬6千元、權利金收入5,600萬6千元、回饋金收入5億4,193萬1千元、平穩專戶收入8億8,596萬元及其他租金收入3億8,106萬7千元。經查:
(一)截至110年底高達半數土地尚待開發,且其中新竹、苗栗及雲林站等3站土地全數均未出租或招商開發
該基金設立宗旨係為辦理場站開發、推動鐵道運輸及發展鐵道產業等業務;截至110年底止,鐵道發展基金持有高鐵車站特定區等可供開發招商土地面積計110.79公頃(詳表1),已完成招商開發或出租使用之土地面積計55.21公頃(占49.83%),惟待開發或出租使用之土地面積55.58公頃(占50.17%),其中新竹、苗栗及雲林站3站土地全數未出租或招商開發,嘉義站及臺南站已完成招商開發或出租之比率亦僅7.00%及33.94%,亟待積極辦理開發運用。
(二)允宜積極辦理土地開發或出租事宜,俾增裕鐵道發展基金收益
據鐵道局表示,新竹站等站區事業發展用地之開發規劃與招商前置作業,經交通部核定以設定地上權及出租等方式執行開發作業,將賡續公告招商;另高鐵苗栗及雲林站特定區區段徵收土地開發計畫財務結算及盈餘分配獲配之土地,因實際運量偏低,特定區之發展相對緩慢,將持續依都市發展及市場條件,結合跨域整合中央與地方相關產業、公共建設及公益設施等,推動招商作業。鑑於高鐵場站開發係鐵道發展基金業務主軸之一,其開發之權利金與租金等收益亦係該基金重要之自償性收入來源,鐵道局允宜積極辦理相關土地招商開發作業,以提升資產運用收益。
綜上,鐵道發展基金持有高鐵車站特定區等可供開發招商土地面積計110.79公頃,惟截至110年底待開發或出租使用之土地面積尚高達50.17%,其中新竹、苗栗及雲林站3站土地全數未出租或招商開發;鑑於場站開發係該基金設立宗旨之一,鐵道局允宜持續關注市場變化,滾動檢討調整招商策略,俾促進站區發展。
表1 鐵道基金持有高鐵車站特定區等可供開發土地截至110年底招商開發情形 單位:筆;公頃;%
站區
筆數
面積
已開發/出租/使用
待開發/出租
合計
比率
比率
桃園站
6
21.88
67.12
10.72
32.88
32.60
新竹站
4
-
-
6.77
100.00
6.77
苗栗站
1
-
-
4.90
100.00
4.90
臺中站
9
22.83
100.00
-
-
22.83
雲林站
1
-
-
6.15
100.00
6.15
嘉義站
7
0.78
7.00
10.37
93.00
11.15
臺南站
7
7.88
33.94
15.34
66.06
23.22
左營站
26
1.84
58.04
1.33
41.96
3.17
合計
61
55.21
49.83
55.58
50.17
110.79
資料來源: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非營業部分第乙-199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