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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主管非營業特種基金110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二、110年度「推動銀髮人才服務,設立銀髮人才中心或據點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且部分績效指標未達成,允宜積極檢討辦理 日期:112年4月 報告名稱:勞動部主管非營業特種基金110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二、110年度「推動銀髮人才服務,設立銀髮人才中心或據點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且部分績效指標未達成,允宜積極檢討辦理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楊莉敏

就業安定基金110年度於「促進國民就業計畫」項下「 (三) 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訓練業務特定對象及弱勢者就業業務-促進特定對象暨弱勢者等就業服務」,辦理「推動銀髮人才服務,設立銀髮人才中心或據點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計畫之預算數1億8,597萬9千元,決算數8,633萬4千元,執行率46.42%。經查:

(一)為提升中高齡者勞動參與,促進高齡者再就業,維護就業權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及相關子法自109年12月4日起施行

我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於108年12月4日經總統公布,並於109年12月4日起施行,以落實尊嚴勞動,提升中高齡者勞動參與,促進高齡者再就業,保障經濟安全,鼓勵世代合作與經驗傳承,維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權益,建構友善就業環境,並促進其人力資源之運用。

勞動部並訂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施行細則、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辦法、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辦法、退休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再就業補助辦法、地方政府成立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補助辦法、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獎勵辦法等配套法規,於109年12月4日起同步施行。

(二)「推動銀髮人才服務,設立銀髮人才中心或據點銀髮人才服務據點」為110年度新增計畫,預算執行率偏低,部分績效指標未達目標值,允宜積極辦理

依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34條第1項規定,地方主管機關得成立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辦理事項包括:1.開發臨時性、季節性、短期性、部分工時、社區服務等就業機會及就業媒合。2.提供勞動法令及職涯發展諮詢服務。3.辦理就業促進活動及訓練研習課程。4.促進雇主聘僱專業銀髮人才傳承技術及經驗。5.推廣世代交流及合作等。

勞動部依據「地方政府成立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補助辦法」,補助地方政府所需之設備費、人事費、業務費等行政費用,鼓勵地方政府依轄區產業特性與需求成立銀髮人才服務據點,開發及媒合彈性工作機會、提供職涯及勞動法令諮詢等服務,以促進銀髮在地就業;110年度預算數1億8,597萬9千元,決算數8,633萬4千元,預算執行率46.42%。

勞動部110年度補助5個地方政府成立銀髮人才服務據點,除嘉義市未及於110年度成立開始營運外,餘臺北市等4處分別於110年9至11月正式營運,其相關推動成果詳表1,臺北市、高雄市及南投市之部分項目未達目標值,舉如臺北市之就業媒合實際人數為83人次,低於目標值300人次等;由於本項業務於110年度開始辦理,地方政府銀髮人才據點或未及於110年度成立、或因據點尚處營運初期,部分績效目標未達計畫設定之目標值,致預算執行率偏低,允宜督促地方政府積極辦理,俾利銀髮人才服務據點提供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相關之就業服務。

表1 勞動部110年度地方政府銀髮人才服務據點共通性績效目標達成情形表 單位:人次;場次

地方

政府

求職(求才)

就業媒合

就業諮詢

辦理就業促進或世代合作活動

目標值

達成值

目標值

達成值

目標值

達成值

目標值

達成值

場次

人次

場次

人次

臺北市

900

1,177

300

83

600

674

8

190

8

206

新北市

1,200

2,006

400

446

800

826

7

120

9

193

高雄市

960

1,462

320

159

640

376

10

216

10

235

南投市

720

285

240

12

480

100

2

70

3

84

說 明:1.各地方政府係按年研提實施計畫,經審核通過後發給補助;110年度績效指標計算基礎,以成立時間至當年底止為執行期間。

2.嘉義市未及於110年度正式營運。

資料來源:審計部110年度審核報告第2冊第丙-413頁。

綜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及相關子法於109年12月4日施行,勞動部配合辦理多項措施,其中推動銀髮人才服務,設立銀髮人才中心或據點計畫,110年度補助5個地方政府成立銀髮人才服務據點,惟預算執行率僅46.42%,或因據點尚處營運初期,部分項目未達目標值,由於本項為110年度新增業務,允宜督促地方政府積極辦理,並提供必要協助,俾利達到法定目標,提高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