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以下簡稱警民基金)110年度執行勤務受傷人員醫療計畫預算數338萬6千元,決算數201萬8千元,執行率59.60%。經查:
(一)執行勤務受傷人員醫療計畫相關規定
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基金設置管理條例第4條規定:「本基金之運用範圍如下:一、執行勤務死亡其遺族生活之安全金。二、執行勤務受傷、失能醫療、住院及復健之安全金。三、執行勤務之其他生活、急難救助安全金。」、「前項各款安全金額、申請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擬訂,報行政院核定。第1項因同一事由,已申請其他同性質濟助金者,應予抵充,僅發給差額;已達本基金所定給與標準者,不再發給。」110年度執行勤務受傷人員醫療計畫核發金額201萬8千元。
(二)110年度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及協勤民力等各類人員因公傷殘人數雖已較108及109年度減少,惟警察因公傷殘人數仍多
據警政署統計110年度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及協勤民力等各類人員因公傷殘人數計61人,較108及109年度減少11人及32人,主要係警察人員因公傷殘人數減少所致;而因公傷殘人員中,以警察居多,110年度占比81.97%,雖已較108及109年度減少,惟仍逾8成(詳表1)。
綜上,警民基金辦理執行勤務受傷人員醫療計畫110年度決算數201萬8千元,鑒於警察人員因公傷殘人數仍多,允宜積極改善,並強化後續相關醫療及生活照護。
表1 108至110年度各類人員因公傷殘人數統計表 單位:人;%
類別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人數
比率
人數
比率
人數
比率
警察
66
91.67
83
89.25
50
81.97
消防
2
2.78
8
8.60
7
11.48
海巡
4
5.56
2
2.15
4
6.56
移民
0
0.00
0
0.00
0
0.00
空勤
0
0.00
0
0.00
0
0.00
協勤民力
0
0.00
0
0.00
0
0.00
合計
72
100.00
93
100.00
61
100.00
說 明:表中比率係各類別人數占各該年度總數之比率。
資料來源:警政署提供,本中心彙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