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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主管非營業基金110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八、國土永續發展基金110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經費,預算執行率未及7成,允宜積極輔導 日期:112年4月 報告名稱:內政部主管非營業基金110年度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八、國土永續發展基金110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經費,預算執行率未及7成,允宜積極輔導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楊慧敏 高振源 魏安國

國土永續發展基金110年度「國土永續發展相關計畫-補(協)助政府機關(構)」項下編列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經費預算數3,500萬元,執行結果決算數2,350萬2千元,執行率67.15%。

為改善鄉村地區公共設施、居住、產業等發展問題,內政部107年4月30日公告實施之「全國國土計畫」,將「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作為國土空間發展之重要策略,該基金自109年度起編列預算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相關規劃經費。

參據營建署提供之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經費執行情形(詳表1),109年度編列預算5,415萬6千元,因計畫尚未核定故均未執行;110年度核定補助款5,900萬元,預算數3,500萬元,實際撥付金額2,350萬2千元,占已核定補助款之比率39.83%。詢據該署說明,有關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作業,係依「內政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作業須知」之規定辦理,採競爭型方式補助,補助對象為18個直轄市、縣(市)政府,截至110年底共計核定13個直轄市、縣(市)政府,尚有5個直轄市、縣(市)政府未提出申請。該署將於後續年度持續督促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作業,並鼓勵及輔導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補助申請。

表1 截至110年底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經費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市縣別

案 名

109年度

110年度

預算數

核定補助款

實際撥付金額

預算數

核定補助款

實際撥付金額

桃園市

新屋區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54,156

0

0

35,000

3,000

-

臺中市

新社區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0

0

3,000

1,500

臺南市

學甲區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0

0

3,000

600

高雄市

六龜區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0

0

3,000

1,500

新竹縣

新豐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0

0

3,000

-

苗栗縣

西湖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0

0

3,000

1,500

雲林縣

麥寮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0

0

3,000

1,424

嘉義縣

阿里山鄉、竹崎鄉及番路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0

0

8,600

4,275

屏東縣

三地門及霧臺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0

0

6,600

2,925

臺東縣

池上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0

0

6,600

3,300

卑南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花蓮縣

光復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0

0

3,000

-

宜蘭縣

員山鄉及三星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0

0

6,000

2,941

澎湖縣

馬公市及湖西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

0

0

7,200

3,537

合計

54,156

0

0

35,000

59,000

23,502

說 明:1.內政部於110 年2 月17日核定補助13個直轄市、縣(市)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經費共計5,900萬元。

2.資料統計至110年12月底止。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提供,本中心整理。

綜上,110年度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鄉村地區整體規劃經費,預算執行率未及7成,且迄當年底尚有部分直轄市、縣(市)未提出申請,主管機關內政部允宜督促地方政府積極辦理,以利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作業之進行。

(分機:8664 高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