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列「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一般性補助款」1,965.46億元(含一般性補助款1,445.46億元及專案補助款520億元),係辦理各市縣相關教育補助、社福補助、基本設施補助、其他基本支出補助及平衡預算補助等;決算審定實現數1,953.42億元(含一般性補助款1,434.01億元及專案補助款519.41億元),實現數占預算數比率為99.39%,預算賸餘則為12.04億元,主要係補助款分配之結餘等。經查:
(一)一般性補助款屬財政調整之重要方式,並依規定由相關主管機關主辦考核業務
挹注各市縣一般性補助款主要係按均權理論及平等原則辦理,期達成保障地方基本財源且利地方財政自主,並屬財政調整制度重要方式之一。依中央對直轄市與縣(市)政府計畫及預算考核要點第2點規定,中央對各市縣辦理施政計畫及預算考核之範圍包括社會福利、教育、基本設施等計畫執行效能,與相關預算編製與執行情形,以及相關財政績效與年度預算編製及執行情形,並分別由行政院主計總處、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教育部、國家發展委會(下稱國發會)、財政部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主辦考核。
(二)依審計部查核結果,111年度相關計畫項目之預算執行率多有未達80%者,預算執行成效容待輔導提升
據審計部查核結果,107至111年度一般性補助款中辦理補助各市縣相關教育、交通、水利等設施整建及社會福利救助等之實際撥付予各市縣數各為1,351.25億元、1,373.17億元、1,396.46億元、1,505.00億元及1,434.01億元,數額龐鉅且概呈增加趨勢;惟經檢視111年度執行狀況,一般性補助款計畫計4,675項,包括社會福利計畫647項、教育計畫1,136項及基本設施計畫2,892項,其中預算執行率未達80%者計799項(含無執行數99項),包括社會福利部分160項(占社會福利計畫總項數比率24.7%)、教育部分208項(占教育計畫總項數比率18.3%)、基本設施部分431項(占基本設施計畫總項數比率14.9%),相關預算執行成效容待輔導提升。
(三)依國發會資料,部分市縣之基本設施計畫執行成效容待提升
依國發會資料,基本設施管理重點包括預算分配比例、發包率、完工率、驗收完成率及年終預算達成率,111年底目標值各為100%、100%、90%、85%及90%,依其查核結果,各有部分市縣未達目標值(詳表1),允宜積極輔導管理,俾增基本設施補助計畫執行效益。
表1 111年度基本設施補助管理重點查核結果彙整表
項目
預算分配比例
發包率
完工率
驗收
完成率
年終預算
達成率
目標值
100.00%
100.00%
90.00%
85.00%
90.00%
未達目標值市縣數
6個
彰化縣
(99.48%)
臺東縣
(99.15%)
苗栗縣(98.84%)
桃園市(97.79%)
雲林縣(87.24%)
連江縣
(80.78%)
8個
臺東縣
(99.56%)
基隆市(99.33%)花蓮縣
(98.97%)
雲林縣
(98.92%)
苗栗縣(98.89%)
嘉義市(98.81%)
新竹縣(97.80%)
澎湖縣(97.75%)
2個
澎湖縣
(88.76%)
苗栗縣
(67.78%)
4個
澎湖縣 (83.15%)
連江縣
(82.95%)
雲林縣
(80.65%)
苗栗縣
(62.22%)
4個
連江縣
(89.20%)
嘉義市
(86.69%)
澎湖縣
(86.61%)
臺東縣
(79.42%)
資料來源:整理國發會網站之基本設施補助計畫111年度第4季執行情形季報。
(四)部分市縣教育補助計畫及社福補助計畫辦理成效容待提升
1.部分市縣之教育補助計畫之指定辦理施政計畫執行成效容待輔導提升:依行政院主計總處網站111年度各直轄市及縣市教育面向考核結果表中所列指定辦理施政項目計畫有國民中小學老舊校舍整建、資訊設備與網路維運、學生健康檢查及水域安全基本需求及國中技藝教育4項,其中低於90分者在國民中小學老舊校舍整建部分為苗栗縣;學生健康檢查及水域安全基本需求部分為連江縣;國中技藝教育部分則為臺中市及嘉義市;另資訊設備與網路維運部分雖未有低於90分者,惟其中分數較低者為花蓮縣92分、嘉義市93.7分及金門縣91分,均待加強輔導,以利衡平各地方學子相關權益。
2.111年度社福經費自籌款及無障礙生活環境考評成績均較110年度明顯下降:依110及111年度各直轄市及縣市社會福利面向考核結果,社福經費自籌款成績平均數自110年度81.4分降為111年度77.4分,其中111年度該項目下降逾10分者有7個市縣,允宜檢討成績鉅降原因並積極協助改善;另尚有3個縣市111年度該成績未及70分,均屬偏遠地區,允宜加強輔導。
另無障礙生活環境部分,111及110年度各有2個及3個縣市未列分,按列分者計算平均數則各為82.0分及84.7分,111年度平均數亦呈下降,其中下降超逾10分者有4個市縣 (其中有1個市縣分數未及70分),亦需檢討成因並輔導改善;除前揭未及70分者外,111年度尚有未及70分者2個縣市,顯示部分市縣執行無障礙生活環境成效容待提升。
(五)部分縣市債務管理待加強、欠稅待積極處理並宜研謀加強開源,另有一半市縣節流績效有待檢討提升,俾增財政績效
依審計部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重要審核意見,認為部分縣市償債計畫未滾動檢討修正,公共債務未償餘額仍龐鉅,亦未能審時適時還債,如宜蘭縣、苗栗縣及花蓮縣容需加強管理;又有鉅額欠稅未能徵起情形,如彰化縣、南投縣及屏東縣,尚待加強輔導管理。
復依111年度各直轄市及縣市財政績效與年度預算編製及執行面之考核結果表中開源績效分數未及80分者有3個縣市,分別是雲林縣、基隆市及連江縣。另以資本支出計畫預算保留情形及人事費撙節情形考評節流績效,則未及80分者有11個市縣,分別為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宜蘭縣、苗栗縣、雲林縣、嘉義縣、澎湖縣、嘉義市及金門縣,顯示有一半市縣容待積極檢討節流,俾利增支出成效。
綜上,一般性補助款屬財政調整之重要方式,依規定由相關主管機關主辦考核業務,經查核結果,111年度一般性補助計畫4,675項中多有預算執行率未達80%者;而部分市縣之基本設施計畫、教育補助計畫及社福計畫辦理成效容待提升;另尚有部分縣市債務管理待加強、欠稅待積極處理並宜研謀加強開源;復有一半市縣節流績效有待檢討提升等,均宜檢討改善,俾利增加一般性補助業務支出成效及增進地方民眾利益並符平等原則。
(分機:1913 游亦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