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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整體評估報告

二八、近年部分製造業國營事業於國內生產並銷售海外之收入減少,且銷售管道集中,不利企業經營發展,允宜配合政府相關經貿政策,積極拓展海外市場 日期:112年9月 報告名稱:11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整體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特種基金及財團法人部分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近年區域經濟整合發展愈趨興盛,為加強與全球及區域之連結以利經貿順利發展,行政院提出新南向政策,並推動加入CPTPP等,積極推動融入區域經濟整合,以結合政府及民間力量,重啟經貿外交動能,我國部分製造業國營事業亦配合政策及趨勢拓展海外業務,經統計我國製造業國營事業包含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糖)、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油)及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酒)等3家111年度海外銷售收入決算數合計3,138億7,626萬9千元。經查:

(一)部分製造業國營事業於國內生產並銷售海外比率偏低且銷售管道集中,允宜積極開拓海外市場以分散風險

依我國製造業國營事業產品以不同生產方式外銷之銷售收入決算數一覽表所示(詳表1),台糖自有產品之生產方式以海外生產並直接銷售為主,近6年度(106至111年度,以下同)平均銷售收入5億3,419萬8千元,占整體銷售比介於83.99%至90.05%間,而於國內生產並銷售海外比率111年雖已提升至16.01%,惟相較於106年之15.58%,增幅不高;臺酒自有產品之生產方式以國內生產並銷售海外為主,近6年度平均銷售收入約5億5,341萬5千元,占比介於90.01%至97.54%間,111年度決算較106年度減少5億5,935萬9千元,減幅63.46%,減幅頗巨;中油之自有產品以國內生產並銷售海外為主,另非自有產品則以多邊貿易方式銷售,銷售受各區域油品供需狀況影響,波動鉅大。鑒於部分製造業國營事業於國內生產並銷售海外產生之比率不高,允宜積極開拓海外市場,並研謀提升於國內生產並銷售海外之比率,以帶動國內投資及增加就業機會。

復據近年我國製造業國營事業海外業務銷售產品及服務方式一覽表顯示(詳表2),台糖及中油之銷售管道主要為批發方式,各年度銷售占比均逾96%;臺酒銷售管道均係以直接外銷進口商及經銷商方式辦理,銷售管道集中。在歷經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及全球化趨勢下,工廠生產方式、業務模式及銷售通路等已有多重改變,如銷售管道過於單一,恐不利擴大海外營收,允宜重新調整因應計畫,俾在突發重大事件後,能即時適應市場局面。

表1 106至111年度我國製造業國營事業產品以不同生產方式外銷之銷售收入決算數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類型

生產方式

基金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自有產品

海外生產並直接銷售

台糖

582,057

598,903

702,530

446,861

428,587

446,251

中油

1,475,583

1,817,984

3,230,738

3,745,696

4,935,459

8,061,477

國內生產並銷售海外

台糖

107,409

70,606

77,652

60,614

65,048

85,069

臺酒

881,464

850,871

558,591

330,710

376,747

322,105

中油

49,760,653

57,342,333

79,611,517

31,130,897

59,446,686

108,477,446

委託他廠代工並銷售海外

臺酒

22,195

38,042

30,849

34,820

36,494

35,744

非自有產品

接受他廠代工

中油

2,964

47,728

6,017

1,738

740

0

其他

中油

144,696,689

172,777,799

174,483,244

128,485,093

151,992,058

196,448,177

台糖合計

689,466

669,509

780,182

507,475

493,635

531,320

臺酒合計

903,659

888,913

589,440

365,530

413,241

357,849

中油合計

195,935,889

231,985,844

257,331,516

163,363,424

216,374,943

312,987,100

說 明:1.其他包含向他廠購買產品、經銷或代銷等非公司生產之其他收入。

2.本表不含海外之其他營業收入。

資料來源:彙整自表內各公司提供資料。

表2 近年我國製造業國營事業各種海外業務銷售管道銷售收入決算數占比一覽表 單位:%

基金

銷售管道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台糖

網路

0.04

0.04

0.04

0.05

0.05

0.05

零售

1.27

1.34

1.25

1.57

1.84

1.77

批發

97.35

97.08

97.52

96.64

96.23

96.24

其他

1.34

1.54

1.19

1.74

1.88

1.94

臺酒

直接外銷進口商及經銷商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中油

批發

97.88

96.93

97.52

96.59

96.15

96.02

其他

2.12

3.07

2.48

3.41

3.85

3.98

說 明:表內不含海外之其他營業收入。

資料來源:彙整自表內各公司提供資料。

(二)我國製造業國營事業辦理海外業務相關績效指標達成情形尚待加強,且宜研謀多元績效指標,以作為未來經營決策之參考

參106至111年度製造業國營事業辦理海外業務相關績效指標達成情形一覽表(詳表3),台糖績效指標包含畜殖海外業務營業利益及海外分公司溫室生產效益,其中畜殖海外業務營業利益目標值介於負455萬7千元至負1,461萬元,達成值介於負8,991萬3千元至1,058萬7千元,且僅107年度具營業利益,營業績效容有改進空間;臺酒以銷售值為績效指標,銷售值目標介於9億365萬9千元至12億5,927萬7千元間,達成值介於3億5,784萬9千元至9億2,168萬9千元間,僅106年度達成目標,且後續年度效益呈減少趨勢;中油績效指標包含國際貿易營收、石化品進出口效益、進口石化產品銷售、國外礦區損益及國外轉投資損益等5項,其中111年度達成3項,顯示各該國營事業海外業務相關績效尚待加強。

參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指出,國營事業由於規模龐大或具市場獨占及優勢地位,營運績效良窳,影響國家經濟與民眾福址甚鉅,爰應訂立相關績效考核機制,以有效督促國營事業不斷進步與發展。然觀中油績效指標中除進口石化產品銷售之評估以銷售量為單位外,餘均屬收益相關衡量指標,且台糖及臺酒績效指標亦均以收益等財務面向列為衡量標準。海外業務相關成果以單一指標評估績效恐無法整體評估業務發展成果,允宜研謀多元化指標,兼顧財務與非財務指標,並不定期檢視與適時調整,俾作為未來經營決策之參考,同時提升經營效益。

表3 106至111年度我國製造業國營事業辦理海外業務相關績效指標達成情形一覽表

基金

績效指標

單位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目標值

達成值

目標值

達成值

目標值

達成值

台糖

畜殖海外業務營業利益

新臺幣千元

(11,862)

(89,913)

(11,559)

10,587

(5,478)

(33,524)

海外分公司溫室生產效益

新臺幣元

4,950

5,117

5,000

5,196

5,000

5,797

臺酒

銷售值

新臺幣千元

903,659

921,689

1,150,649

888,913

1,259,277

589,440

中油

國際貿易營收

新臺幣億元

1,085

1,447

1,287

1,736

1,249

1,743

石化品進出口效益

新臺幣千元

55,283

83,098

69,190

96,978

83,084

101,347

進口石化產品銷售

公噸/年

321,000

556,849

438,925

426,209

432,567

389,288

國外礦區損益

新臺幣千元

343,910

108,296

702,153

406,054

705,596

598,512

國外轉投資損益

新臺幣千元

812,272

1,343,779

525,897

1,255,080

237,501

544,347

基金

具體效益指標

單位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目標值

達成值

目標值

達成值

目標值

達成值

台糖

畜殖海外業務營業利益

新臺幣千元

(4,557)

(39,614)

(9,748)

(9,667)

(14,610)

(12,410)

海外分公司溫室生產效益

新臺幣元

5,000

4,641

5,000

5,337

5,513

5,495

臺酒

銷售值

新臺幣千元

1,227,279

365,530

1,227,279

413,241

1,036,633

357,849

中油

國際貿易營收

新臺幣億元

1,185

1,246

1,003

1,554

1,479

1,962

石化品進出口效益

新臺幣千元

92,216

132,343

112,280

114,907

113,594

441,095

進口石化產品銷售

公噸/年

410,927

269,256

250,000

229,144

239,572

189,244

國外礦區損益

新臺幣千元

1,155,633

1,372,958

1,724,791

1,772,227

1,366,350

4,739,739

國外轉投資損益

新臺幣千元

559,758

187,397

626,848

665,538

567,283

449,618

資料來源:彙整自表內各公司提供資料。

(三)允宜配合政府政策方向,建立更具韌性之全球供應鏈及通路體系

基於經濟發展需要,行政院於105年度提出新南向政策,本雙向互惠及多元發展原則所擬定之策略性計畫,參與區域經濟之融合,包含經貿合作、人才交流、資源共享與區域鏈結等4大主軸,期望與東協、南亞及紐澳等18個國家,創造互利共贏之新合作模式。經檢視近年我國製造業國營事業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執行情形(詳表4),其中經貿合作部分臺酒主要以海外參展方式辦理,其次採徵求經銷商及產品上市發表會等方式辦理;中油於新南向地區以採礦及投資礦區等方式執行,期滿足國內市場需求,並於產能餘裕外,尋找利基市場,以提升外銷收益;台糖表示未有配合新南向政策之情形。鑒於國際經貿相關政策為國家重要戰略,允宜積極配合,以拓展海外市場。

表4 106年度至111年度我國製造業國營事業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執行情形一覽表

基金

項目

年度

執行情形

臺酒

海外參展

106

1.參加2017年TFWA新加坡亞太免税品展,展示該公司主力品牌香菸及新上市爆珠型香菸,現場並提供潛力買主品評。

2.參加外貿協會主辦「2017年越南台灣形象展」,為該公司首次於越南參展,展出品項包括台灣啤酒系列、Omar單一麥芽威士忌及美容保養產品。

3.參加「2018年越南國際食品暨食品機械展」,主要為產品曝光、品牌宣傳、開發潛力客戶、市場資訊及消費者意見蒐集。

107

1.參加「2018年新加坡國際食品展」(FHA2018),由董事長率團並參加台灣館開幕剪綵儀式,參展品項為啤酒系列及Omar單一麥芽威士忌,爭取產品曝光、品牌宣傳及開發東南亞國家潛在買主。

2.參加2018馬來西亞台灣形象展,推廣該公司產品於馬來西亞市場,開拓商機。

108

參加2019年馬來西亞國際食品展,進行品牌宣傳及產品曝光,吸引當地相關業者、及消費族群,並辦理OMAR品評推廣以及當地經銷商銷售團隊之教育訓練,並開發其他國家潛在客戶。

110

1.參加中華民國外貿協會主辦之「2021年線上越南臺灣形象展」,展出暨洽商啤酒、黑麥汁及泡麵等系列產品。

2.參加2021年線上馬來西亞臺灣形象展,增加該公司品牌曝光度及接洽潛力進口商,推廣該公司產品至馬來西亞市場。

3.參加中華國外貿協會主辦之「2021年線上泰國臺灣形象展」,時間2021年9月29日~10月1日,展出品項啤酒、威士忌、黑麥汁及泡麵等產品。

111

1.參加首爾國際食品展,推廣該公司OMAR威士忌、泡麵新品及水果啤酒予韓國市場,增加市場知名度。

2.參加澳洲國際食品展,現場展示啤酒、OMARWhisky、泡麵、玉山高粱酒,並提供無酒精新品試飲,推進該公司產品國際品牌形象,爭取潛力合作客戶。

3.參加「2022年新加坡國際食品展」共4天,以樣品展方式展出啤酒、威士忌、及泡麵等外銷主力產品。

徵求經銷商

106

1.啤酒類行銷新加坡地區獨家經銷商徵求案決標予KaimayTradingPteLtd。

2.泡麵類產品行銷新加坡地區經銷商徵求案決標予新加坡新興冷藏食品私人有限公司。

109

「泡麵類產品行銷新加坡地區獨家經銷商徵求案」決標予新加坡ChungHwaFoodIndustriesPteLtd。

產品上市發表會

107

台灣啤酒於2017年底正式進口越南,為品牌宣傳及上市造勢,2018年1月21日於越南胡志明市辦理台灣啤酒上市品評及造勢活動。

新品上市記者會

106

新加坡經銷商KaimayTradingPteLtd.於2017年7月20日辦理果微醺(葡萄柚)及Omar單一麥芽威士忌新品上市記者會,由總經理率團參加。

通路行銷

111

金牌啤酒及水果啤酒首度舖銷馬國年輕族群新型態通路(Mix米克斯优品超市)。

中油

澳洲Ichthys礦區

106-111

開採澳洲Ichthys氣田,106年至111年銷貨毛利共新臺幣73億4,587萬6千元。

澳洲Prelude礦區

開採澳洲Prelude氣田,106年至111年銷貨毛利共新臺幣-3億4,650萬7千元。

投資澳洲西北海域礦區

111年及112年共讓入澳洲西北海域2案6礦區,2案刻正遞交澳洲政府核准中。

印尼EastSeram探勘礦區

108年取得礦區權益,刻正進行陸上二維震測資料與重力測量之蒐集及處理。

宏越責任有限公司(宏越公司)

1.為擴大國光牌潤滑油在越南之銷售量,轉投資宏越公司(潤滑油摻配廠暨倉儲接收站投資計畫)股權40%,核定總預算約為新臺幣7.19億元(2,140萬美元),已於105年3月25日及109年12月10日分別動支2,000萬美元(折合新臺幣約6.48億元)及140萬美元(折合新臺幣約0.4億元),編列預算目的已達成,賸餘數約新臺幣0.31億元停止執行。

2.宏越公司潤滑油摻配廠部分,於110年12月完成試俥,並於111年1月起試營運。惟碼頭部分,因越南法令變更,宏越公司須另取得水域租賃及碼頭施工許可後,始能動工;刻正積極洽商越南政府相關單位辦理中,預定113年底全廠商轉。

依序思液化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依序思公司)

1.藉與依序思公司簽署液化天然氣長約之機會,爭取參與澳洲依序思液化天然氣計畫(IchthysLNGProject),包括上游氣田開發生產工作權益(油氣田及生產設施)2.625%,及下游依序思公司(管線及天然氣液化廠)股權2.625%。

2.自103年11月起轉投資下游依序思公司,核定總預算約新臺幣204.64億元,因該公司籌資方式包含股東貸款及股款,且優先動用股東貸款、股本投入次之(係基於股東資金可較早回收及該公司利息費用可節稅),故中油公司投入以股東貸款為主。中油公司截至112年4月,累計動支約新臺幣55.11億元,並逐年檢討未執行之預算,視情形調降保留預算,109、110年僅保留預算新臺幣15億元,並於110年底停止保留。

3.依序思公司於107年11月完工投產,該公司近年受惠於油價回升,已自110年轉虧為盈,惟依據該公司董事會決議,俟銀行貸款、股東優先順位貸款、股東次順位貸款均還清後,始發放股利。

資料來源:彙整自表內各公司提供資料。

綜上,近年我國部分製造業國營事業於國內生產並銷售海外產生之比率不高,且銷售管道過於單一,為利發展長期經營優勢,允宜積極開拓海外地區市場,並研謀提升於國內生產並銷售海外之比率以帶動國內投資;另為引導產業布局拓展全球商機,行政院推動加入區域經貿組織,開拓潛力市場,惟近年我國部分製造業國營事業海外相關經營績效指標未能有效達成,且單以收益為績效評估指標恐無法整體評估業務發展成果,鑒於國際經貿相關政策為國家重要戰略,各該國營事業允宜配合政策,研謀多元績效指標,並積極拓展海外市場,俾利企業成長及國家發展。

(分機:8659 黃鈞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