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各地方檢察署(以下簡稱地檢署)「檢察業務」科目預算數合計12億4,037萬2千元,決算數合計11億2,480萬1千元,執行率90.68%,係辦理一審刑事案件之偵查、提起公訴及裁判之執行等業務所需經費。近年各地檢署偵查案件新收件數漸增,其中以詐欺案件增幅最為明顯,另偵查案件未結件數逐年增加,111年底已逾11萬件。說明如下:
(一)近年各地檢署偵查案件新收件數概呈增加之勢,其中涉犯詐欺罪占最大宗
以近5年各地檢署偵查案件新收件數分析(詳表1),109年度以前均尚未超逾50萬件,至111年度已增至63萬9,301件,與110年度之53萬3,569件相較,增加10萬5,732件,增幅達19.82%。進一步分析新收偵查案件所涉主要罪名,107年度及108年度分別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之9萬2,943件及8萬2,616件為最大宗,109年度起詐欺罪案件均超逾前揭兩類案件,並自109年度之8萬7,959件增至111年度之19萬2,129件,增幅達118.43%,是以,近年詐欺罪新收件數遽增,109年度起已居各罪名之首。
表1 107年度至111年度各地檢署偵查案件新收件數及罪名統計表
單位:件
年度
新收件
數合計
公共危險罪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詐欺罪
洗錢防制法
竊盜罪
傷害罪
107
486,772
88,641
92,943
71,519
472
44,451
59,361
108
470,896
82,616
78,692
71,071
1,164
45,840
63,713
109
499,607
77,865
78,415
87,959
2,591
47,830
66,797
110
533,569
60,500
86,905
124,899
2,708
48,442
70,580
111
639,301
63,416
90,695
192,129
5,646
55,142
70,682
說 明:表內各罪名欄位係以近年所涉主要罪名為主。
資料來源:法務部。
(二)111年底各地檢署偵查案件未結件數逾11萬件,亟待因應解決
揆107年度至111年度各地檢署偵查案件之辦理情形(詳表2),受理件數及終結件數自108年度起呈漸增之勢,111年度受理件數74萬6,470件及終結件數63萬6,468件,均為近5年最高,另111年度偵查終結案件平均每件所需日數為62日,雖較110年度之64日略有改善,惟較107至109年度之辦理日數仍明顯偏高。又因近年受理案件量增幅大於終結案件量增幅,仍有案件未及全數處理,致各年底未結件數亦有攀升之勢,110年底首次超逾10萬件,111年底更增至11萬2件,如與107年度之6萬6,862件相較,增加4萬3,140件,增幅達64.52%。面對偵查案件未結件數不斷累增,除造成檢察機關壓力外,亦恐影響民眾訴訟權益,亟待研謀善策妥為因應。
表2 107年度至111年度各地檢署偵查案件辦理情形概況表
單位:件;日
項目\年度
107
108
109
110
111
受理件數
548,896
537,892
563,507
612,679
746,470
終結件數
482,034
474,108
484,565
505,716
636,468
年底未結件數
66,862
63,784
78,942
106,963
110,002
偵查終結案件平均每件所需日數
52.1
55.0
53.5
64.0
62.0
資料來源:法務統計年報、法務部。
綜上,近年檢察官人力雖有成長,惟111年度各地檢署偵查終結案件平均每件所需日數仍逾60日,且未結案件數持續攀高,截至111年底已超逾11萬件,法務部宜依「檢察機關辦案期限及防止稽延實施要點」切實督導考核,賡續提升辦案效率,並研謀善策協助解決未結案件持續累增之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