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健康署(以下簡稱國健署)111年度決算計有當年度歲出保留數4,366萬1千元及以前年度歲出保留數300萬元,合共4,666萬1千元。其中以前年度歲出保留數係辦理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業務所需遺屬撫慰金,經查:
(一)油症患者遺屬撫慰金係依「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第12條規定辦理,以彌補未能即時獲得妥善照護之中毒者
民國68年於臺中彰化地區,因廠商於提煉米糠油之脫臭過程以多氯聯苯做為熱媒劑,間接加熱米糠油以脫色及脫臭,但因熱媒管產生裂隙,導致多氯聯苯及其熱變性物由隙縫滲入米糠油中,發生多氯聯苯中毒(油症)事件。政府為使油症患者獲得妥善醫療照護,保障其健康權益,特制定「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並依該條例第12條規定,政府已列冊油症患者於上開條例施行前死亡者,其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之遺屬,得申請新臺幣20萬元之一次撫慰金;無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屬者,得由父母申請之,以彌補未能即時獲得妥善照護之中毒者。
(二)該項撫慰金自108年度起連續4年辦理預算保留,截至111年底止尚有15人待撥付,允宜積極協助申請人辦理補正事宜
據國健署說明,油症患者遺屬撫慰金須依「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規定於受理截止日(109年8月9日)前提出申請,符合請領資格者計366人,已撥付272人,查無申請權利人及無法確定遺屬58人,餘36人之中計有15人於期限內提出申請,惟申請資料仍需補正,爰111年度決算保留所需經費300萬元(每人20萬元)。惟上開油症患者遺屬撫慰金自108年度起辦理歲出保留,近2年(110及111年度)均無執行數,決算保留原因均為申請人資料尚需補正,且待補正人數及保留金額則為15人及300萬元並未減少,爰國健署允宜積極協助申請人辦理相關補正事宜,俾於審查後撥付相關經費,以落實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彌補其遺屬之立法旨意。
綜上,國健署111年度決算尚有以前年度歲出保留數300萬元,係油症患者遺屬撫慰金所需經費,允宜積極協助申請人辦理相關補正事宜,俾於審查後撥付相關經費,以落實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彌補其遺屬之立法旨意。
(分機:1926 黃芝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