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111年度於「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下辦理「公共電視內容產製與應用計畫」(110年-113年)法定預算數5億4,263萬3千元,決算數為5億4,257萬5千元(含保留數4 億8,717萬8千元)。經查:
(一)迄111年底保留數占已編列預算數比率逾5成,亟待強化計畫執行進度控管
1.「公共電視內容產製與應用計畫」(110年-113年)總經費30億5,000萬元,係文化部補助公視製播各類優質節目及營運「公視台語台」及補助華視協助「公視台語台」之節目製播,提供民眾學習母語、親近臺語之多元環境。
2.該計畫截至111年底已編列預算10億6,377萬3千元,累計實現數5億414萬1千元,而累計保留數5億5,574萬元占已編列預算數之52.24%,該計畫雖因補助案契約為跨年期,致有保留數,惟保留數比率偏高,允宜加強督導公視及華視確實如期如質完成計畫。
(二)近年節目產製量以自製節目最高,亟待建立分眾節目之觀眾收視衡量機制
1.「公共電視內容產製與應用計畫」自106年即辦理,110至113年計畫為接續前期(106年-109年)之計畫。其106年度至111年度產製時數均以自製節目最高,其次為外購節目及委製節目,惟歷年自製節目收視率均不如外購及委製節目(詳表1)。
2.詢據文化部說明略以,公視委製節目著重於振興台灣影視產業及扶植培養人才而以主流類型為主,外購節目則將收視表現潛力列為選片指標之一,至於公視自製節目具有分眾服務及多元文化責任,提供節目以滿足身障觀眾及不同族群觀眾需求,且此類屬於小眾而非大眾喜愛之主流節目,一般商業電視不願投入製作,爰公視自製小眾節目於收視表現上遜於商業電視台節目,以及公視外購與委製節目。
3.公視基於分眾服務及多元文化責任,自製小眾節目收視表現遜於其外購與委製節目,惟衡酌自製節目仍需目標受眾觀賞,始能達成自製節目之服務目的,允宜研謀分眾節目之目標受眾收視量化衡量機制,俾回饋作為研訂節目宣導或內容強化方案之參據。
綜上,文化部補助公視辦理「公共電視內容產製與應用計畫」,迄111年底保留數占已編列預算數比率逾5成,允宜積極加強督導公視及華視儘速如質完成計畫。另公視近年自製節目雖因分眾節目影響整體收視表現,為利於宣導節目或精進內容,允宜研謀分眾節目之觀眾收視量化衡量機制。
表1 公共電視節目產製數量及收視率彙總表
年度
節目產製數量(小時)
收視率統計(%)
自製
委製
外購
自製
委製
外購
106
896
92
369
-
-
-
107
1,152
54
267
0.48
0.58
0.75
108
724
50
191
0.49
0.60
0.88
109
848
46
317
0.42
0.49
0.83
110
691
34
152
0.31
0.76
0.75
111
600
25
140
0.47
1.53
0.52
資料來源:彙整自文化部提供資料。
(第1題~第3題 分機:8653 江穗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