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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主管111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五、近年偏遠地區學校教師流動率及代理教師比例仍高於全國,恐影響學生學習品質,相關政策及其配套措施,允宜賡續檢討推動 日期:112年10月 報告名稱:教育部主管111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教育部所屬 資料類別:決算案評估 作者:歐婉如 廖來第

為提升偏遠地區教師質量,教育部國民及學前育署(下稱國教署)111年度於「國民及學前教育行政及督導-國民中小學教育」編列補助縣市政府由國小每班1.65師至達成合理教師員額編制所需經費14億1,454萬2千元、改善偏鄉國民中小學師生宿舍計畫經費5,864萬6千元,合計14億7,318萬8千元,決算數分別為10億429萬4千元及6,434萬3千元,合計10億6,863萬7千元,預算執行率為72.54%。經查:

(一)近年偏遠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教師流動率仍高於全國之比率

自106年12月6日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制定公布並施行後,就提升偏遠地區師資面向,除免費提供住宿設施、提供偏遠地區教師久任奬金、交通與其他津貼及補助偏遠地區學校教師專業發展,以提高其服務誘因外;師資聘用制度上設有跨校合聘教師、控留教師編制員額彈性進用及服務6年始得申請介聘等規定,並補助合理教師員額編制及開設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以增加師資來源等。

由108至111學年度全國及偏遠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教師流動率(以下簡稱教師流動率)觀之(詳表1),高中職部分,不論全國或偏遠地區教師流動率皆未達1%,且其偏遠地區教師流動率自110學年度起開始高於全國。而國中及國小部分,108至111學年度偏遠地區教師流動率皆高於全國之比率。

表1 108至111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教師流動率統計表

單位:%

學年度

全國

偏遠地區

高中職

國中

國小

高中職

國中

國小

108

0.62

0.87

1.39

0.47

1.49

1.92

109

0.56

0.74

1.03

0.48

1.21

1.48

110

0.60

0.66

1.13

0.78

1.15

1.70

111

0.61

0.60

1.42

0.76

1.26

1.61

說 明:1.據國教署表示,流動率依照行政院主計總處之定義為(進入率+退出率)/2=(成功調入人數/總人數+成功調出人數/總人數)/2=(介聘成功筆數/總人數)/2。

2.據國教署表示,因代理教師異動頻繁,教育部統計處並未針對代理教師異動進行相關統計,尚無其相關流動率資料可提供。

資料來源:國教署提供。

(二)108至111學年度偏遠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代理教師比率遠高於全國比率,且呈增長趨勢

由108至111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代理教師比率 (詳表2)觀之,不論全國或偏遠地區,代理教師比率皆呈增長趨勢,且偏遠地區代理教師比率遠高於全國。偏遠地區國小108至111學年度代理教師比率分別為22.82%、23.62%、26.74%及25.84%,遠高於全國14.48%、14.17、16.43%及16.58%;同期間偏遠地區國中及高中職代理教師比率亦均遠高於全國。

此外,偏遠地區代理教師人數呈增長趨勢,國小則由108學年2,833人增為111學年度之3,413人;國中由108學年度942人,增為111年度之1,189人;高中職由108學年度282人,增為111年度之366人。究其原因,可能各市縣在少子化之趨勢下,為避免教師超額提前控留編制內職缺,並規定所屬學校將相關職缺改以進用代理教師所致,復以編制內教師得以年資積分等要件申請調動,若市縣政府未能同步調控不同區域間之編制內、外教師職缺比例,當非偏遠地區(區域條件較佳學校)遇有職缺時,偏遠地區編制內教師會傾向申請調往非偏遠地區,致偏遠地區代理教師人數及比例逐漸增加。

表2 108至111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代理教師統計表

單位:人;%

學年度

教育階段

全國教師

偏遠地區教師

總人數

(A)

長期代理教師(B)

比率(B/A)

總人數

(A)

長期代理教師(B)

比率(B/A)

108

高中職

52,120

6,247

11.99

1,661

282

16.98

國中

46,599

6,563

14.08

4,762

942

19.78

國小

96,612

13,986

14.48

12,413

2,833

22.82

109

高中職

51,289

6,350

12.38

1,677

296

17.65

國中

46,486

6,794

14.62

5,023

1,195

23.79

國小

96,990

13,743

14.17

12,557

2,966

23.62

110

高中職

51,151

6,884

13.46

1,784

378

21.19

國中

46,080

7,069

15.34

5,087

1,287

25.30

國小

98,106

16,120

16.43

13,120

3,508

26.74

111

高中職

50,450

6,873

13.62

1,801

366

20.32

國中

45,415

6,865

15.12

4,986

1,189

23.85

國小

100,177

16,609

16.58

13,207

3,413

25.84

說 明:1.高級中等學校以下之全國教師總人數及偏遠地區教師總人數包含其他教師。

2.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2條第3款規定:「代理教師:指以全部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遺之課務者」,另依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特殊教育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第2條規定:「連續代理期間在3個月以上者,為長期代課、代理教師…。代理教師非經學校同意,不得在校外兼課、兼職。」表內長期代理教師係指符合上2項規定之教師。

資料來源:彙整自國教署提供資料。

綜上,教師質量影響學生學習成就之良窳,惟近年偏遠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教師流動率高於全國之比率,且其代理教師比率遠高於全國之比率,並呈增長趨勢,恐影響學生之學習品質,允宜研謀改善,以維持學校師資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