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111年度「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計畫預算數221萬8千元,決算數221萬2千元,執行率為99.73%,該計畫主要辦理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廣告、不當贈品贈獎等行為、違反多層次傳銷行為之調查處理等、管理多層次傳銷行為等業務。經查:
(一)近年公平會對於多層次傳銷事業業者業務檢查情形
依據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6條規定略以,多層次傳銷事業於開始實施多層次傳銷行為前,應檢具相關文件資料向公平會報備。按公平會111年多層次傳銷事業經營發展狀況調查結果,111年間仍有實施多層次傳銷事業計有373家,營業額達1,054.67億元。為避免多層次傳銷之行銷方式被少數不肖業者利用,公平會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5條第1項及第26條規定,得隨時派員檢查或限期令多層次傳銷事業提供其按月記載在我國境內之組織發展、商品或服務銷售、獎金發放及退貨處理等狀況,及填報營運發展狀況資料。據公平會說明,該會每年度選列財稅資料發生營業異常、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該事業或其傳銷商違反衛生法規之次數較多、民眾反映或檢舉次數較多之多層次傳銷事業辦理業務檢查,107至111年度每年檢查家數均為52家(詳表1),查核結果顯示違規家數及罰鍰金額已有下降,累計違規遭處分2次以上之家數雖於110年達5家,但111年檢查作業尚無重複受處分商家。
表1 公平會107至111年檢查多層次傳銷事業發現違規家數及處置情形概況表 單位:家數;新臺幣萬元
年度
檢查
家數
違規
家數
行政處置家數
罰鍰
金額
自107年起累計違規多層次傳銷事業遭處分2次以上之家數統計
107
52
21
14
335
違反次數2次計4家
108
52
23
16
405
違反次數2次計3家
109
52
16
12
180
違規次數2次計1家
110
52
13
15
180
違規次數2次計5家
111
52
11
10
152
違規次數2次計0家
資料來源:公平會提供;行政處置包括輔導、促請注意、警示傳銷事業儘速改善或辦理變更報備。
(二)111年多層次傳銷事業業者違規案件增加,允宜加強法規宣導及強化監督管理機制
為健全多層次傳銷之交易秩序,公平會除對於多層次傳銷事業進行例行業務檢查外,尚包括部分經民眾反映或認為須進一步瞭解其營運狀況之多層次傳銷事業,檢視該會107至111年多層次傳銷事業違規案件處分統計概況(詳表2),雖107至110年度違規件數概呈減少趨勢,惟111年度違規件數增加至33件,係近3年最高,命令停止或改正行為件數達9件,另1件違規案件因違反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有關未依法定期限辦理傳銷商解除或終止契約退出退貨,被處以罰鍰120萬元,至其餘處以罰鍰案件多以變更傳銷制度或從事多層次傳銷前未事先報備等案件;復111年度移送檢調機關偵辦疑似違法吸金案件計有4件(1件簽結不起訴,3件尚在調查程序中),顯示多層次傳銷事業違規情形仍待改善,允宜加強法規宣導,以維市場交易秩序。
綜上,公平會111年度針對多層次傳銷業者業務檢查結果雖較以往年度改善,惟近年多層次傳銷事業違規案件處分情形仍有增加,允宜檢討法規宣導成效,並加強監督管理。
表2 107至111年違規多層次傳銷事業案件處分統計 單位:件
年度
違規
件數
違規多層次傳銷事業案件處理情形
命令停止或改正行為
停止營業
勒令歇業
其他
處以罰鍰(新臺幣萬元)
無
10以下
11- 100
101-500
107
43
11
-
-
6
2
25
15
1
108
44
11
-
-
4
-
24
18
2
109
31
6
-
-
-
-
19
10
2
110
19
2
-
-
-
-
13
6
-
111
33
9
-
-
4
8
16
8
1
合計
170
39
-
0-
14
10
97
57
6
說 明:部分事業不合規定達2項以上,故各原因加總可能會超過不合規定總家數。
資料來源:公平會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