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及所屬(以下簡稱國產署) 111年度決算歷史建築「舜水樓、梨洲樓、介壽堂、草山林間學校駁坎及八卦升旗臺」及「國定古蹟臺南三山國王廟」歲出保留數合計493萬3千元,主要係執行前揭歷史建築修復及再利用計畫363萬5千元、國定古蹟損壞修復工程129萬8千元等經費之保留數。謹說明如下:
(一)歷史建築「舜水樓、梨洲樓、介壽堂、草山林間學校駁坎及八卦升旗臺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因111年下半年始決標,致多有保留
本案係委託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代辦修復工程,111及112年度預算數分別為363萬5千元及76萬5千元,合計440萬元。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於111年7月8日公開招標、9月5日決標,因該局於111年下半年始完成決標及發包等作業,未及於當年底完成驗收及付款,國產署申請保留經費363萬5千元至112年度賡續執行,該署表示將持續追蹤代辦機關辦理進度,並依執行進度請其檢據辦理核銷事宜。
(二)「國定古蹟臺南三山國王廟」損壞修復工程因辦理變更等致執行進度未如預期
本案係委託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代辦損壞修復工程,於108年11月12日工程始決標,因須完成開工公告程序及配合寺廟節慶活動,未及申報開工並支應相關經費,爰900萬元全額保留至109年度繼續執行(詳表1)。嗣於109年7月17日開工,該年度依工程進度支應135萬6千元,其餘經費1,014萬4千元保留至110年度繼續執行。
110年度續依工程進度支應1,665萬4千元,因辦理變更設計致預期進度與估驗計價之進度尚存部分落差,故相關經費254萬5千元保留至111年度繼續執行。111年度可支用數254萬5千元,依工程進度合計支付124萬7千元,占可支用數之49.0%,其餘經費129萬8千元保留至112年度繼續執行,國產署表示將持續追蹤代辦機關辦理進度,並依執行進度請其檢據辦理核銷事宜。
表1 「國定古蹟臺南三山國王廟」損壞修復工程經費支用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年度
108
109
110
111
預算數
9,000
2,500
9,055
-
當年度可支用數
9,000
11,500
19,199
2,545
執行數
0
1,356
16,654
1,247
保留數
9,000
10,144
2,545
1,298
預算執行率
0%
11.8%
86.7%
49.0%
資料來源:財政部國產署。
綜上,歷史建築與國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可增進文化資產建築結構安全,並有利於其保存及推廣,上揭2案雖均委託地方政府代辦,該署仍需密切與地方政府密切聯繫並掌握進度,以如期如質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