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署111年度於「水資源開發及維護-自來水工程」項下編列「老舊社區地區用戶加壓受水設備改善計畫(110-113年)」1億9,620萬元,辦理老舊高地社區嚴重漏水問題,協助相關社區改善其加壓受水設備等工作,經執行後決算數1億9,513萬9千元(含實現數1億6,293萬7千元及應付數3,220萬2千元),預算執行率99.46%。經查:
(一)計畫主要內容及執行概況
1.計畫主要內容:(1)計畫總經費23億6,300萬元,中央政府負擔15億4,900萬元、地方政府負擔8億1,400萬元;(2)計畫期程為110至113年;(3)預計達成40個社區或社區戶數1萬6,400戶以上改善供水作業。
2.截至111年度水利署已累計編列2億8,370萬元、累計執行數2億8,132萬1千元(含實現數2億4,911萬9千元及應付數3,220萬2千元)、賸餘數237萬9千元(詳表1),已辦理20處高地社區供水改善工作,改善總戶數1萬4,070戶。
表1 「老舊社區地區用戶加壓受水設備改善計畫(110-113年)」迄111年底執行概況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執行情形
賸餘數
辦理情形
實現數
應付數
小計
110
87,500
86,182
-
86,182
1,318
已完成或執行中,共計20處高地社區及改善總戶數1萬4,070戶。
111
196,200
162,937
32,202
195,139
1,061
合計
283,700
249,119
32,202
281,321
2,379
資料來源:水利署提供及水利署111年度決算書。
(二)為提高社區申請補助辦理供水改善工作之意願,允宜強化計畫進度之控管,加強宣導溝通,並檢討計畫推廣成效
「老舊社區地區用戶加壓受水設備改善計畫(110-113年)」原辦理範圍為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水公司)供水轄區68處,水利署前於109年11月間辦理計畫修正,將臺北自來水事業處(以下簡稱北水處)供水區新北市行政轄區部分,納入計畫辦理(詳表2),修正增加計畫總經費13.73億元,並增加改善社區13個或改善社區戶數4,275戶。依修正後計畫分年實施計畫目標,110年度應完成5個社區(台水公司轄區4個及北水處轄區1個),111年度則應完成12個社區(台水公司轄區8個及北水處轄區4個),110及111年度應共完成17個社區(台水公司轄區12個及北水處轄區5個)。
惟據水利署說明,迄111年底已辦理供水改善作業之高地社區均為原核定計畫執行範圍,至涉及新北市屬北水處供水轄區部份(由新北市政府辦理),因各案尚有產權、土地確認問題及社區籌措經費取得共識等事宜未能解決,故尚未提出辦理案件;另依審計部111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迄112年3月底台水公司轄區僅6個社區完成改善(分別為110年4個社區及111年2個社區),僅完成計畫目標一半,仍待研謀改善。
茲因社區用戶加壓受水設備改善經費係由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負擔80%之工程改善費及操作維護費,民眾則需負擔另20%經費,故尚須取得社區共識繳納用戶配合款,始得順利推動。鑑於老舊高地社區漏水嚴重,造成水資源浪費,又相關改善工作非屬強制性,為利計畫推行,允宜強化計畫執行進度之控管,並加強溝通宣導並檢討推廣成效,以提升社區申請補助意願。
綜上,水利署為辦理老舊高地社區嚴重漏水問題,協助相關社區改善其加壓受水設備等工作,111年度於「水資源開發及維護-自來水工程」項下編列「老舊社區地區用戶加壓受水設備改善計畫(110-113年)」1億9,620萬元,經執行後決算數1億9,513萬9千元,惟迄111年底涉及新北市屬北水處供水轄區因社區籌措經費未取得共識等因尚無辦理案件,且台水公司轄區目標完成率僅50%,為提升社區申請補助意願,允宜持續加強宣導及溝通作業,並適時檢討推廣成效。
表2 「老舊社區地區用戶加壓受水設備改善計畫(110-113年)」修正內容概要
項目
原核定計畫
修正計畫
計畫
範圍
台水公司供水轄區68處。
符合計畫之老舊社區(台水公司供水轄區或新北市北水供水處轄區),與縣市政府因公共用水安全急迫性考量,先行墊付辦理改善尚未結案者。
計畫
總經費
9.9億元
(水利署6.56億元、
地方政府3.34億元)
23.63億元
(水利署15.49億元、
地方政府8.14億元)
計畫
期程
110-113年
110-113年
目標值
改善社區數27個或改善社區用戶數1萬2,125戶以上。
改善社區數40個或改善社區用戶數1萬6,400戶以上。
資料來源:水利署提供及「老舊社區地區用戶加壓受水設備改善計畫(110-113年)」(109年修正核定版)。
(分機:1922 羅玉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