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111年度人事費預算數4億1,603萬7千元,決算數3億7,633萬2千元,賸餘數3,970萬5千元,執行率90.46%。經查:
(一)109年已獲核增預算員額,惟相關法規未及配合修正,致影響人員進用及預算執行
因應航空產業運具多樣化且蓬勃發展,擴增機場服務量能,近年來辦理各機場建設與維護工程,並展開桃園航空城土地徵收相關作業等,致業務量遽增,民航局於109年報請增預算員額,於109年8月7日經行政院核定分年增加該局及所屬預算員額387人,包括民航局(相關預算編列於該局單位預算)核增105人,飛航服務總臺及各航空站(相關預算編列於民航事業作業基金)核增282人,而民航局職員77人(詳表1)須修正「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組織條例」第6條之編制員額後始得進用。前揭條例於110年5月12日經總統公布,民航局未能妥善規劃修正編制法規與員額進用相關行政程序之合理作業時間,致影響人員進用之期程及預算之執行,允宜檢討改進,俾利業務之推展。
表1 行政院109年8月7日核定民航局核增員額情形一覽表 單位:人
機關
核增
人力類型
核增預算員額
各年度分配核增員額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職員
聘用
小計
職員
職員
民航局
安全及監理
59
(職員54、聘用5)
18
5
23
18
18
機場工程
46
(職員23、聘用23)
23
23
46
0
0
合計
105
(職員77、聘用28)
41
28
69
18
18
資料來源:民航局提供資料。
(二)近3年共獲增預算員額105人,惟111年底尚有72人待補實
民航局111年度預算員額增為407人,惟迄111年底實際進用員額僅335人,預算員額缺員72人,致人事費賸餘3,970萬5千元(詳表2)。據該局說明,主要係配合修正編制員額,於110年9月完成人力配置及職務歸系等配套作業後,方可辦理人員甄審及遴補作業,由於待補職缺具高度專業性及技術性,不易從他機關遴用,多數職缺係提報國家考試採分發進用,致使甄補時程較費時日,另聘用機場工程人員之薪資條件不及業界優渥,不易從公務機關或民間企業遴才,造成招聘困難,為避免人力產生空窗期,導致現有職員工作負擔過重,民航局允宜妥善規劃新增人力進用之時程及相關事宜。
表2 109至111年度民航局員額進用及人事費執行情形表
單位:人;新臺幣千元
年度
員額
人事費
預算員額
A
實際員額
B
差異數
C=B-A
預算數
D
決算數
E
賸餘數
F=D-E
109
303
280
-23
330,078
318,855
11,223
110
390
295
-95
401,637
325,240
76,397
111
407
335
-72
416,037
376,332
39,705
說 明:因預算員額係隨行政院核定情形變動,本表預算員額係依照各年度預算書所列之預算員額表達。
資料來源:民航局提供資料。
綜上,民航局111年度決算人事費賸餘3,970萬5千元,實際員額335人,較預算員額407人減少72人,主要係該局於109年間請增預算員額時,未能妥善規劃修正編制法規與員額進用相關行政程序之合理作業時間所致;為避免人力產生空窗期,導致現有職員工作負擔過重,民航局允宜妥善規劃新增人力進用之時程及相關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