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中央氣象局、公路總局及所屬111年度單位決算評估報告

三、公路總局辦理「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市區客運電動車輛占比未達目標值,允宜研謀改善之道,俾利加速電動大客車之汰換,另宜落實稽查電動大客車營運情形,俾提升補助成效

交通部公路總局及所屬(以下簡稱公路總局)111年度於「公路及監理業務管理」項下,賡續編列「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110-113年)」(以下簡稱本計畫),係辦理偏遠路線營運虧損補貼、升級優質運輸服務及改善公共運輸環境等所需經費。111年度預算數44億7,738萬3千元,經費流用-流入數1,521萬3千元,以前年度保留數9億8,944萬1千元,合計可支用預算數54億8,203萬7千元,111年度執行數50億5,908萬3千元,執行率為92.28%(如表1),惟市區客運電動車輛占比未達目標值(如表2)。經查:

表1 111年度「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總經費

累計

預算數

A

可支用預算數

本期執行數

以前年度

保留數

B

本年度

預算數

C

合計

D=B+C

實現數

E

應付數

F

賸餘數

G

合計

H=E+F+G

24,500,000

9,193,499

989,441

4,492,596

5,482,037

4,033,038

956,375

69,669

5,059,083

累計執行數

執行數占預算數

實現數

I

應付數

J

賸餘數

K

合計

L=I+J+K

本期執行數占可支用預算數

M=H/D

累計執行數占截至本年度已編列預算數

N=L/A

7,744,497

956,375

69,673

8,770,545

92.28%

95.40%

說 明:本年度預算數44億9,259萬6千元,包含當年度經費流用-流入數1,521萬3千元。

資料來源:整理自111年度公路總局及所屬單位決算(審定本)重大計畫執行績效報告表及公路總局提供資料;本中心製表。

(一)111年度市區客運電動車輛占比未達目標值,允宜瞭解原因,並研謀改善之道,俾利加速電動大客車之汰換

為達成2030市區公車全面電動化之政策目標,將現行將近1萬輛柴油公車全面更換為電動大客車,讓民眾享受更高品質之公共運輸服務,公路總局自99年度起辦理各期「公路公共運輸發展計畫」補助市區客運及公路汽車客運業者購置電動大客車,本計畫訂有市區客運電動車輛占比之績效目標,111年度「6都」及「非6都」目標值分別為11%及13%,111年底多數市縣未達目標值,且有4個市縣仍無電動公車投入營運(如表2)。鑑於政府刻正推動2030年市區公車全面電動化,允宜妥為瞭解各市縣未達目標之原因,並研謀改善之道,俾利加速電動大客車之汰換。

表2 111年底市區客運(公車)車輛電動公車占比概況表 單位:輛

市縣別

市區公車

車輛數

電動公車

車輛數

電動公車

占比

目標值

6都

臺北市

3,463

341

9.85%

11%

新北市

2,470

142

5.75%

桃園市

795

43

5.41%

臺中市

1,607

242

15.06%

臺南市

421

66

15.68%

高雄市

1,005

209

20.80%

小計

9,761

1,043

10.70%

非6都

基隆市

163

0

0.00%

13%

宜蘭縣

144

3

2.08%

新竹縣

45

3

6.67%

新竹市

84

2

2.38%

苗栗縣

17

2

11.76%

彰化縣

45

8

17.78%

南投縣

24

0

0.00%

雲林縣

35

12

34.29%

嘉義縣

44

8

18.18%

嘉義市

30

22

73.33%

屏東縣

109

7

6.42%

花蓮縣

46

16

34.78%

臺東縣

28

0

0.00%

澎湖縣

60

4

6.67%

金門縣

81

13

16.05%

連江縣

34

0

0.00%

小計

989

100

10.11%

合計

10,750

1,143

10.63%

-

資料來源:公路總局提供資料。

(二)部分以前年度補助電動大客車於特定期間查無營運紀錄資料,允宜落實稽查電動大客車營運情形,俾提升補助成效

審計部前於111年度辦理政府推動公車全面電動化政策執行情形專案調查,經運用Arbutus比對運輸資料流通服務平台(Transport Data eXchange,TDX)111年12月市區公車及公路客運定點歷史資料,核有24輛獲補助購置之電動大客車於該月份查無營運紀錄資料,據公路總局說明,主要係因安全因素停止使用及因故障尚待料維修,各地方政府查復說明如表3。公路總局允宜督促相關市縣政府查明原因依規定妥處,並落實稽查電動大客車營運情形,將電動大客車列為「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補助查核重點項目,要求各區監理所併同查核,以確保計畫補助效益,俾提升補助成效。

表3 111年12月受補助電動大客車無營運資料之說明

序號

主管地方政府

客運業者

地方政府查復說明

1

新北市政府

淡水客運

1.該18輛車係與淡水客運火燒車同一型號之車輛,事故發生後,交通部於111年10月26日函請公路總局要求停駛(淡水客運10輛及指南客運8輛),需檢附車輛業者出具合格電動大客車車輛電池檢查表後才能復駛。

2.迄今尚未收到淡水及指南客運提報合格電動大客車電池檢查表相關資料,故該18輛車皆持續停駛中,本府亦定期追蹤業者處理情形。

2

3

4

5

6

7

8

9

10

11

指南客運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臺中市政府

四方股份有限公司

該整車控制器故障,該料件需進口目前待修中。

20

空壓機故障,目前待修中。

21

已修復完畢並已於112年3月恢復營運。

22

馬達故障,已請車商查修,目前待修中。

23

馬達故障,已請車商查修,目前待修中。

24

高雄市政府

漢程客運

該車因前軸大王插銷損壞,需待料及維修,至112年1月21日恢復營運。

資料來源:公路總局提供資料。

綜上,公路總局111年度辦理「公路公共運輸服務升級計畫」(110-113年),可支用預算執行率雖達92.28%,惟多數市縣市區客運電動車輛占比未達目標值,且尚有部分市縣截至111年底仍無電動公車投入營運,宜深入檢討原因,並妥謀改善措施,俾利加速電動大客車之汰換。另部分以前年度補助電動大客車於特定期間查無營運紀錄資料,允宜落實稽查電動大客車營運情形,俾提升補助成效。

(分機:1937鄧可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