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主管共計編列56億6,594萬元,截至111年底決算數55億2,971萬5千元,其中實現數13億3,404萬9千元,保留數41億9,566萬6千元,賸餘數1億3,622萬5千元(詳表1),保留比率高達74.05%。謹就執行情形評析如下:
表1 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衛福部主管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類別及名稱
編列機關
預算數
決算數
賸餘數
實現數
保留數
數位
建設
推廣數位公益服務
衛福部
281,352
234,613
40,453
6,287
食藥署
6,082
6,082
-
-
健保署
12,566
12,115
-
451
小計
300,000
252,810
40,453
6,738
城鄉
建設
公共服務據點整備
衛福部
1,469,240
44,892
1,412,556
11,792
國健署
100,000
91,842
-
8,158
社家署
56,760
32,835
23,760
165
小計
1,626,000
169,569
1,436,316
20,115
加速推動地方創生
衛福部
300,000
-
300,000
-
食品安全建設
食藥署
1,625,940
461,137
1,157,894
6,909
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
社家署
1,814,000
450,534
1,261,003
102,463
合 計
5,665,940
1,334,049
4,195,666
136,225
說 明:細數之和因四捨五入或略有出入。
資料來源:整理自前瞻第3期特別決算。
第1項、衛生福利部
一、辦理數位計畫中「原住民族、離島及偏鄉地區遠距醫療專科門診暨強化衛生所醫療影像設備計畫」保留數逾2成,允宜加強預算執行進度控管
衛福部於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數位建設」編列2億8,135萬2千元,包含「導入5G及智慧科技提升醫療與健康照護計畫」8,135萬2千元及「原住民族、離島及偏鄉地區遠距醫療專科門診暨強化衛生所醫療影像設備計畫」2億元,執行結果,前揭2項計畫決算審定數分別為8,106萬6千元及1億9,399萬9千元(詳表1)。經查:
表1 衛福部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數位建設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特別預算數A
決算審定數
賸餘數
保留數占特別預算數比率(B/A)
實現數
保留數B
導入5G及智慧科技提升醫療與健康照護計畫
81,352
81,066
0
286
0
原住民族、離島及偏鄉地區遠距醫療專科門診暨強化衛生所醫療影像設備計畫
200,000
153,546
40,453
6,001
20.23%
合計
281,352
234,612
40,453
6,287
14.38%
資料來源:衛福部提供。
(一)辦理第3期新增之「導入5G及智慧科技提升醫療與健康照護計畫」,相關指標之實際值尚符目標值
衛福部於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數位建設」項下計有「導入5G及智慧科技提升醫療與健康照護計畫」及「原住民族、離島及偏鄉地區遠距醫療專科門診暨強化衛生所醫療影像設備計畫」2項計畫,皆為新增計畫,其中「導入5G及智慧科技提升醫療與健康照護計畫」係由衛福部及所屬食品藥物管理署、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共同辦理,衛福部編列預算數8,135萬2千元,執行結果,實現數8,106萬6千元,賸餘數28萬6千元。另按衛福部提供資料,該計畫訂有2個工作指標及5個效益指標,執行結果皆達成目標值(詳表2)。
表2 衛福部辦理「導入5G及智慧科技提升醫療與健康照護計畫」之工作指標及效益指標簡表
指標類型
項目
單位
第3期特別預算
目標值
實際值
工作指標
提升現有5G遠距醫療實驗場域之服務,新增一個遠距會診科別
個
1
1
於衛生所系統與衛生局推廣及導入群體健康醫療整合照護服務平台
個
1
1
效益指標
使偏鄉醫師與專科醫師合作會診,每年至少120位個案
人次
360
603
優化行動即時醫療模式,持續進行偏遠地區巡迴醫療服務,提升偏鄉醫療品質
場
230
318
持續進行現有5G遠距醫療實驗場域之服務,完成5G遠距醫療整體流程之滿意度調查
份
60
147
優化線上學習系統,使用人數至少300人次
人次
500
667
持續舉辦偏鄉醫療相關教學工作坊每年至少 3至4場
場
8
21
資料來源:衛福部提供。
(二)「原住民族、離島及偏鄉地區遠距醫療專科門診暨強化衛生所醫療影像設備計畫」因合約期程跨年度等,保留比率偏高
衛福部「原住民族、離島及偏鄉地區遠距醫療專科門診暨強化衛生所醫療影像設備計畫」預算數2億元,執行結果,實現數1億5,354萬6千元,保留數4,045萬3千元,保留數占特別預算數之20.23%。至於保留數偏高原因,依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指出,係補助醫療院所建置遠距平臺或採購設備等,因合約期程跨年度或未完成驗收等,須保留繼續執行所致。
復按衛福部提供資料,該計畫訂有5個工作指標及8個效益指標,執行結果,13項指標之實際值皆達成目標值(詳表3)。
表3 衛福部辦理「原住民族、離島及偏鄉地區遠距醫療專科門診暨強化衛生所醫療影像設備計畫」相關指標情形表
指標類型
項目
單位
第3期特別預算
目標值
實際值
工作指標
原鄉及離島地區遠距醫療專科門診建置
處
20
22
維運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403處衛生所(室)及巡迴醫療點4G網路
處
403
403
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衛生所5G網路通訊服務建置作業
處
6
9
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衛生所醫療影像設備升級計畫
家
18
22
偏遠地區遠距醫療服務點位建置數
點
10
51
效益指標
原鄉及離島地區遠距醫療專科門診服務人次
人次
6,000
7,130
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逐年增加遠距醫療服務人次5%
%
5
8
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遠距醫療專科門診建置計畫民眾及醫護人員滿意度
%
70
87
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403處衛生所(室)及巡迴醫療點4G網路服務妥善率達99%以上
%
99
99.97
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衛生所4G維運及5G網絡建設計畫醫護人員滿意度
%
70
95.4
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衛生所醫療影像設備升級計畫醫護人員滿意度
%
70
93
偏遠地區逐年增加遠距醫療服務人次
%
5
100
偏遠地區就醫民眾及醫護人員滿意度
%
70
85
資料來源:衛福部提供。
(三)允宜妥善規劃「原住民族、離島及偏鄉地區遠距醫療專科門診暨強化衛生所醫療影像設備計畫」後續維運事宜,俾持續計畫成效
「原住民族、離島及偏鄉地區遠距醫療專科門診暨強化衛生所醫療影像設備計畫」包含「遠距醫療專科門診建置計畫」等3項細部計畫,該整體計畫於111年1月經行政院核定修正,修正重點略以,「遠距醫療專科門診建置計畫」細部計畫原預計補助地方衛生所家數由17家擴增至41家,並免除地方政府自籌款。惟科技會報辦公室110年11月曾對該修正計畫提出意見略以:「樂見擴大計畫執行規模,惟請考量成果品質及未來維護費用來源。」準此,衛福部回應將評估後續維運經費回歸地方主責機關之可能性,並持續管控資源之配置。
考量「原住民族、離島及偏鄉地區遠距醫療專科門診暨強化衛生所醫療影像設備計畫」期程至113年度,由於計畫屆期後,後續維運方式及經費來源攸關計畫成效是否得以持續,爰衛福部允宜妥為規劃後續維運事宜,以及經費係由地方主責機關負擔或其他可行方式。
綜上,衛福部辦理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2項數位建設計畫,其中「原住民族、離島及偏鄉地區遠距醫療專科門診暨強化衛生所醫療影像設備計畫」保留數偏高,允宜加強預算執行進度控管,並宜預先規劃後續維運事宜及經費之處理方式,俾持續擴散計畫效益。
(分機:1925 賴欣憶)
二、城鄉建設3項計畫執行進度落後,保留數偏高,且部分據點完竣後未能開辦服務,允宜加強控管並協助及督促市縣政府儘速辦理
衛福部及所屬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於「城鄉建設」項下編列「公共服務據點整備-整建長照衛福據點」13億元、「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2.26億元、「加速推動地方創生」3億元,截至111年底止實現數及應付數合計數各為0元、7,772萬6千元(占該計畫預算數比率34.39%)及0元,保留數合共17億3,631萬6千元(占3項計畫預算合計數比率95.09%)(詳表1),核屬偏高。茲就3期特別預算執行情形併述如下:
表1 衛福部及所屬前瞻3期特別預算「城鄉建設」3項計畫預算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機關別
期別
預算數A
實現數+應付數B
實現數及應付數占預算比率B/A
賸餘數
保留數C
保留比率C/A
整建長照衛福據點
衛福部、國健署、社家署
第1期
(106-107)
2,672,184
2,002,139
74.93
612,399
57,646
2.16
第2期
(108-109)
4,594,639
2,224,978
48.43
262,571
2,107,090
45.86
第3期a
(110-111)
1,300,000
-
-
727
1,299,273
99.94
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
衛福部、國健署、社家署
第1期
(106-107)
225,112
198,764
88.30
26,348
-
-
第2期
(108-109)
417,336
336,014
80.51
47,289
34,033
8.15
第3期b
(110-111)
226,000
77,726
34.39
11,231
137,043
60.64
加速推動地方創生
地方創生長照衛福據點整備
衛福部
第3期c
(110-111)
300,000
-
-
-
300,000
100
合 計
9,735,271
4,839,621
49.71
960,565
3,935,085
40.42
第3期合計a+b+c
1,826,000
77,726
4.26
11,958
1,736,316
95.09
說 明:基準時點為截至111年底。
資料來源:衛福部,本中心彙製。
(一)3項計畫預算執行進度落後,保留數偏高
衛福部及所屬前瞻第1期至第3期特別預算就前揭3項計畫共編列97億3,527萬1千元,截至111年底止實現數及應付數48億3,962萬1千元,保留數39億3,508萬5千元,保留數占預算數之40.42%(詳表1),茲臚列落後辦理保留部分於下:
1.整建長照衛福據點:補助部屬醫療福利機構及市縣政府透過社區活動中心、衛生所、老人活動中心、其他閒置空間等布建據點。截至111年底止第1期特別預算保留數5,764萬6千元;至第2期已逾特別預算年度2年,保留數仍高達21億709萬元,保留比率亦達45.86%;第3期特別預算保留數12億9,927萬3千元,保留比率高達99.94%。
2.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補助市縣政府辦理衛生機關(構)、社區活動中心、社會福利機構及老人活動中心等危險建築之詳細評估、耐震補強及拆除重建。截至111年底止前2期特別預算保留比率低於10%,第3期特別預算保留比率1億3,704萬3千元,保留比率達60.64%。
3.加速推動地方創生:係辦理地方創生長照衛福據點整備,第3期特別預算全數保留。
(二)3項計畫尚有部分工程待完成,允宜加強管控
揆諸前揭3項計畫工程進度(詳表2),目標值1,068處(棟),核定1,404處(棟)、其中113處(棟)撤案(占核定處(棟)比率8%),惟尚有21處(棟)未發包及170處(棟)已發包待完工,待完成工程數偏高;其中第1期及第2期已逾特別預算年度4及2年,卻有第2期4處(棟)未發包,各有28處(棟)及64處(棟)已發包待完工。據衛福部說明,主要原因包括前置作業不足,須耗時變更土地建物用途而延宕招標作業,加以營建成本大幅上漲,工程單價未反映市價影響投標意願而多次流(廢)標,缺工、氣候、修改補強工法等影響,致使工期延長。
惟公共工程委員會自90年9月12日起已陸續針對物價指數函釋處理方式並設置公共工程技術資料庫,該部宜與市縣政府確實參考並記取以往經驗估列分年經費;另對照「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整建長照衛福據點」及「加速推動地方創生」(地方創生長照衛福據點整備)特別預算執行進度更為落後,允宜提升作業效率,就3項計畫未完工程加強管控。
(三)整建長照衛福據點多處完竣後未能啟用,允宜協助並督促市縣政府儘速辦理
截至111年底止「整建長照衛福據點」已有666處完工,560處開辦,尚有106處待開辦,依序為巷弄長照站(下稱長照C)第1期36處與第2期13處、複合型服務中心(下稱長照B)第1期27處與第2期22處及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下稱長照A)第1期8處 (詳表2),以提供服務之據點為主。據衛福部說明主要原因包括多次流標仍無單位承接,先試辦培力型再申請計畫型、受疫情影響暫停辦理;該部將對竣工久未營運案件進行輔導、訪視、檢討並設定目標,要求市縣政府加強管考協調,以加速行政作業,提升執行情形。
參據已完工未開辦地區明細(詳表3),多位於非都市區,人口密度較低,交通較不便利,且我國各地長照機構持續增加,就業有更多選擇,將影響人力招募。基於據點修建僅屬硬體設施,須營運單位、人力及服務措施到位,方得提供民眾服務,具體落實政府推動公共建設布建長照衛福據點意涵,該部爰宜協助並督促市縣政府儘速辦理。
綜上,衛福部期透過前瞻3期特別預算「城鄉建設」計畫,加速布建社區長照資源及提升公有建築物耐震能力,惟截至111年底執行進度落後,致保留數偏高,其中「整建長照衛福據點」及「加速推動地方創生」第3期特別預算更近全數保留;另「整建長照衛福據點」部分據點竣工未開辦,該部爰宜針對進度落後之工程加強管控,並就未開辦據點協助並督促市縣政府儘速辦理,俾及早提供民眾服務。
表2 衛福部及所屬前瞻3期特別預算「城鄉建設」3項計畫進度表
單位:處;棟
計畫別
期別
辦理項目
目標值
工程進度
開辦進度
核定
撤案
未發包
已發包待完工
完工
服務(使用)
已完工待開辦(使用)
整建長照衛福據點
第1期
長照A
39
55
4
0
6
45
37
8
長照B
73
108
6
0
15
87
60
27
長照C
219
335
47
0
7
281
245
36
照管分站
0
49
3
0
0
46
46
0
第2期
長照A
32
15
1
3
10
1
1
0
長照B
76
93
15
0
32
46
24
22
長照C
165
174
16
1
13
144
131
13
照管分站
60*
17
1
0
0
16
16
0
長照創新整合型服務據點
0
9
1
0
8
0
0
0
第3期
社區式長照服務資源(長照B)
0
39
0
0
39
0
0
0
長照創新整合型服務據點
0
14
0
0
14
0
0
0
小計
664
908
94
4
144
666
560
106
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
第1期
詳細評估
6
8
0
0
0
8
8
0
耐震補強
19
25
1
0
0
24
24
0
拆除重建
3
0
0
0
0
0
0
0
第2期
詳細評估
190
243
6
0
0
237
237
0
耐震補強
70
90
8
0
0
82
82
0
拆除重建
1
2
0
0
1
1
1
0
第3期
詳細評估
43
45
1
0
1
43
43
0
耐震補強
66
69
3
15
12
39
38
1
拆除重建
6
4
0
2
2
0
0
0
小計
404
486
19
17
16
434
433
1
加速推動地方創生
第3期
地方創生長照衛福據點整備
0
10
0
0
10
0
0
0
合計
第1期
359
580
61
0
28
491
420
71
第2期
594
643
48
4
64
527
492
35
第3期
115
181
4
17
78
82
81
1
總計
1,068
1,404
113
21
170
1,100
993
107
說 明:1.基準時點為截至111年底。
2.*含第1期。
資料來源:整理自衛福部提供資料。
表3 「整建長照衛福據點」截至111年底已完工未開辦地區明細表 單位:處
期別
類型
未開辦據點數
所在地區及未開辦據點數
第1期
長照A
8
宜蘭縣員山鄉(1)、苗栗縣後龍鎮(1)、苗栗縣通霄鎮(1)、桃園市平鎮區(1)、雲林縣元長鄉(1)、宜蘭縣五結鄉(1)、宜蘭縣南澳鄉(1)、臺南市南化區(1)
第1期
長照B
27
屏東縣屏東市(1)、雲林縣斗南鎮(1)、新竹市香山區(1)、新竹市東區(1)、彰化縣大村鄉(1)、臺中市沙鹿區(1)、臺中市大甲區(1)、花蓮縣吉安鄉(1)、花蓮縣花蓮市(1)、金門縣烈嶼鄉(1)、南投縣集集鎮(1)、屏東縣崁頂鄉(1)、苗栗縣卓蘭鎮(1)、苗栗縣三灣鄉(1)、苗栗縣造橋鄉(1)、嘉義縣水上鄉(1)、嘉義縣大林鎮(1)、嘉義縣義竹鄉(1)、嘉義縣梅山鄉(1)、嘉義縣溪口鄉(1)、嘉義縣朴子市(1)、臺東縣池上鄉(1)、臺南市玉井區(1)、臺南市六甲區(1)、臺南市關廟區(1)、臺南市官田區(1)、臺南市北門區(1)
第1期
長照C
36
嘉義縣大埔鄉(1)、宜蘭縣五結鄉(1)、屏東縣萬丹鄉(1)、桃園市平鎮區(2)、桃園市蘆竹區(1)、桃園市大溪區(1)、桃園市八德區(1)、高雄市美濃區(1)、雲林縣大埤鄉(2)、雲林縣東勢鄉(1)、新竹市東區(1)、嘉義縣鹿草鄉(1)、嘉義縣阿里山鄉(1)、臺中市和平區(1)、臺東縣達仁鄉(1)、臺南市麻豆區(1)、臺南市安南區(1)、臺南市中西區(1)、臺南市新營區(1)、臺南市鹽水區(2)、臺南市白河區(1)、臺南市後壁區(2)、臺南市麻豆區(1)、臺南市六甲區(1)、臺南市仁德區(1)、臺南市歸仁區(1)、臺南市北區(3)、臺南市安南區(1)、臺南市中西區(1)、澎湖縣白沙鄉(1)
第2期
長照B
22
宜蘭縣冬山鄉(1)、屏東縣長治鄉(1)、屏東縣高樹鄉(1)、桃園市中壢區(1)、高雄市田寮區(1)、雲林縣虎尾鎮(1)、雲林縣古坑鄉(1)、雲林縣土庫鎮(1)、嘉義縣布袋鎮(1)、嘉義縣民雄鄉(1)、嘉義縣六腳鄉(1)、嘉義縣鹿草鄉(1)、彰化縣北斗鎮(1)、彰化縣田中鎮(1)、臺南市將軍區(1)、臺南市仁德區(1)、臺南市左鎮區(1)、臺南市南化區(1)、臺南市麻豆區(1)、臺南市龍崎區(1)、臺南市新營區(1)、臺南市柳營區(1)
第2期
長照C
13
宜蘭縣壯圍鄉(1)、南投縣竹山鎮(1)、新北市林口區(1)、嘉義縣中埔鄉(4)、嘉義縣水上鄉(1)、彰化縣北斗鎮(3)、臺南市東山區(1)、臺南市安定區(1)
資料來源:整理自衛福部提供資料。
(分機:1933 張峻萍)
第2項、食品藥物管理署
三、食品安全建設計畫逾7成辦理保留,容待積極辦理並強化進度控管
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於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編列「食品安全建設」16億2,594萬元,決算審定數16億1,903萬1千元,決算數占預算數比率為99.58%。經查:
(一)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食品安全建設計畫保留數占特別預算數逾7成,其中2項子計畫保留比率各高達86.26%及93.22%,亟待研謀改善
前瞻第1期至第3期特別預算食品安全建設計畫共計編列預算24億9,548萬元(第1期3億800萬元;第2期5億6,154萬元;第3期16億2,594萬元),由食藥署推動辦理:1.現代化食品藥物國家級實驗大樓暨行政及訓練大樓興建計畫(以下簡稱實驗大樓興建計畫);2.邊境查驗通關管理系統效能提升;3.強化衛生單位食安治理檢驗效能及品質;4.強化中央食安檢驗量能;5.提升新興傳染性疾病醫藥品及食因性病原檢驗研究量能及標準化(辦理內容為食藥署既有昆陽大樓整建為生物性實驗室及實驗動物中心大樓,以下簡稱昆陽大樓整建計畫)之5個子計畫,其中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賡續編列除第2項邊境查驗通關管理系統效能提升以外之其他4項子計畫,預算數為16.26億元(詳表1),決算實現數僅4.61億元,保留轉入以後年度待執行數則高達11.58億元,占第3期特別預算數逾7成,且實驗大樓興建計畫及昆陽大樓整建計畫2項子計畫之保留數占預算數比率分別達93.22%及86.26%,待執行數金額及占比均高,亟待研謀提升計畫執行效率。
表1 食品安全建設計畫前瞻第3期特別決算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子計畫
預算數
決算數
執行率
(2)/(1)
保留數占預算數比率
(4)/(1)
小計(1)
110年度
111年度
小計(2)
實現數(3)
保留數(4)
合計
1,625,940
708,940
917,000
1,619,031
461,137
1,157,894
99.58%
71.21%
現代化食品藥物國家級實驗大樓暨行政及訓練大樓興建計畫
1,153,740
503,740
650,000
1,153,675
78,205
1,075,470
99.99%
93.22%
強化衛生單位食安治理檢驗效能及品質
304,000
104,000
200,000
298,801
275,206
23,595
98.29%
7.76%
強化中央食安檢驗量能
100,000
100,000
-
99,960
99,960
-
99.96%
0.00%
提升新興傳染性疾病醫藥品及食因性病原檢驗研究量能及標準化
(辦理內容:整建食藥署昆陽大樓為生物性實驗室及實驗動物中心大樓)
68,200
1,200
67,000
66,595
7,766
58,829
97.65%
86.26%
資料來源:整理自食藥署提供資料。
(二)食藥署為提升既有生物性實驗室之檢驗量能,辦理昆陽大樓整建計畫,允宜妥為評估實驗大樓興建計畫執行期程未如預期對整建案造成之影響,並強化相關應變管理作為
食藥署為因應生物性實驗室及實驗動物設施管理等規範日益更新,並提升檢驗研究量能,規劃將食藥署既有昆陽大樓整建為高防護生物性實驗大樓,以分層增設不同防護等級之生物安全實驗室、實驗動物中心等,期程自109年6月至114年8月止,並於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編列6,820萬元,辦理整建工程相關前置作業,按行政院111年1月6日核定「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食品安全建設計畫」修正計畫書之規劃,昆陽大樓整建計畫截至111年底止應辦理事項為完成可行性評估、先期規劃、基本設計,並委託工程專業單位辦理細部設計與監造之技術服務廠商徵選等事宜,惟截至111年底止實際辦理事項為完成可行性評估,而委託專案管理技術服務案(決標日為111年5月10日)、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案(決標日為111年12月14日)及冰水主機設備採購案(決標日為111年12月28日)3項,則因履約期間跨年度、尚需完成基本設計及細部設計等內容,並配合整建工程案執行進度分年分期撥付價金,爰辦理第3期特別預算保留合共0.59億元。
另依昆陽大樓整建計畫之可行性評估報告載述,整建工程採3階段施工,其中第2及第3階段整建期程,須待實驗大樓興建計畫之新建大樓完工,將昆陽大樓人員及實驗室設備搬遷至新建大樓後,始得施作。而實驗大樓興建計畫之新建工程案前因營建市場缺工、缺料及物價上漲等,工程採購案自109年12月起歷經7次流標,於111年2月25日始決標,致影響執行進度,該工程業於111年6月2日開工,按食藥署前瞻第3期特別決算書所載,截至111年底止,工程實際進度為3.72%,因尚在履約執行階段,爰辦理第3期特別預算保留10.75億元。
按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指出:「該署未慮及新建大樓興建工程執行進度落後對昆陽大樓整建計畫之影響,及早研擬採行相關因應對策,併同檢討修正昆陽大樓整建計畫執行期程,迨至111年5月導入專案管理廠商參與規劃,始協助調整施工分區及整建作業,致111 年度相關預算實際僅支用776 萬餘元,執行率僅約11.39%,執行進度嚴重落後,且須保留鉅額經費至後續年度辦理,經函請食藥署注意檢討強化相關應變管理作為,並積極辦理整建工程設計與施工相關作業,俾早日達成計畫目標。」爰食藥署宜殷鑑過往,持續審視執行量能並妥適評估實驗大樓興建計畫執行期程倘未如預期對整建案造成之影響,並強化相關應變管理作為。
綜上,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食品安全建設計畫保留數占預算數逾7成,其中實驗大樓興建計畫及昆陽大樓整建計畫2項子計畫保留比率各高達9成餘及8成餘,容待積極辦理,並強化工程進度控管作業及相關應變管理作為,俾早日達成計畫目標。
(分機:1926 黃芝穎)
第3項、中央健康保險署
四、「導入5G及智慧科技提升醫療與健康照護計畫」相關指標之111年度實際值尚符目標;該計畫期程至113年底止,允宜賡續積極辦理,俾利計畫效用擴散
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於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數位建設」項下編列「導入5G及智慧科技提升醫療與健康照護計畫」1,256萬6千元,執行結果,決算審定數1,211萬5千元(皆為實現數),執行率96.41%,賸餘數45萬1千元。經查:
(一)健保署辦理第3期新增之「導入5G及智慧科技提升醫療與健康照護計畫」,相關指標之實際值尚符目標值
「導入5G及智慧科技提升醫療與健康照護計畫」係由健保署、衛福部及所屬食品藥物管理署共同辦理,該計畫係以5G智慧科技改善偏鄉醫療環境、研究數位科技醫療器材管理模式及雲端健康資料應用於醫療照護產業等,其中健保署編列1,256萬6千元,辦理虛擬健保卡多元醫療場域試作及結合健保行動快易通手機應用程式建立使用模式等工作。
按健保署提供資料,該計畫與該署有關部分計有2個工作指標及2個效益指標,執行結果,實際值皆達成目標值(詳表1)。
表1 健保署辦理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導入5G及智慧科技提升醫療與健康照護計畫」之工作指標及效益指標簡表 單位:%
指標類型
項目
第3期特別預算
目標值
實際值
工作指標
建置健保虛擬卡於多元醫療場域使用模式,提升醫療與照護效率。
100
100
擴大推動以虛擬健保卡提供居家醫療及遠距通訊診療(5G應用)服務,設計虛擬健保卡離線數位簽章機制。
100
100
效益指標
完成以虛擬健保卡於居家醫療及遠距通訊診療(5G應用)共200家。
100
100
擴大推動以虛擬健保卡提供居家醫療、遠距醫療及視訊診療服務,辦理在地培力訓練,優先協助輔導偏鄉、山地離島地區民眾,使用虛擬健保卡於前揭3場域就醫,以提升其醫療照護之便利性、可近性及醫療服務品質。全年累計至少3,000人次使用虛擬健保卡就醫。
100
100
說 明:1.工作指標及效益指標係引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110年度及111年度各部會績效檢討報告。
2.效益指標「完成以虛擬健保卡…共200家」實際達成家數,依健保署112年10月提供資料,截至111年底為1,086家;另「擴大推動以虛擬健保卡提供居家醫療、…。全年累計至少3,000人次使用虛擬健保卡就醫」實際達成人次,依該署同(10)月提供資料,111年度1萬6,293人次使用虛擬健保卡就醫;該2項指標之實際值雖皆逾目標值,惟該部提供實際值係按說明1資料填列。
資料來源:前瞻基礎建設計畫110年度及111年度各部會績效檢討報告及健保署提供(112年8月及10月)。
(二)「導入5G及智慧科技提升醫療與健康照護計畫」期程至113年底,允宜賡續積極辦理,俾擴大計畫成效
「導入5G及智慧科技提升醫療與健康照護計畫」期程自110年1月至113年12月止,由健保署負責擴大推動以虛擬健保卡提供居家醫療、遠距醫療及視訊診療服務。另按健保署112年10月提供資料,111年度共1萬6,293人次使用虛擬健保卡就醫,雖達全年累計至少3,000人次使用之目標值,惟考量截至111年底止申請虛擬健保卡人數占健保總投保人數之1.64%、111年度使用虛擬健保卡就診人次占健保就診人次之0.0048%,且截至111年底完成虛擬健保卡系統介接測試之醫療院所家數占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家數之4.97%,而該計畫期程既持續至113年12月止,允宜賡續積極辦理,俾擴大計畫成效。
綜上,健保署辦理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導入5G及智慧科技提升醫療與健康照護計畫」工作指標及效益指標之實際值雖尚符目標值,惟酌量介接虛擬健保卡系統之醫療院所家數,以及使用虛擬健保卡就診人次均待提升,仍宜賡續積極辦理,以利計畫效用擴散。
(分機:1925 賴欣憶)
第4項、國民健康署
五、銀髮健身俱樂部補助計畫宜參酌市縣老年人口比率規劃衡平布建,並妥善追蹤已布建據點之後續營運成效
國民健康署(以下簡稱國健署)於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編列1億元,決算審定數9,184萬2千元(均為實現數),決算數占預算數比率為91.84%。經查:
(一)110至111年度已布建銀髮健身俱樂部據點100處,合計已達該計畫績效指標,惟嗣宜妥為管控分年執行進度
國健署於「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項下辦理銀髮健身俱樂部補助計畫,計畫期程自110至114年度,總經費2.88億元,於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編列1億元,係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銀髮健身俱樂部設置及營運所需經費,110至111年度已布建銀髮健身俱樂部據點合共100處(詳表1),決算審定數為9,184萬2千元,預算實現率達91.84%,惟該計畫110年度原規劃布建25處據點,實際核定僅為14市縣之23處據點,另110年度原規劃至少服務1,500位長者,亦受疫情影響社區據點暫停開課,嗣由地方政府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防疫管理指引因時因地評估逐步恢復運作,致實際服務人數僅原預期目標之50.2%,迄111年度方有改善,爰嗣宜妥為管控分年執行進度,俾達成計畫分年預期指標。
表1 銀髮健身俱樂部補助計畫之績效指標目標值及達成情形表
單位:處;人
項目
單位
110年
111年
112年
預計
(3)
113年
預計
(4)
114年
預計
(5)
合計
=(1)+(2)+(3)+(4)+(5)
預計
目標(1)
實際執行
預計
目標(2)
實際
執行
銀髮健身俱樂部布建數
處
25
23
75
77
29
36
123
288
效益指標-服務案量
人
1,500
753
4,500
25,198
1,740
2,160
7,380
17,280
說 明:據國健署說明,表內112及113年度預計數已配合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之審議情形下修,並調整增列114年度預計數,合計數仍與核定計畫相同。
資料來源:國健署提供。
(二)銀髮健身俱樂部補助計畫允宜賡續參酌各市縣老年人口比率規劃衡平布建,並妥善追蹤已布建據點之後續營運情形,俾達預期建置成效
銀髮健身俱樂部補助計畫實施內容係結合目前公有閒置或低度使用空間,布建銀髮健身俱樂部並營運,以增加長者身體活動可近性,預防及延緩老年失能。該計畫執行方式採競爭性補助,由地方政府按縣市人口數與老年人口比例提報據點布建計畫,由國健署邀集專家學者等針對據點計畫規劃完整性及可行性等資料進行審查,每處核定據點最高補助資本支出設施費用60萬元、人事及基本維運費40萬元,合共100萬元。經檢視截至111年底止銀髮健身俱樂部據點之各市縣布建情形,包含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之銀髮健身俱樂部補助計畫已完工結案100處據點,以及前期由衛福部長照司辦理之銀髮健身俱樂部試辦計畫計14處據點,合共114處據點(詳表2),惟其中老年人口比率「≧20%」、「19%~19.9%」、「18%~18.9%」及「<15%」同級距之市縣最高及最低布建數分別介於0至11處、1至8處、3至10處、1至7處(詳表3),數量高低落差頗大,同級距間布建落差尚待衡平調整;另據國健署說明,為鼓勵社區長者持續於銀髮健身俱樂部據點進行身體活動,已辦理銀髮健身俱樂部據點後續營運計畫(112至113年度),賡續補助據點結合運動專業人員指導及社區資源量能進行營運,每處據點補助人事及基本維運費上限各為30萬元及20萬元,合共50萬元,財源則由長照服務發展基金支應,惟截至112年9月底止仍有15處據點(占已布建數之13%)並未申請後續營運補助,恐有缺乏維運經費而終止服務之虞,爰國健署允宜妥善追蹤已布建114處據點之後續營運情形,俾達預期建置成效。
表2 截至111年底止各市縣銀髮健身俱樂部布建據點數及老年人口情形表 單位:處;人
市縣別
前期-銀髮健身俱樂部試辦計畫
已試辦
據點數(1)
銀髮健身俱樂部補助計畫已完工結案據點數(2)
據點數
合計
(3)=
(1)+(2)
截至111年底止
人口數(4)
老年(65歲以上)人口數(5)
老年人口比率
(5)/(4)
臺北市
0
0
0
2,480,681
518,594
20.9%
新北市
0
7
7
3,995,551
681,360
17.1%
桃園市
1
6
7
2,281,464
325,745
14.3%
臺中市
1
3
4
2,814,459
424,290
15.1%
臺南市
1
8
9
1,852,997
334,145
18.0%
高雄市
1
9
10
2,728,137
499,975
18.3%
新竹縣
0
3
3
580,503
79,168
13.6%
苗栗縣
1
4
5
535,132
97,905
18.3%
彰化縣
0
6
6
1,245,239
223,748
18.0%
南投縣
1
8
9
479,595
96,564
20.1%
雲林縣
1
10
11
664,092
133,621
20.1%
嘉義縣
1
2
3
488,158
105,902
21.7%
屏東縣
2
6
8
798,703
155,575
19.5%
基隆市
0
1
1
361,526
69,782
19.3%
新竹市
1
5
6
452,473
64,053
14.2%
嘉義市
1
5
6
262,924
46,512
17.7%
宜蘭縣
1
6
7
449,062
83,527
18.6%
花蓮縣
0
3
3
318,892
60,733
19.0%
臺東縣
1
2
3
212,551
39,839
18.7%
金門縣
0
2
2
141,295
23,217
16.4%
澎湖縣
0
3
3
107,223
19,581
18.3%
連江縣
0
1
1
13,983
1,957
14.0%
合計
14
100
114
23,264,640
4,085,793
17.6%
資料來源:國健署提供及內政部戶政司人口統計資料庫之縣市人口年齡結構指標。
表3 各市縣銀髮健身俱樂部據點數及老年人口比率級距表 單位:處
111底止老年人口比率級距
市縣名稱(據點數)
≧20%
嘉義縣(3)、臺北市(0)、雲林縣(11)、南投縣(9)
19%~19.9%
屏東縣(8)、基隆市(1)、花蓮縣(3)
18%~18.9%
臺東縣(3)、宜蘭縣(7)、苗栗縣(5)、高雄市(10)、澎湖縣(3)、臺南市(9)、彰化縣(6)
17%~17.9%
嘉義市(6)、新北市(7)
16%~16.9%
金門縣(2)
15%~15.9%
臺中市(4)
<15%
桃園市(7)、新竹市(6)、連江縣(1)、新竹縣(3)
資料來源:本中心整理。
綜上,國健署於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辦理「銀髮健身俱樂部補助計畫」,允宜賡續參酌市縣老年人口比率規劃布建,衡平區域間落差,並妥適追蹤已布建據點之後續營運情形,俾達預期建置成效。 (分機:1926 黃芝穎)
第5項、社會及家庭署
六、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計畫地點擇選方式雖易尋得場地,惟工程較具難度,致第3期特別預算保留數偏高,另有部分工作未達標,允宜研謀策進
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下稱社家署)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編列「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18.14億元,實現數及應付數合計10億7,457萬3千元(占預算數比率59.24%,下同),保留數12億6,100萬3千元(69.52%)(詳表1),保留數偏高。經查:
表1 社家署前瞻3期特別預算「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計畫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辦理項目
期別
預算數A1
勻支數A2
實現數+應付數B
實現數及應付數占預算比率B/(A1+A2)
賸餘數
保留數C
保留比率C/(A1+A2)
社區公共托育設施
第1期
108,000
116,000
111,730
49.88
112,270
-
-
第2期
537,310
- 21,800
256,558
49.77
258,952
-
-
第3期
1,218,320
- 38,249
650,628
55.13
77,964
895,924
75.92
布建托育資源中心
第1期
109,500
-
64,390
58.80
45,110
-
-
第2期
283,500
-
208,143
73.42
73,032
46,493
16.40
第3期
193,800
34,250
114,276
50.11
19,692
141,742
62.15
增設(改善)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第1期
145,000
6,858
90,138
59.36
61,720
-
-
第2期
234,000
- 66,266
107,380
64.02
60,354
5,419
3.23
第3期
56,360
3,999
54,424
90.17
4,299
16,858
27.93
育兒百寶箱
第1期
200,000
- 200,000
-
-
-
-
-
整建綜合社會福利館及充實設施設備、整建兒少家庭福利館
第1期
228,000
77,142
239,714
78.56
65,428
-
-
第2期
400,000
88,066
459,417
94.13
17,528
214,537
43.96
第3期
160,000
-
105,531
65.96
506
155,000
96.88
增設(改善)兒少緊急與中長期安置機構
補助各市縣
第3期
51,480
-
15,674
30.45
-
51,480
100
撥充社福基金
第3期
134,040
-
134,040
100
-
-
-
合計
第1期
790,500
-
505,972
64.01
284,528
-
-
第2期
1,454,810
-
1,031,498
70.90
409,866
266,449
18.32
第3期
1,814,000
-
1,074,573
59.24
102,461
1,261,003
69.52
總計
4,059,310
-
2,612,043
64.35
796,855
1,527,452
37.63
說 明:1.基準時點為截至111年底;數據因四捨五入或有尾差。
2.育兒百寶箱考量民意及召開多次焦點團體會議討論後,流用及勻支於其他項目。
資料來源:社家署,本中心彙製。
(一)地點擇選方式雖易尋得場地,惟工程較具難度,致第3期特別預算保留數偏高,允宜積極改善
據社家署統計,第3期特別預算核定242處、26處撤案、137處完工(19處未開辦),尚有74處已發包未完工及5處未發包,是以保留數偏高,其中待完成項目主要為社區公共托育設施。據社家署說明及決算書所載,係部分市縣政府進度落後所致,主要原因包括擇選場地多屬閒置老舊建築或位於偏遠地區,須處理耐震、使用執照、消防審圖及驗收等事宜,降低廠商投標意願而多次流標;加以承攬建築師設計經驗不足,各市縣政府委員要求各異,多次修改使發包期程落後;新建工程經費需求高、規劃設計及工程期程冗長,或未及驗收,致使經費執行不如預期。基於前揭地點擇選方式雖易尋得場地,惟後續工程較具難度,社家署爰宜於計畫開放申請及審核時,請各市縣政府預為規劃前揭落後原因之處理方式,俾利工程如期如質完成。
(二)推動社區公共托育設施等工作未達標,允宜研謀策進
揆諸社家署「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建構0-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工作指標達成情形(詳表2),其中推動社區公共托育設施、布建托育資源中心(親子館)及整建兒少家庭福利館原預定於106至111年度間各布建440處、73處及34處,惟實際僅完成363處、70處及25處,前揭工作均未達標。
歸結原因包括設施場館須完成消防與裝修申請,並變更使用執照及立案方能營運,設置過程繁瑣,工期需要時間較長;鼓勵各市縣政府優先布建社區公共托育設施;至兒少家庭福利館方面,修繕案已全數補助,新建申請案需求金額較高,囿於經費不足難以如數核配,無法達成預定目標。社家署允宜綜據前揭事項研謀策進,俾利達成計畫預期綜效。
表2 社家署「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建構0-2歲兒童社區公共托育計畫」工作指標達成情形表 單位:處
項次
1
2
3
4
5
指標項目
推動社區公共托育設施
布建托育資源中心
增修或改善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整建兒少家庭福利館
增修或改善兒少緊急及中長期安置機構
總目標值
540
86
131
38
13
106-111年
目標值
440
73
128
34
9
實際值
363
70
129
25
9
資料來源:前瞻111年度執行進度及績效報告。
綜上,社家署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計畫地點擇選方式雖易尋得場地,惟工程較具難度,致保留數達12億6,100萬3千元,核屬偏高;另計畫所列工作尚有推動社區公共托育設施等數項未達標,允宜研謀策進,俾利達成預期綜效。
(分機:1933 張峻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