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兒少權法69條 如何兼顧社會大眾及潛在受害者知情權
刊載者:李坤城委員
刊載日期:2024/07/16
媒體報導台北市一家私立幼兒園園長之子性侵女童案,去年底遭媒體踢爆後,又有多名家長報警,累計至少20名女童受害,風暴有擴大之勢,但礙於《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 媒體依法不能揭露細節, 因此外界無從得知是哪家幼兒園出問題,更遑論要如何防範把小孩送入虎口。
我們認爲,兒少權法第69條雖然利益良善,確保兒童在面對不當對待時能夠得到足夠的保護,但同時也需要讓公眾獲得必要的訊息,以防止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但媒體往往擔心會違反第69條而不敢報導,反而無法提供足夠的資訊讓公眾了解事件的嚴重性和後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