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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坤城:中聯毒油案促衛福部要求業者放寬產品退貨標準,免實體發票憑消費紀錄即可辦理退費,並要求嚴查中聯是否為避母公司股東會延遲通報 刊載者:李坤城委員 刊載日期:2026/07/09 立法委員李坤城針對近期外界高度關注的「中聯油脂苯駢芘超標污染案」退貨機制與通報延遲爭議,7/8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向衛福部部長石崇良、消保處副處長陳星宏與法務部參事汪南均提出質詢。李坤城委員要求衛福部應協調業者放寬退貨標準至4月至6月之購買區間,且應允許消費者憑消費紀錄即可退貨,不應強求實體發票;石崇良部長允諾將針對委員的建議來求廠商,退貨的部分也是提供消費紀錄即可佐證辦理。此外,針對中聯油脂延遲通報近兩個月,李坤城委員質疑與其三大母公司(泰山、福壽、福懋)召開股東會的時間點過於巧合,要求法務部及衛福部嚴查;法務部參事汪南均回應檢調已介入偵辦,而針對行政罰的部分石崇良部長強調,若查獲知情不報繼續販售將加重處罰,且7月9日將率先公布4至6月各批次之檢驗報告。

針對中聯油脂苯駢芘超標引發的消費恐慌與退貨爭議,李坤城委員關切目前泰山、福壽、福懋三家通路的退貨標準不一。李坤城指出,泰山開放只要是4月至6月間購買的消費者皆可退貨,做法較為友善;但福壽與福懋卻嚴格要求,必須符合衛福部公布的特定「問題批號」才能辦理退貨。李坤城強調,多數民眾並不會刻意去記住或核對批號,嚴格的退貨標準將引發民怨,應要求廠商比照泰山作法從寬認定,4月至6月購買的產品皆讓消費者退費,衛福部不應只站在廠商立場與消費者斤斤計較。對此,石崇良部長承諾,將針對委員的建議來求廠商,目前也正針對4月至6月間的所有批次重新檢驗,有驗出問題的批次依法一定強制要求退貨下架。

在退貨憑證方面,李坤城委員接獲反映,事發至今已是7月,許多民眾4月至6月購買的實體紙本發票早已遺失,部分通路商仍強硬要求出示發票才給退,極不合理。消保處陳星宏副處長於答詢時明確表示,處理大型消費事件已有彈性做法,除了實體發票外,消費者只要能提供雲端發票、信用卡刷卡紀錄,或廠商端能勾稽出貨與會員銷售紀錄,皆可作為購買事實的佐證。李坤城要求衛福部與消保處應向地方消保官及通路業者明確下達「憑消費紀錄即可退貨」之原則,勿與消費者作對。

此外,針對中聯油脂遭爆出延遲通報爭議,李坤城委員痛批業者隱匿實情並梳理出時間軸。李坤城指出,下游的南僑早於5月13日即有檢出異常的報告,最晚當時就應通報主管機關,然而福壽遲至6月10日才得知,而中聯油脂竟拖延至6月30日才正式向主管機關通報。李坤城進一步揭露公開資訊,指出中聯油脂的三家合資母公司恰巧於5、6月密集召開股東會(福壽5月21日、泰山5月29日、福懋6月26日),強烈質疑業者是為了避免影響股東會行情而刻意隱匿、延遲通報近兩個月,要求法務部及衛福部徹查。對此,法務部參事汪南均回應,台中地檢署已於7月3日分案偵辦並調閱相關資料,檢調也有蒐集相關事證,李坤城強調,檢調目前查到可以公開的資訊就應公開讓民眾知情。石崇良部長也證實,針對延遲通報部分已先行開罰,若後續調查發現業者「知情卻繼續販售」,絕對會再加重處罰。而針對污染源頭的追查進度目前已將4月至6月底的所有批次檢體留存並重新檢驗,藉此對照釐清究竟是製造製程還是原料端出現問題。石崇良部長允諾,各批次的重新檢驗報告將於7月9日完成,而最終完整釐清整個污染源頭的調查結果,預計在一至兩個禮拜內出爐。李坤城呼籲主管機關務必站在人民的角度處理此案,確保國人食安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