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挺罪犯法案將闖關,詐騙集團感謝藍白😡
刊載者:林楚茵委員
刊載日期:2026/06/09
#史上最挺罪犯法案將闖關 #詐騙集團感謝藍白😡
藍白口口聲聲要打詐、反毒,轉身卻修法替犯罪集團大開綠燈!
民眾黨黃國昌、國民黨翁曉玲等人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本週四就要送委員會審查,法界一看條文都傻眼:
⚠️ 刪掉「勾串共犯或證人」羈押事由 (第101條):即使罪犯可能串供,檢察官也無法聲押、法官無法裁押。
⚠️ 羈押期限打對折 (第108條):案件審理長達一兩年,但羈押時間不夠用,變相逼司法放人。
⚠️ 搜索時不得限制人身及通訊自由 (第228條之1):檢警搜索約談時,被告可自由活動、打電話指揮同夥。
⚠️ 改羈押要先通知 (第413條):法院要裁定交保改羈押,必須先通知被告到庭,等同提前發出預告,大幅提高棄保潛逃風險。
藍白這樣改,就是要救自己人!
柯文哲收賄圖利案、國民黨連署造假案,這些案件都高度涉及共犯勾串;
黃國昌本人、多名國民黨立委也都有案在身,所以乾脆修法替未來的自己解套!
可怕的是,他們幫自己開的大門,全台灣詐騙、毒品、黑幫、洗錢集團通通跟著受惠。
第一線檢警怎麼辦案?被害人的權益誰保護?藍白根本不在乎!
貼文連結:https://www.threads.com/@linchuyin1010/post/DZWSt_PD9RO?xmt=AQG0WB6rILK-c5V25-oyTM3CAOeFRWHOASqQzhbnPKCIKA
藍白口口聲聲要打詐、反毒,轉身卻修法替犯罪集團大開綠燈!
民眾黨黃國昌、國民黨翁曉玲等人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本週四就要送委員會審查,法界一看條文都傻眼:
⚠️ 刪掉「勾串共犯或證人」羈押事由 (第101條):即使罪犯可能串供,檢察官也無法聲押、法官無法裁押。
⚠️ 羈押期限打對折 (第108條):案件審理長達一兩年,但羈押時間不夠用,變相逼司法放人。
⚠️ 搜索時不得限制人身及通訊自由 (第228條之1):檢警搜索約談時,被告可自由活動、打電話指揮同夥。
⚠️ 改羈押要先通知 (第413條):法院要裁定交保改羈押,必須先通知被告到庭,等同提前發出預告,大幅提高棄保潛逃風險。
藍白這樣改,就是要救自己人!
柯文哲收賄圖利案、國民黨連署造假案,這些案件都高度涉及共犯勾串;
黃國昌本人、多名國民黨立委也都有案在身,所以乾脆修法替未來的自己解套!
可怕的是,他們幫自己開的大門,全台灣詐騙、毒品、黑幫、洗錢集團通通跟著受惠。
第一線檢警怎麼辦案?被害人的權益誰保護?藍白根本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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