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眷水電享半價,軍人自己卻不能申請!林楚茵促修法、國防部允納評估
刊載者:林楚茵委員
刊載日期:2026/10/30
立法委員林楚茵今日於外委會質詢指出,《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第23條規定軍眷享有水電半價優惠,但軍人本人即使在外租屋、購屋卻無法申請,制度明顯不合理。林楚茵要求將現役軍人本人納入優惠對象,國防部回應將納入後續評估。
林楚茵指出,第23條自1960年訂定以來,僅將「現役軍人家屬」列為優惠對象。然而,隨著軍人生活型態改變,部分官兵因部隊移防、工作需求在外租屋或購屋,卻無法申請優惠。反觀符合資格的軍人配偶、父母都能申請,實際服役的官兵反而被排除,林楚茵直言「這個就會變成有點荒謬」。
林楚茵表示,既然要修法,就應一併檢討第23條,將適用對象擴大為「現役軍人及其家屬」,讓軍人本人也能享有優惠。林楚茵強調,自己將提出修法,也希望行政院版本同步納入。
此外,針對軍人搭乘交通工具享半價或減價優惠的修法提案,林楚茵追問,新增優惠究竟由國防部、交通部編列預算,還是運輸業者自行吸收?若由業者負擔,是否影響營運、服務品質,甚至轉嫁其他乘客?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副司長廖謹志表示,隨著人口高齡化,業者負擔優惠票價的壓力持續增加,交通部現有敬老及身障優惠票支出已相當龐大,若再增加軍人優惠,財政負擔將更沉重。國防部則坦言,相關優惠仍須精算受益人數,目前尚未完成。
林楚茵強調,支持給予國軍官兵更多優惠,但「羊毛出在羊身上」,修法不能只談優惠,卻不清楚誰來買單。國防部與交通部應儘速估算受益人數及經費,提出完整財務規劃。林楚茵也提醒,藍白委員不能只負責開出優惠支票,卻把財源與執行成本留給行政部門傷腦筋,最後還可能要全民一起買單。
林楚茵指出,第23條自1960年訂定以來,僅將「現役軍人家屬」列為優惠對象。然而,隨著軍人生活型態改變,部分官兵因部隊移防、工作需求在外租屋或購屋,卻無法申請優惠。反觀符合資格的軍人配偶、父母都能申請,實際服役的官兵反而被排除,林楚茵直言「這個就會變成有點荒謬」。
林楚茵表示,既然要修法,就應一併檢討第23條,將適用對象擴大為「現役軍人及其家屬」,讓軍人本人也能享有優惠。林楚茵強調,自己將提出修法,也希望行政院版本同步納入。
此外,針對軍人搭乘交通工具享半價或減價優惠的修法提案,林楚茵追問,新增優惠究竟由國防部、交通部編列預算,還是運輸業者自行吸收?若由業者負擔,是否影響營運、服務品質,甚至轉嫁其他乘客?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副司長廖謹志表示,隨著人口高齡化,業者負擔優惠票價的壓力持續增加,交通部現有敬老及身障優惠票支出已相當龐大,若再增加軍人優惠,財政負擔將更沉重。國防部則坦言,相關優惠仍須精算受益人數,目前尚未完成。
林楚茵強調,支持給予國軍官兵更多優惠,但「羊毛出在羊身上」,修法不能只談優惠,卻不清楚誰來買單。國防部與交通部應儘速估算受益人數及經費,提出完整財務規劃。林楚茵也提醒,藍白委員不能只負責開出優惠支票,卻把財源與執行成本留給行政部門傷腦筋,最後還可能要全民一起買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