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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王榮璋對中華民國紅十字會聲明之回應 刊載者:王榮璋委員 刊載日期:2007/03/14

針對紅十字會針對立法委員王榮璋本(14)日上午召開記者會之聲明,王榮璋國會辦公室回應如下:

首先,王榮璋委員並非要求刪除該筆補助款,而是希望社福資源分配必須符合公平原則,所以,才要求內政部訂出合理補助辦法與明確的申請流程,開放所有合法立案、且提供同樣服務的民間團體都可申請,以建立民間團體間的良性競爭的機制。

其次,王榮璋委員無意刁難紅十字會,所以,並沒有排除紅十字會總會及各地方分會的申請該項補助的資格,且以紅十字會多年從事救災業務的豐富經驗,即使補助改採競爭性評比,相信其勝出機會相當高,不知紅十字會何以如此焦慮、不安,還認為王委員有意詆毀、污衊該會?

此外,對於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回應記者會之聲明,王榮璋委員認為其內容反而衍生更多疑問,該會必須提出更清楚的說明,才能取信於社會大眾:

一、有關經費補助方面:每年接受政府上千萬補助的紅十字會一再強調:「政府補助的經費猶如杯水車薪」、「政府補助偏低」、「補助的金額相較於其他組織明顯偏低」,但再對照其民間捐款及政府補助款比例,正應證了王榮璋委員所言:紅十字會財務已可自給自足,內政部23年來在沒有法源依據下,固定編列高額預算補助,真的完全沒有道理可言!!

二、有關經費運用方面:王榮璋委員所提出之相關資料,已充分顯示紅十字會經費使用之不當,另該會又言:「倘若相關主管機關認為編列方式不當,紅十字會願意自今年起予以更正,以更加彰顯台閩地區災害濟助費的用途與正當性。」,那麼,試問紅十字會,在各界對政府以指定方式補助任一團體之舉不當之聲四起的此時,紅十字會願不願意從善如流,和一般民間團體一樣,在有確實的計畫依據、受主管機關監督及績效考核等條件下,再接受政府的補助?

三、有關財務徵信方面:該會表示:「紅十字會是國內非常非常少數將歷年(自91年迄今)的財務報告以及會計師查核報告如實刊登的民間團體。」;但據了解,只要是內政部立案的民間團體,每年都須函報主管機關該年度的工作報告及經費決算報告,又根據「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第二條二項規定,團體只要財產總額或當年收入超過新台幣一億元,就必須委託會計師簽證,紅十字會的作法跟其他民間團體並無二致,該會如此誇大不實的說法,才是誤導社會大眾、嚴重傷害民間團體形象且損害公民社會的發展。

四、有關工作內容方面:該會不斷強調其工作之獨特及不可取代,但許多民間團體,如:慈濟基金會、中華救助總會、中華民國搜救總會等都熱心投入救災工作,王榮璋委員並非單純沒有在媒體鏡頭前看到紅十字會,就推論紅十字會功能不彰,而是要強調「救災工作不是獨門生意!!」,以指定方式補助特定團體,對其他默默從事類似性質工作的團體而言並不公平!

最後,本辦公室必須提醒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雖然紅十字會並不「承認」自己是「社服機構」,但該會無論如何都是內政部社會司人民團體科所謂的「社會服務及公益慈善團體」(全國性社會團體名冊查詢系統:http://sowf.moi.gov.tw/11/new11.htm),連自己團體性質都搞不清楚,怪不得聲明稿中連委員名字都寫錯!!如此,怎麼讓人相信其為績效優良之團體?又如何讓人同意其為「全世界人類共同的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