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學校分佈不均造成特教學生權益受損,教育部承諾全面檢討解決一縣市一學校的需求
國民教育延伸為12年成為教育部新政策,希冀能達到入學普及化、教育優質化、就學在地化,但對於重度障礙的特教學生而言,能夠就近享受有品質的教育,卻是遙不可及的夢想。以目前特殊教育辦理情況來看,特教學校嚴重分佈不均的問題存在已久,遲遲未能解決,造成已經極為弱勢的特教學生,必須每天搭2到3個小時車才能到學校接受特殊教育。
立法委員王榮璋4月19日陪同智障者家長總會及各縣市分會,與教育部次長周燦德、教育部特教小組以及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直接面對面召開協調會,針對目前未設特殊學校縣市學童受教權益嚴重受損的情況,要求教育部重視、面對,並且改善。
智總理事長李明龍指出,根據調查目前我國共有24所特殊教育學校,但並非每個縣市都至少設有1所特殊學校,這些未設有特殊學校的縣市,其轄內的重度、極重度心智障礙學生及多重障礙學生應有的教育權就受到極大的損害。以未設有特教學校的南投縣為例,縣內的特教生要接受特殊教育就必須搭交通車,遠到彰化啟智學校上學,光是交通時間每天需花費2到3個小時,若校方能提供住宿,至少可解決交通問題,但是該校又因為住宿名額有限,無法滿足需求,使得家長只能選擇交通車或自行接送。
但交通車不僅無法到達各個學生家中接送,就算可以,家長也必須負擔不算少的交通費用。智總副理事長陳節如即表示,根據各地家長的反應,校方往往會以交通經費不足,要求家長付費,或是以高職生的交通服務並非法定項目,校方可以不提供等等理由,減少交通車接送量。陳節如強調,此舉就造成不少特教學生只能放棄就學。
目前未設置特殊學校的縣市包括,新竹市、新竹縣、台中縣、南投縣、台東縣等縣市;其中,新竹市的特教學生必須遠至桃園縣啟智學校上課、新竹縣則是選擇桃園或苗栗、台中縣則是選擇台中市、南投縣只能前往彰化縣,台東縣是必須到台東農工就讀綜合職能科或是花蓮啟智學校。
另外,屏東縣啟智協進會潘順居也指出,屏東縣的佳冬高農曾在中正、明正國中設立特教分班,但因國中與高職學制不同,人力需求不同,造成師資極為不穩定,未能提供具品質的特教服務,目前已經停招。
陳節如即表示,今年元月份調查發現,未設特殊教育學校縣市學生都需要長途到外縣市就學,或因為住校不易加上交通服務不足而被迫放棄接受十二年安置,因此家長多希望為學生的受教權,應朝向「一縣市一特教學校」發展。
然而,教育部目前的規劃卻與家長及學生的需求背道而馳,據最近一、二年教育部代表也多次於不同的會議中提出現有特殊教育學校已面臨招生不足的現象,所以不應再設特殊教育學校。在94年10月教育部針對未設置特教學校縣市規劃特教學校的評估報告內容中,即認為較可行性的安置方式應該是「以現有鄰近地區特殊教育學校或高中職特教班舊有或廢棄校舍為埸地,利用其相關設備、師資等予以規劃」。
智總秘書長林惠芳指出,十二年就學安置執行層面出現的問題,包括特教師資人力不穩定、高中職師資缺乏特殊教育專業知能、一般學校設施對特教學生的使用性不高、一般教育對特殊教育造成資源排擠,以及缺乏特教專業人員資源介入協助等等問題。
針對教育部招生不足而不考慮設校的說法,林惠芳指出,除了少數縣市因有新設服務啟智類學生的特殊學校,使得鄰近特殊學校人數降低的情況外,其他學校人數卻是不減反增,明顯招收人數不足的大多是感官障礙類的學生,因無障礙環境的建置而回到普通環境就學,教育部不應以偏蓋全。
陳節如強調,教育部不應僅以成本效益來看待心智障礙者的受教權,這些學生不是二等公民,也有憲法保障的就學權,但是教育部的規劃卻背道而馳,已經讓家長對教育部失去信心!
王榮璋委員表示,根據國際經驗來看,即使國際思潮導向發展融合教育,但也未因此而消滅特殊教育學校,因為對學生的學習支持必須是以最少限制及最大發展性來考量,因此他要求教育部必須正視特殊教育學校存在的必要性,以一縣至少要有一所特殊學校進行規劃並落實,在完成之前,教育部不應停止現有高職設重度班的配套,且應積極充實師資專業性及穩定度並提供相關支持服務。
針對團體的訴求,教育部次長周燦德對於行政督導不周而造成部分學童受教權益受損的狀況感到抱歉,並展現解決問題的誠意,承諾教育部將在2個月內召開會議,針對未設特殊學校縣市學童受教權益受損現況謀求解決之道,他也將全程參與為期兩天的會議。
此外,其他已設置的特教學校與特教班中亦有眾多問題亟待解決,周燦德表示此部分也將召開會議研商,針對包括目前特教師資、特教學生交通、住宿服務不足等問題,教育部將負責任地提出具體解決策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