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現今已有處理不適任教師法規及程序規定,但實務上,卻發現教育行政人員、教師評審委員會師師相護,延遲處分不適任教師的情況。4月26日在智障者家長總會副祕書長孫一信與立法委員王榮璋的陪同下,11年前受到老師用雙手戳傷最後導致失明的智障生林煜傑、以及雙親對外召開記者會,要求中正國小與該校教評會給林家一個交代。
彰化縣二林中正國小林立嫈老師於84年起擔任學校啟智班導師時,以體罰手段管教學生,並用雙手戳傷學生林煜傑致其雙目失明,更甚的是,林立嫈老師未停止體罰行為,即便簽下悔過書。煜傑的父親林嘉譽最後向彰化地檢署提告,並曾於88年間由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對林立嫈處以有期徒刑四年,歷經90年二審判決仍確定有罪唯刑度改為一年,目前是由最高法院再度發回更審。至於民事訴訟部分,已判決確定林立嫈必須賠償林家15萬元。
林嘉譽表示,林立嫈長期以暴力及近乎虐待的方向對待啟智班的學生,煜傑被戳瞎前也一再受到毆打,甚至還有學生指控林立嫈抓著二位學生對頭相撞,如此行逕卻因教評會的師師相護,讓這般不適任教師繼續在校園內任職至今。
孫一信表示,從第一次書面告知至今已有十二年,從起訴算起已經十年,所有判決皆指向林立嫈確實犯下傷害行為,但中正國小卻以九十一年的教評會已將林立嫈老師調回普通班、音樂班執教做為處份!並對外一再以「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為由決議不予處分,而讓林立嫈繼續於中正國小任教,11年來林立嫈年年考績甲等,顯示不適任教師處理制度出了非常嚴重的問題。
即使今年初林煜傑雙親向彰化縣政府陳情,彰化縣教育局「中正國小教師評審委員會處理不適任教師案」專案小組第一次會議的決議中含蓄而間接地要求教評會處分林立嫈老師,但教評會仍決議不予處分。
王榮璋沉痛表示,教評會原本就是一個師師相護的生態產物,許多不適任教師在此生態下得到庇護及保護,連對煜傑已構成重傷害的林立嫈都還能持續教學,考績年年甲等,甚至快可以退休,一旦林立嫈領到退休金揚長而去,林家還能向誰要一個公道?彰化中正國小及教評會都欠林家一個交待,要求教評會立即對林立嫈予以停聘處置。
他進一步指出,對於教師要求組工會他並不反對,甚至支持,因為教師也是勞動者,但是不能只要求權利卻不盡義務,明明已是不適任的教師,卻繼續在校園封閉的共生生態下繼續存在。要全民支持教師組工會的同時,教師會也必須對於不適任教師的處理,給予全民一個合理可接受的說法。
孫一信也表示,根據教育部人事處統計,從民國87年教師評審委員會成立至94學年度為止,全國共有292名不適任教師被停聘、解聘或不續聘,教育部平均一年才處理36名不適任教師,可見不適任教師處理成效相當有限,體制內的處理經常失效,使得受害學生家長只能透過體制外抗議,但何時才能討回公道,卻沒有人可以給一個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