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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師法三讀後立委王榮璋之感言 刊載者:王榮璋委員 刊載日期:2007/12/19

社會工作師法歷經各界多年研商與相關民間團體奔走推動,今天在委員們的高度共識下,終於完成三讀;在此要感謝在這個過程中,所有一起努力過的委員同仁及包括台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在內的相關民間團體。

台灣近年來,由於社會經濟結構受到全球化的影響,出現國際移民增加、貧富差距拉大,再加上人口老化速度加快、婦女生育率下降等等現象,連帶也產生許多新興的社會問題,如果缺少具備充足專業知能的社工人員,這些問題就無法獲得即時、妥善的處理。

但是,社會工作師法自86年公布施行以來,雖有過三次小幅修正(88年、91年及92年),卻沒有因應上述社會急遽變遷,進行過任何澈底的檢討與調整,也因此,一般民眾還是認為有愛心的人就可以來做「社會工作」,這樣的狀況不僅打擊從業人員的士氣,更不利社會福利服務的輸送,導致弱勢者的權益得不到應有的支持與協助。

有關專技人員的法規,前提都在有效規範專業,以保障受服務對象的權益,因此,本次修法主要的重點,首先是:建立專科社會工作師、繼續教育及甄審相關制度,藉此要求社工師持續精進專業知能、提升專業服務品質;其次是,增訂充任資格的排除條款以及加重業務過失的罰則。

在老人福利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精神衛生法等等重大社會福利法案已經本屆修正通過、行政院也正在執行「大溫暖社會福利套案」等重大社福政策的今天,「社會工作師法」順利三讀通過尤其具有意義,因為這些法案和政策都需要專業工作者才能確實執行,期待各位關心弱勢族群的委員同仁們,持續地關心本法的落實,讓弱勢者能獲得符合需求且專業協助。

立法委員王榮璋 於9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