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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連福師院改制教育大學是教育部有史以來最大弊案 刊載者:江連福委員 刊載日期:2005/10/26

941026新聞稿一:江連福師院改制教育大學是教育部有史以來最大弊案

立法院今天審查教育部預算,預算委員江連福針對教育部第十二款第一項第二目第一節『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新增大學校院資源整合發展及建立學校特色計畫經費2億1567萬6千元,提案因六所師院升格為教育大學,資源整合已達階段任務,建議刪除50%。

江連福表示:94年8月教育部所屬六所師院完全升格教育大學,對教育部大力推行高校整併政策顯有違背,若師院改制教育大學則新增大學校院資源整合發展經費已達階段任務,為節省公帑應予刪減。

江連福說:教育部為顯公平,未分別審查6所師範學院個別狀況,以雨露均霑方式核定所有師範學院升格教育大學,無視近年來合併案無力推展之事實,該等師範學院改制後未來如何發展,令人質疑。

江連福並指出:教育部整併大學在師範學院部分是教育部有史以來最大弊案,江連福拿出94年7月12日行政院函教育部院壹教字第0940086812號公文清楚些出:基於資源整合之有效運用,爾後學院改名大學應以完成整併為原則,再行報院核定。江連福另外也拿出:在教育部94年8月4日第094106961號公文卻直接寫著核定六所師院自本(94)年8月1日改名教育大學。江連福強調:從這兩份公文比較,可以清楚看出,這是教育部有史以來最大的大學整併弊案。

江連福認為:行政院在94年7月12日、明白指示合格大學需要整併,教育部卻又在94年8月4日讓六所師院升格為教育大學,明顯行政院與部會多頭馬車?教育部長應該為這錯誤政策下台。江連福也因此質疑「大學校院資源整合發展計畫」2億1567萬6千元的正當性。

在現場綠軍教育委員的護航下,江連福另外提出附帶決議:新增「大學校院資源整合發展計畫」2億1567萬6千元同意照列,但必須在九十五年度有具體整併成效,否則應議處相關人員,且對推動整併學校之補助,必須在確定整併後方可補助。

941026新聞稿二:江連福多校整合該予審慎考慮

立法委員江連福針對國立大專校院對整合(併)發展尚無共識,其利弊尚有爭辯,教育行政部門不應將整合(併)發展計畫列為國立大專校院轉型(改名、改制及其他發展)之必要條件,亦不宜列入獎補助計畫評審之考量因素發佈新聞稿。

江連福說:多校之整合(併)發展牽涉校地規劃、硬體建設、組織規模、法規制度、行政運作、資源重整與分配、系所調整、師資結構、學生融合與學習……等一連串重大議題之研究、協商及因應,對學校之衝擊層面既深且廣,而其利弊得失社會各界仍有論辯。唯一大學校院整併案之嘉義大學,其整併後之利弊尚未經科學化、系統化之驗證,因此,整合(併)仍需留給各校自行評估、自由規劃之空間,不應做為轉型之必要條件。

江連福表示:部分國立學院因系所多元化發展結果,在學生完整學習及教學與行政系統順暢運作之考量下,對改名大學有殷切需求,對提升國際化競爭力也有實質助益,教育行政部門應單純化處理,不應加入須提出整合(併)發展計畫之條件,而增加學校改名之困難,阻礙了學校進步之動力和時程。

江連福強調:行政院於94年6月9日審查澎湖技術學院改名科技大學案時,採納林政務委員盛豐之審查結論,爾後國立學院改名大學應以完整整併為原則,再報行政院核定,並於7月12日以院臺教字第0940086812號函示教育部辦理。然而同年8月1日,行政院卻同意6所師範學院先改名為教育大學,再繼續落實各該學校與鄰近大學校院整合計畫之執行,顯然行政院及教育部已自行漠視前揭「應以完整整併為原則」之結論。

江連福指出:特別預算5年500億元中94年度審查分配結果,清華大學及交通大學核定補助金額不如原先期待,引起社會各界質疑是否與未通過二校整合(併)發展計畫有關,亦請明確排除整合(併)發展計畫對補助金額之影響。江連福建議行政院及教育部:多校整合應該予以審慎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