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0102冒用檢察官名義發簡訊
刊載者:江連福委員
刊載日期:2008/01/02
立委江連福今下午四點在太平競選總部召開訊後記者會,江連福今日早上至台中地檢署說明,當庭訊後飭回,證明江連福是清清白白。江連福說他是12月20日收到傳票,今天準時9點40分準時至地檢署,對手卻早在12月下旬,四處散播文宣放話他不敢接受傳喚,甚至在江連福召開記者會現場,發出江連福被檢察官裁定『當選無效』之簡訊。
江連福說簡肇棟意圖使他不當選,於97年1月2日下午,以手機簡訊傳訊內容為:『買票犯罪嫌疑人江連福,總算面對司法,因賄選罪證確鑿,買票賄選當選無效,請鄉親全力支持簡肇棟』之簡訊給不特定選民,影射檢方已裁定『江連福買票賄選當選無效』,以文字及他法,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江連福,該簡訊內容顯然係不實之事實,犯罪事實明確。
江連福說簡肇棟前科累累,在去年五月簡肇棟以不實簡訊抹黑謝欣霓,謝欣霓在最後關頭發出澄清簡訊,指控這是新潮流以抹黑簡訊,全面夾殺她的詭計,最後民調結果出爐,謝欣霓落敗。十年前大里市長陳彬銓也被簡肇棟用奧步檢舉大里市「市一」市場用地出租案,陳彬銓還因而被解除市長職務,而經將近十年的纏訟,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改判無罪。
現在簡肇棟故計重施,用簡訊與奧步加在江連福身上。江連福在台中地檢署按鈴控告簡肇棟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2條之罪,要求檢察官在選舉投票前傳喚簡肇棟,並扣留簡肇棟散播當選無效之宣傳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