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國各縣市國民中小學需要經費整建老舊校舍之數量漸增,校園環境安全問題亦日益浮現。據教育部93年10月普查數據,全國計有3千多所國民中小學校舍需整建,總經費約246億。其中需改建共458校、11375間教室。94年6月行政院會議上,教育部專案提報「95-98年度國民中小學老舊校舍整建計劃」,獲得經建會辦理總經費190億,辦理期為95-97年。
李昆澤委員認為教育部辦理「95-98年度國民中小學老舊校舍整建計劃」預算執行時,應成立「校舍危險程度評鑑」小組,實際會同各縣市教育局進行「現場會勘」國民中小學老舊校舍,並依其危險程度等級,編列預算之優先順序,依「輕重緩急」原則,符合整建老舊危險校舍的實際需求。
由於目前多數各縣市主管機關執行概算審查時,多以「書面審查」為主。依書面陳述內容,檢視審核學校提出之整建需求,即決定該校整建需求的急迫性。此種做法容易出現「因不了解實際情況而編列預算不當」之情形。例如:北市石牌國小校舍老舊,出現嚴重天花板水泥剝落及鋼筋外露腐蝕現象,該校編列94年度400萬整修經費,卻遭教育局全數刪除。此事經媒體披露後,教育局才解釋「因校方編列概算內容看來並無急迫性,因此刪除預算而造成誤解,不小心刪除預算應該是雙方認知落差造成」,教育局於事後才辦理追加預算整建。
由此例可窺知,各縣市檢視審核學校整建輕重緩急之需求,若僅以書面審查為參考依據,則會造成與現實狀況脫節之現象。無實際至現場勘查,僅就各校書面陳述為參考依據,則教育局與校方間因「雙方認知落差」,而造成學童處於危險學習環境之情形會一再發生!因此,教育部應成立「校舍危險程度評鑑」專案小組,並訂定「校舍危險程度評鑑表」,實際會同各縣市教育局至現場評鑑,再依危險程度編列專案預算整建之順序;如此,才能確保學生學習環境之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