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等不到火車?台鐵需制定事故處理標準作業程序 刊載者:李昆澤委員 刊載日期:2005/12/08

近來台鐵事故連連,對列車因事故所造成誤點之緊急應變能力又迭遭民眾抱怨及批評。例如,今年十月台鐵南港鐵路地下化,發生鐵路工程施工意外,導致在上班尖峰時刻,鐵路東西線雙向中斷、一百二十六列火車停駛、九十五列火車誤點,火車停擺十四個小時。對此情況,台鐵並無立即做出緊急應變措施,造成十萬名通勤旅客受到衝擊,引發廣大之民怨。

事發之後,雖然該案交由交通部提出檢討,鐵路改建工程局局長亦為此案下台負責;但是,同一個施工地點於十一月底,又因施工單位疏失,列車在上班尖峰時間中斷之情形再度上演。不僅搭乘台鐵之通勤民眾再次遭受嚴重影響,該施工路段亦因施工意外,造成路面交通嚴重阻塞。

由於台鐵長期以來,通報系統運作不完善,以致列車因事故造成延誤之訊息無法正確或確實通報到各個車站,以致於有些車站告知民眾的訊息不一,或是甚至完全沒有告知民眾。此外,無法精確掌握搶通時間,無法確實告知通勤乘客正確訊息,旅客對於是否要繼續搭乘或轉乘其他交通工具,無法立即判斷,形成很大困擾。

因此,交通部應針對台鐵通報系統聯繫、平交道動線管控、電車線及號誌系統的缺失進行討論,立即制定一套火車事故處理標準作業程序,明確規範告知及疏運旅客的時間與方式,讓旅客不再飽受久候火車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