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李昆澤,針對國道電子收費機制所需之「車內設備單元」(OBU,我國稱為「e通機」)所費不貲,特向交通部提出質詢。李昆澤認為,我國高速公路電子收費政策,乃國家重大交通政策,政府不應將推行政策的成本,完全轉嫁給500萬配合政策的消費者,如此原本欲予用路人便利的良善美意,將大打折扣!李昆澤要求,政府應參考新加坡模式,補助民眾購買陽春型之「e通機」,另外也要避免多功能、可車充之新型「e通機」上市後,又把消費者扒一層皮!
李昆澤表示,為因應世界科技發展、增加民眾行車效率以及降低空氣污染,國道電子收費系統勢在必行!然而,業者欲販售之陽春型「車內設備單元」(無法進行車充、顯示路況與提供導航等)高達1300元,對使用者而言是一筆額外負擔。
就李昆澤所知,如新加坡與美國,都曾補助民眾購買「車內設備單元」,提高民眾使用意願,以利新政策的實施,反觀我交通部毫無補助計畫,任業者漫天喊價!電子收費業者「遠通電收」集團現在所欲販售的「e通機」,其功能與服務項目僅有最陽春的扣款用途,且必須使用電池(還不能用充電電池),不能使用車用電源線,相當不便!
李昆澤指出,「遠通電收」公司不及早研發、及時銷售多功能用途的「e通機」,卻急著傾銷陽春型的「e通機」,屆時500萬消費者又要換一次新機,不禁令人懷疑其動機!此種銷售手法,如同手機業者,明明有多功能的新型手機,卻先推出較低階的手機來賣,等到新型手機上市再大作廣告,使消費者不得不再換新!堂堂一項國家的交通便民政策,豈能容廠商對消費者上下其手,施展不良的行銷手段!
李昆澤說明,未來的「e通機」可用充電電池、可車充,可顯示路況,可提供導航…等,價格雖然高,但能滿足未來的「智慧型運輸系統」(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System;ITS)的所有需求,而非只是一台功能單純的電子計次收費機器!陽春型的「e通機」功能低、價格高,加上不久後又有新型的「e通機」上市,消費者權益受損,就像一隻牛被扒好幾層皮!李昆澤痛批交通部,未能善盡保障500萬汽車駕駛消費者最大權益之責任!
李昆澤最後表示,未來國道收費系統全面電子化,乃國家重大交通政策,政府應考量500萬配合政策的消費者之權益,避免消費者被剝削!如此政府原要讓用路人交通便利的良善美意,才不會大打折扣!
